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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章节结婚当天,我被邪祟拿了一血

山海经搬运工 著

现代都市连载

《结婚当天,我被邪祟拿了一血》中的人物赵九庭苏清黎拥有超高的人气,收获不少粉丝。作为一部古代言情,“山海经搬运工”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的,不做作,以下是《结婚当天,我被邪祟拿了一血》内容概括: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是个平凡的打工人。她则从小在茅山拜师学艺,得到了天师亲传。他们结婚当晚,邪祟假冒成他的新婚妻子,将他吸了个精干。她为了救他,不惜施展茅山养尸术,将他练成了僵尸。从此以后,他被她包养。她为他制灵液,修古墓,一人一尸,过上了没羞没躁的生活.........

主角:赵九庭苏清黎   更新:2024-06-12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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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赵九庭苏清黎的现代都市小说《全文章节结婚当天,我被邪祟拿了一血》,由网络作家“山海经搬运工”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结婚当天,我被邪祟拿了一血》中的人物赵九庭苏清黎拥有超高的人气,收获不少粉丝。作为一部古代言情,“山海经搬运工”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的,不做作,以下是《结婚当天,我被邪祟拿了一血》内容概括: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是个平凡的打工人。她则从小在茅山拜师学艺,得到了天师亲传。他们结婚当晚,邪祟假冒成他的新婚妻子,将他吸了个精干。她为了救他,不惜施展茅山养尸术,将他练成了僵尸。从此以后,他被她包养。她为他制灵液,修古墓,一人一尸,过上了没羞没躁的生活.........

《全文章节结婚当天,我被邪祟拿了一血》精彩片段


秤砣水鬼尖叫着。

发癫般的绕着赵九庭的尸体打转。

它不敢相信!

眼前的尸体浑身发紫,竟然已经尸变成了僵尸。

才七天啊!

‘你是怎么做到的!’

‘这不可能!’

‘幻觉!这一定是幻觉!’

秤砣水鬼充满了嫉妒的情绪,

七天前还被它视为小弟的死尸,竟然一跃变成了僵尸。

它不能接受这具死尸如此变态!

在这个池塘里,它才是老大!

‘我要淹死你!’

水鬼狂怒,但又无可奈何。

它可以杀人,却不能杀死一具尸体。

‘呜呜呜,我永远都不可能打败你。’

水鬼发出呜咽声,委屈的像个孩子。

它渐渐安静下来,盯着眼前的僵尸陷入思考,也许可以换个思路。

‘多么美妙的肉体!’

‘仿佛是完美无瑕的工艺品。’

‘我们合体吧!’

秤砣水鬼萌生一个大胆的想法,

如果它的鬼魂与这具僵尸融合,会不会变成更恐怖的存在?

而且,

有了身体,它就可以离开这片池塘,到村子里为所欲为。

这是机缘啊!

贪婪的水鬼,越想越兴奋!

等不及了!

一道鬼影从秤砣中抽离,满头长发犹如水草,漆黑茂密,

撞向赵九庭的尸体。

但是,

一股无形的力量,包裹着赵九庭,排斥水鬼的入侵。

是他头顶上的养尸符在发挥效果。

养尸符不仅可以防止尸体滋生邪念和恶灵,也可以防止邪灵入侵。

秤砣水鬼从诞生之时,就一直居住在这方池塘中,哪有什么见识,它根本认不得符咒。

‘为什么进不去!’

‘就差一点了。’

‘让我进去,让我进去!’

水鬼拼尽了全力,想要突破那一层屏障,

但无论他多么努力,也挤不进去。

咫尺之间的距离,却好似天堑。

‘兄弟,不要抗拒我!’

水鬼还以为是赵九庭的怨念在阻止它,

“我们合二为一,就能变得更恐怖,成为传说中的血尸!”

“我可以帮你复仇,让那个杀死你的女人不得好死!”

“我答应你,我一定会找到她,狠狠折磨她一百天,最后一口一口把她吃掉!”

水鬼试图说服赵九庭,

厉鬼与僵尸融合,那就是血尸。

那可是真正的恐怖存在。

对于普通的水鬼和僵尸来说,可以说是鲤鱼跃龙门,一朝化龙。

水鬼越想越癫狂,失去理智。

拼命往赵九庭身体上撞,想要进入他的尸体,但就是进不去。

赵九庭很有安全感。

老婆的养尸符确实强悍,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守护着自己。

这软饭吃的真香。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赵九庭把剩余的190属性点,全都加在了灵魂上。

与此同时……

苏清黎正在厨房里,烧着土灶地锅,炼制养尸灵液。

柴火噼里啪啦作响,热浪炙烤着她的娇嫩皮肤,红扑扑的脸蛋像是熟透的樱桃,渗出香甜饱满的汁水。

一滴滴汗珠打湿了耳边鬓角,顺着脸颊划过优美的脖颈,落入深壑之中。

身上的轻薄汗衫,已经湿透,紧紧贴着肌肤。

原本就是炎炎夏日,厨房里的温度已经接近五十度,像是一个大烤炉。

不过一切都是值得的。

水蒸气从大铁锅中汩汩冒出,散发一阵阵奇异的气味。

这说明各种材料的药性已经融合在一起。

直到一股焦糊味传出,苏清黎掀开锅盖,

等到蒸汽散开,看到了半透明状的黑色胶质液体,这就是养尸灵液。

从早上熬煮到傍晚,终于成功了,无论形态还是气味都和道书上写的一模一样。

虽然是最基础版的养尸灵液,但是也花费了苏清黎不少心思和钱财,

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防止汗水滴落污染灵液,

她立马将灵液盛出,放在陶瓷罐中保存。

使用的时候用清水稀释,给尸体药浴,或者是从九窍中灌入。

“这半锅灵液,应该足够九庭使用,帮助他蜕变为紫僵。”

苏清黎思考着用法和用量,她也没经验,只能摸索着来。

“等到天黑,就把养尸灵液带到池塘。”

苏清黎担心白天会被村民发现,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选择晚上去。

但是,

她感应到一阵异样。

“养尸符有反应?”

苏清黎有些不安,养尸符是用来保护尸体,防止产生邪灵,以及被邪灵入侵。

赵九庭才死了七天,尸体内不可能诞生邪灵。

那就是有邪灵想要侵入他的尸体。

苏清黎立马想到了池塘里的那个秤砣水鬼,应该就是它!

但是,它为什么要入侵一具普通的尸体?

苏清黎有些想不明白,厉鬼侵占一具普通的尸体,并不会死而复生,毫无意义。

除非那尸体,是僵尸。

厉鬼与僵尸结合,倒是能变成非常强大的血尸。

“难道?”

苏清黎想到了一种不太可能的答案,

“这不可能,九庭才死了七天,怎么可能变成僵尸。”

苏清黎很快否定了这个想法,太过于天方夜谭,

她从来没有见过七天就能尸变成僵尸的记载,

而且废弃池塘并不是等级很高的风水宝穴,不可能带来那么快的尸变速度。

“也许水鬼只是好奇贪玩,有养尸符保护九庭,它应该很快就会放弃了。”

苏清黎等了十分钟,异常感应还是没有停止,

这说明水鬼既没有突破养尸符的屏障,又不肯放弃入侵赵九庭的尸体。

到底是什么让它如此坚持?

“不对劲!”

苏清黎等不及了,她要立马去池塘查看,

哪怕天还没黑,会被村民看到自己的怪异举止,她也不想赵九庭的尸体出现意外。

把陶瓷罐放进竹筐里,上面放一块花布避光,养尸灵液在阳光照射下很容易变质。

背着竹筐,拿着锄头,裹着头巾,

苏清黎试图扮演下地干活的村姑,融入这个村子,让自己看起来正常一些。

但她的气质与生俱来,与这个村子格格不入。

一路向北,引来瞩目。

“吆!城里来的新娘子这么勤快,结婚七天就开始下地干活了。”

“我记得九庭家好像只有一亩地,荒废好几年了,满地野草,她去哪干活?”

“也许是去野地里挖野菜,城里人就好这一口,天然无污染。”

老槐树下坐着的大爷大妈们,讨论个没完。

整个九藜村发生的事情,都逃不出他们的法眼。

“话说,你们这几天看到九庭了吗?”

“没有,一个星期没见到他了。”

“这孩子结了婚,怎么连屋都不出了,总不至于累到下不了床。”

“现在的年轻人就这样,宅!”

“确实,我女儿放假回家,一整个暑假都没迈出门口一步。”

……

小说《结婚当天,我被邪祟拿了一血》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比起紫色皮肤,白玉皮肤的所有属性提升三倍。

其中最主要的属性,就是硬度防御、吸收阴气的速度。

还有一个让赵九庭很关注的地方,

白玉皮肤的颜值,要比紫色皮肤高出很多。

当然,现在只是胸口那一块巴掌大的皮肤,蜕变成了白色。

还无法看出全身都完成蜕变的效果。

赵九庭计算了一下,

从死尸到紫僵,一共强化三百根毛,每根毛消耗1点属性。

从紫僵到白僵,还是要强化这三百根毛,但是每根毛需要消耗3点属性。

所以,

完全体的白僵,需要消耗大约一千属性点。

这不是个小数目。

如果单从废弃池塘中吸收阴气,恐怕很难攒够。

但好在肚子里装满了养尸灵液,从灵液中可以汲取足够的属性点。

接下来,就是等待,

只是水底很寂寞,

那只唠叨的水鬼也被拍死了。

……

第二天,天微微亮,

苏清黎便收拾好行李,开车离开九藜村,去大城市购买九窍玉。

挂着彩带的黑色轿车一路向南,消失在大爷大妈们的视线中。

“小两口结完婚,回城里了。”

“九庭在车上吗?他怎么没跟我们打招呼。”

“有了老婆,就忘了我们这些老家伙咯,我是看着他长大的。”

老槐树下,一阵怅然。

不过,

有人走,有人来。

十天后,

一道靓丽的身影,拖着行李箱,出现在村口。

水色连衣裙用一根丝带束着,勾勒出柔顺的曲线,黑色丝袜犹如一笔浓墨,泼洒在白嫩的肌肤上,晕染开来。

“这女娃也很靓啊!”

“谁家的闺女,我竟然不认识。”

“咱们九藜村是不是风水变了,美女变多了!”

赵雨诗看到十几双好奇的眼睛盯着自己,不由得浑身发毛,仿佛她的所有秘密都无所遁形。

“那个……”

赵雨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每一步都迈的很沉重。

村子里的每一个人,她都有些面熟,但又喊不出来称呼。

太尴尬了。

唯一能做的,就是强颜微笑。

“从城里来的吧。”

叼着烟的大爷主动搭话,九藜村这穷山恶水,可养不出这么水灵灵的姑娘。

赵雨诗点点头,顺着回了句,

“回来住一段时间,乡下的生活更悠闲。”

打开了话匣子,父老乡亲七嘴八舌问了起来,堪比警局的审讯室。

“你家在村子哪头?”

“北头的老宅,荒废好多年了。”

“你爸妈是?”

“我爸是赵德柱,以前在村子北边的鱼塘养鱼。”

“想起来了!十几年前,你们家因为养鱼破产了,你爸带你们全家搬走了!”

“嗯嗯……”

“你是小雨!乖乖!真是女大十八变,我是一点都认不出来了!”

“嘿嘿……”

“你们家搬走的时候你应该小学刚毕业,这一晃十年过去,大学毕业了吧?在哪工作?谈男朋友了吗?结婚了吗?”

“呃呃……”

“要不要给你介绍一个,我外孙跟你年龄差不多,国企上班。”

“不不……”

“你可拉倒吧,小雨是订过娃娃亲的!”

“啊啊???”

赵雨诗一脸懵逼,我还订过娃娃亲?

她自己咋不知道呢!

“这可是真事,你刚满月就和咱们村的赵九庭订过娃娃亲。”

“那个时候村里还没通电,有个会算命的老半仙在咱们村化缘……”

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但众人都竖着耳朵聆听,

就连赵雨诗都有一颗八卦心,想要听老人家讲述这些陈年往事。

同时,她也在心里回忆赵九庭这个名字。

尘封的记忆渐渐苏醒,

小时候一起丢沙包、捉螃蟹、爬树、偷红薯……

小学是一个班的同桌,值日、背书、啃铅笔、抄作业……

小学毕业后,赵雨诗全家搬走九藜村,两人没有上同一所初中,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那个老半仙说,赵九庭命带火劫,阳盛反衰,容易出意外,不好养活。”

“而你命有水厄,招阴遇邪,身上不干净,嫁不出去。”

“如果你俩在二十岁之前结婚,阴阳调和、水火相济,反而化解灾厄,这辈子平安无事。”

“所以,那个时候你们俩就定了娃娃亲。”

听罢,众人都是一阵吁声。

“瞎扯淡!小雨长这么漂亮,怎么会嫁不出去。”

“胡说八道,这妮子身上白白净净的,比豆腐都嫩,哪个小伙子不爱。”

“那老半仙就是个江湖骗子罢了,他算的命和现实一点都对不上。”

大爷大妈们都是当个乐子,一笑而过。

不过,赵雨诗脸上的笑容却凝固下来,心事重重的样子。

叼烟大爷连忙劝解道:

“小雨,娃娃亲的事情你不用当真,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婚姻自由。”

旁边有人深表赞同,

“没错,这都是十几年前的陈芝麻烂谷子,要不是你回村都没人记得了。”

“而且九庭已经结婚了,刚带新媳妇回城里,要是你早来几天还能见到小两口。”

一片嘈杂声中,

赵雨诗拉着行李箱,向村北走去,她的眉头始终紧锁着。

走到最北头的荒废祖宅,青砖绿瓦篱笆院,野草丛生。

“终于到了。”

把行李箱放在门口,赵雨诗环顾四周,一个人都没有。

但她还是不放心,做贼一般的走到屋后的废弃鱼塘,坐在水边隐蔽处,

脱掉右脚上穿的白色运动鞋,再褪去黑色丝袜……

粉白色鳞片,从大腿一直蔓延到小腿,爬满整只右脚。

远处一声羊叫,

赵雨诗心惊胆战,连忙将右腿伸进水里藏起来,

又细又密的鳞片在水里折射出淡粉光泽,长腿摆动着,仿佛一条水蛇。

并没有人过来。

赵雨诗叹了口气,她得了“怪病”。

一个月前,右脚发痒、蜕皮,在医院皮肤科诊断为脚癣。

但是涂抹药膏之后,越来越严重,发痒蜕皮的部位竟然长出了粉白相间的鳞片。

而且病程发展快速,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鳞状皮肤从脚背蔓延到了小腿、大腿。

赵雨诗只能穿上黑丝来遮掩右腿的异常,

她不敢去看医生,医学上根本没有这种病!

如果被人知道了,会不会把她抓去试验室,切片做研究?

赵雨诗每天都在焦虑,也不敢出门。

她只能辞去工作,躲到偏僻的乡下。

“这里应该很安全。”

赵雨诗望着四周荒废的房屋,很有安全感。

尤其是眼前废弃的池塘。

她爱水!

每天要洗十次澡,喝十升水。

赵雨诗怀疑过,自己是不是得了精神疾病。

一切都是自己臆想出来的幻觉。

因此,她会以写日记的方式,把自己的异常行为记录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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