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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时代优质全文

指尖灵 著

现代都市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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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吕律陈秀玉   更新:2024-06-28 0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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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吕律陈秀玉的现代都市小说《狩猎时代优质全文》,由网络作家“指尖灵”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这里有一本“指尖灵”创作的《狩猎时代》小说等着你们呢!本书的精彩内容:大山里什么都有,有本事取出来,就能赚大钱!吕律重生回1982年,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猎的年代,开启赶山人生!......

《狩猎时代优质全文》精彩片段


尽管艾绒燃烧的气味浓烈,但蜜蜂天性护巢,不是立马就能完全驱赶出来的,这需要一定的时间。

熬过漫长的冬季,好不容易到了有花草的春季,正是蜂蜜存储不足,又是大力繁殖的时候,加上烟熏刺激,这个时候的蜜蜂非常容易被激怒。

眼看着出口处有丝丝青烟冒出,外出乱飞的黑蜂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大,吕律识趣地退到更远的地方观察。

这种时候还呆在蜂群飞舞的范围,很容易就会被蛰到。

它们这种受到强烈刺激的应激反应,需要稍稍冷静。

黑蜂乱飞数分钟后,渐渐地,受到草锅盖中吕律涂抹的蜜汁吸引,开始有黑蜂飞落草锅盖中,努力的吸食着上面的蜂蜜。

蜂巢受到侵扰,它们会本能地吸饱蜂蜜,做好搬迁的准备。

随着不少黑蜂落入草锅盖中,最善于呼朋引伴的它们,会很快招引更多的蜜蜂聚集在一起进行抱团。

等了十数分钟眼看着有黑蜂不断地从树洞中爬出,顺着树干进入到草锅盖中,吕律知道,要不了多久,受越来越多的黑蜂招引,蜂王也会跟着爬出巢穴。

在树下,他没法看到蜂王,只能从最终蜂群的抱团情况来分辨蜂王在不在。

看了看周边,见河滩边阳光正好,又有几块被流水冲刷得光华的石头散落着,倒也是个烤太阳的好地方。

连续阴冷了数天,能好好烤烤太阳补补钙,也是一件很享受的事儿,反正等着也是等着。

只是,当吕律走到那块最大的石头旁边时,正准备坐下,却被旁边另一块河滩石上的一团东西吸引。

他走了过去,蹲下来仔细查看,那是一团细长的比拇指还小一些的黑绿色粪便,里面夹杂着些小鱼的骨刺,伴随着浓重的鱼腥味儿,水分在石头上浸湿一小片,很新鲜的样子。

“应该是刚拉没多久,好东西啊!”

吕律认出这玩意儿的时候,神色变得惊喜。

因为这是水狗子的粪便。

水狗子,是东北人对水獭的俗称。

东北的水狗子,比别的地方要大得多。

他前世收售山货,没少接触水狗子,对它了如指掌。

水狗子皮毛美丽,有着稠密的底绒,手感细腻,质地丰富均匀,并且不易被水浸透。正是这些特点,让它的皮毛变得非常昂贵,比起紫貂皮也差不了多少。

这还没完,水獭肝是珍贵的药材,就连它的肉也是能入药的。蒙医中大名鼎鼎的“萨日玛莎”就是这肉。

就连这粪便,也是极好的东西,因为总有些动物喜欢寻找食用,比如赤狐、豹猫等,是天然的诱饵。

有着新鲜粪便,就说明这附近的河边,住着有水狗子。

要是搞到手,熊胆加上它的皮毛一卖,轻松买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毫无压力。

吕律心里一下子变得火热。

他太希望自己能尽快弄到一把枪了,无论是狩猎还是防身,都有大用。

眼睛在周边扫视好一会儿,在河流下方,陈秀清被熊瞎子拍落的河湾处,吕律远远地看到稍微平缓的水流中荡漾的水波,那里,一只水狗子仰面浮在水面上,正用小短腿抱着一条鱼啃着。

勾引我!

吕律眼睛定定的看着它,这身条得有八十厘米,是真大啊,那身皮毛是更是漂亮。

但是,他也很清楚,就凭自己手里的弹弓,对它根本就没什么大用。

可别小看了水狗子,在水中如鱼得水,在陆地上也不孬,别看腿短,行动那是相当敏捷,加上锋利的爪子和牙齿,遭到攻击,那是敢跟比它大许多的动物对抗的,性格很凶猛。

吕律曾听说,有人带狗打围,几条狗围住一只水狗子,还有猎狗被反咬致死的记录。

那身皮毛,越完好,价格越高,多弄破一点都是损失,也不能用枪,更不能让元宝来咬。

只能智取啊。

而捕捉水狗子,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不伤皮毛的木板夹子了。

他稍稍收心,目光重新落到那石头上的粪便,在周围转了一会儿,又找到了几处水狗子的粪便痕迹,然后在旁边数米处的一个枯木桩子下,看到了一个洞穴,还有经常走动在潮湿的泥地上留下的密密麻麻的爪痕。

吕律立刻有了计较,忍不住笑了起来:“你是我的了……嗯,明天得去找一下清子,问问有没有木板夹子,借几个回来!”

这林子的河边,能遇到水狗子,对于吕律来说,是很大的惊喜。

通常在更大的江河边,数量会稍微多一点点,在这种山中河流也有分布,但数量极少,主要是这些年,为用皮毛出口创汇,被猎杀了不少。在这水域范围,也算是顶级猎食者了,非常难得。

按耐住心中的兴奋,吕律返回蜂巢所在的椴树下,看到草锅盖中,已经聚集了一大团黑蜂,看样子,得有三四公斤的样子,还不断有黑蜂从蜂巢中爬出来,汇集到蜂群中。

过冬的时候,有不少黑蜂死去,在野外,现在能有这群势,已经算是很大了。

黑蜂已经出来得差不多,看它们汇集的样子,蜂王应该也已经出来。

吕律将一旁小树上的绳索取下,慢慢地将挂满一大团黑蜂的草锅盖放下来,提着挂在两米外的一棵小树枝桠上。

草锅盖上,有黑蜂不断震动翅膀招引别的蜜蜂汇集,虽然换了位置,还是很快有黑蜂找寻过来。

他蹲在蜂团前观望了一会儿,果然看到还略有些慌张的,体型比普通工蜂长了大半截的壮硕蜂王在蜂团表面爬了一段,然后找位置钻进蜂团中。

看到蜂王,吕律心头一喜,知道这群黑蜂,算是收取成功了。

随后,他再次爬到树上,用擦拭干净的侵刀,将蜂巢里面的蜂脾一块块割取下来,装在身上挎着的蛇皮口袋中。

让吕律意外的是,过完一整个冬天,里面竟然还有两块完整的封盖老蜜,看样子得有四五斤的样子。

这好东西啊!

除此之外,树洞中还有不少已经开始发黑发黄的老旧蜂脾,吕律也没有放过。

将蜂巢中的蜂脾尽数割取装在袋子中放到树下,他想了想,在地上寻了一块差不多的石头,将那蜜蜂进出的洞口堵上。只留下一个拇指大小的洞口。

等到分蜂时节,这里就是一个天然的诱蜂树洞。

虽然这山里蜂群数量不多,但还是有机会有蜂群入住的,到时候,无论是东北黑蜂还是中蜂,都是一种收获。

事情做完后,吕律看汇集到蜂群中的散蜂已经没多少了,他没有耽搁,将大斧插在后腰,提了蜂群和蜂脾,轻快地往自己地窨子赶。

刚翻到地窨子后边的山梁,他就远远地听到了元宝的吠叫声,不由眉头皱了起来。

小说《狩猎时代》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吕律取了两把弹弓,一把备用,插在腰间。

他先用弹弓朝芦苇蓬打了几发泥弹。

大概摸清楚射程和威力后,这才提了大斧上山。

刚进入林子没多久,吕律就看到了一只在枝头拖着长长大尾巴跳动的灰狗子。

灰狗子,是东北灰松鼠的俗称。

在后世,这种松鼠也叫做魔王松鼠,被当成宠物来养,售价不低。

这就是吕律的目标。

灰狗子肉质不错,而且皮毛在国营商店的收购价格也不低。

也算是吕律凭借一把弹弓,最容易猎杀的小动物之一。

在看到这只灰狗子的时候,吕律立刻站定。

将大斧轻轻放在地上,取出弹弓泥丸。

小心翼翼地靠近,寻找有利的击杀位置。

这林木茂密,灰狗子所在的位置较高,有不少枝叶阻挡,必须得避让开来。

这小玩意儿,非常警觉,轻微的响动都能被它注意到。

但凡有任何风吹草动,立刻在枝头飞窜逃跑。

不过,通常不会跑多远,蹦蹦跳跳地观察一下,确认是否安全,才又继续下一步动作。

面对这样的动物,哪怕用的是弹弓,也有的是机会。

早已经选好位置的吕律进入能保证弹丸威力的射程范围,动作轻缓地拉开弹弓。

啪……

一声轻响,弹丸飞射而出,精准地命中警惕地趴在树干上一动不动的灰狗子的脑袋。

对于这样的小动物,就即使以弹弓的威力,击中脑袋,那也是致命的。

灰狗子顿时从树干上掉落,四条小腿还在不停地抽搐抖动。

吕律径直走到旁边,将灰狗子捡拾起来,取了锋利的小刀,挑破喉咙放血。

这也是用弹弓的好处,能最大程度保证皮毛的完好。

要换作其它枪械,这么小的东西,一枪崩过去,皮毛很难还有好的。

处理好后,吕律将灰狗子塞进随身带着的挎兜里,提了大斧,继续在林子中搜寻。

没用多长时间,第二只灰狗子入手。

这一次,运气比较好,他顺带发现了灰狗子藏身的树洞。

爬上去一看,好家伙,洞里居然还有不少榛子、松子和山核桃。

没想到,松鼠窝里还有那么多储粮。

“还真是勤奋呐。”

吕律毫不客气地将树洞中的坚果尽数掏了出来,初步估计,得有一斤多。

晚上回去,淘洗一下,铁锅一炒,倒是非常不错的零嘴儿。

一整个上午的时间,吕律一直在林子中转悠。

大概是天气晴朗的缘故,这种喜欢白天活动的小东西,都赶着出来活动。

这也便宜了吕律,打到了六只灰狗子,又掏了两个松鼠窝,收获四斤左右的坚果。

也算是开门红了。

就凭这几张完好的灰狗子皮,拿到国营商店一卖,在这个日薪不过几毛钱的年头,顶上半月工资都完全没问题。

眼看时间差不多了,吕律提着满满的收获,超近路返回住处。

殊不知,半道上惊起一只拖着长长尾羽的野鸡,也没飞多远,就落在前方不远处的树枝上。

吕律当即就笑了,这是赶着往门上送啊。

放下斧头,取了弹丸在弹兜里捏好。

吕律拉开弹弓,又是啪地一声,命中野鸡脑袋。

野鸡惊叫着,扑腾着翅膀飞起,只是很快又跌落下来。

对于这样的鸟类,用弹弓打身体,那是造不成多大伤害的,首选当然是脑袋,往往一击致命。

当然了,这就要求弹弓使用者的精准把控。

归途上又得一只野鸡,吕律兴奋不已。

回到仙人柱,他又看到了几只狍子在草甸子中觅食。

被惊动后,大屁股上白毛炸开,搜的一下跑出老远。

“等着,要不了几天,你们也会成为我锅中之物!”

吕律用刀子小心翼翼地将一张张灰狗子皮剥下来。

然后生了火熬着粥,就在门前刮着灰狗子皮层上的油脂。

待处理得差不多,他将皮毛挂在一旁的树枝上晾晒着。

随后,他又找来几根木棒,用带着进山的钉子钉了几个框架。

弄了一些乌拉草,搓成细绳,再用钉子在皮毛边缘打出小孔后,穿上细绳在框架上晾晒着。

剥下来的新鲜生皮,并不需要过多处理,保证不腐不烂就行。

将皮毛处理妥当,吕律把六只松鼠开肠破肚,斩去脑袋,在河里洗净。

其中两只找了木棍穿上,架在火塘上翻烤着。

至于其它四只,则被他用盐简单腌制后就挂在火塘上边,任凭烟熏。

烟熏,是一种极好的肉类保存方法,在任何时节都可以用。

现在已经入春,气温会逐渐攀升,按照腊肉的腌制风干,已经来不及了。

两只灰狗子肉在火塘上翻烤,没多长时间,就开始有油珠子滋滋作响。

慢慢地变得金黄,开始有了浓郁诱人的焦香味。

熟了!

吕律撒了些盐,轻轻撕下一块放入口中,一股子松子香味弥漫开来。

外焦里嫩,一点都不柴。

午饭顿时变得有滋有味。

至于那只野鸡,留着晚上吃。

一顿饭吃饱喝足,吕律取了锄头和十字镐,在仙人柱旁边的空地上开始挖坑。

坑的面积不大,十平米左右,他这是在准备建造地窨子。

山林里多野兽,碰到大型的猛兽,这小小的仙人柱用不了几下就得毁,根本防不住。

三四月份,冬眠了一个冬天的熊瞎子可是出仓(出洞穴)活动了。

苟了一冬,一个个瘦弱不堪,饥肠辘辘。

战斗力虽然弱了不少,但也更为危险。

它们四处游荡找吃的,随时有可能晃悠到这里来。

何况还有狼、东北豹和最为凶险的东北虎。

吕律一个人在此独居,安全起见,就要先建造简单的地窨子。

十平米,说大不大,吕律预计挖一米五深的样子。

接下来三天的时间,吕律均是早上带着弹弓斧头进山打灰狗子,下午挖坑、伐木。

随着他活动范围的扩大,每天早上总能打到六七只。

积攒了近二十六张灰狗子皮,另外,还弄到了两只野兔和两只野鸡。

一只野兔是在草甸子上吃草芽被吕律直接用弹弓打到耳朵后面一点的位置,一击毙命。

另一只则是趁着野兔吃草时候抓的。

在兔子头部耳朵中间部位扣指猛地敲一下,一击就能致晕致死,然后割开脖子血管放血。

此时,他入住的仙人柱火塘上面,挂上了不少熏肉。

他将自己收集到的二十六张灰狗子皮、两张野兔皮和野鸡身上拔下来的那些长一米有余的漂亮尾羽,装了袋子。

前往美溪区上国营商店设置的收购点。

早些年,为开发兴安岭,伊春周边被分成不少林区,由一个个成立的林业局管辖。

林业局所在的地方,也成为一个个人口聚集点,五脏俱全。

这也使得在林区的地名往往是某某林业局,叫村叫屯的,反而少之又少。

吕律所处位置距离区上三四十里地,搭乘小火车,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抵达。

在区上国营商店山货收购点的人不多,吕律到的时候,排队等待收购的,只有四人,不多时便轮到他。

吕律笑呵呵的拿出这批皮毛后,在店员的惊异的眼光中笑着问道:“老哥,这些能卖多少钱?”


熊皮可是好东西,鞣制出来,做成大衣,在冬季穿着,保暖性能上自不必多说。

关键是,一整张的熊皮,差不多就够做一件大衣了,通体一色,穿着还非常霸气。

在价格上,熊皮远不如水狗子皮和紫貂皮,但正因为相对较低的价格,更容易被人接受。

毕竟杀熊风险更大,不是谁都能杀,所以,熊皮的产出也并不大,为了得到一张好熊皮,很多手头有钱的人还是非常愿意花远高收购站的价格购买的。

上次杀的熊瞎子,皮留在在陈秀玉家里,这张近乎完好的棕熊皮,吕律倒是准备留下,无论是卖钱还是留着鞣制出来做成大衣自己穿都行。

在周方敬的帮忙下,吕律取了侵刀,快速将一整张熊皮剥下。

这棕熊体格不小,剥下来的熊皮铺在地上,那可是一大张,看得周方敬一阵眼热。

很多猎人打熊,除非是一枪命中脑袋或是心脏,不然可不容易得到这么好的皮子。

要么就是身上多了不少子弹窟窿,要么就是被猎狗撕咬得到处破烂。

若不是为了让元宝将憋着的一股子凶劲发泄出来,这棕熊脖子上的那一嘴,吕律都不想让它咬。

那股凶劲不发泄出来,对元宝不好,就像人一样,憋着股怒气一样,伤身。

至于棕熊屁股上的那两下,无伤大雅。

“爷们,这么好的熊皮,怕是得卖不少钱吧?”周方敬不无试探地问。

吕律摇摇头:“我暂时还没打听过,不太清楚现在收购点的价格,但我估计,怎么着也得两百来块,若是碰到肯出价的买主,卖个二百五六十块钱也不是问题。”

一听到这价格,周方敬不由吸了口凉气。

他犹豫了好一会儿,说道:“要不,这张皮子就按你说的,两百块钱卖给我了?”

“你要这玩意儿干啥?”吕律抬头,有些奇怪地看着周方敬。

“拿去给桂萍做件大衣,她一直想要件貂皮的,可是貂皮太贵,怕是我这辈子都很难买到,我觉着这熊皮也不错。”周方敬痴痴地说道。

“桂萍是谁?”吕律微微皱了下眉头,忍不住问道。

“就是我媳妇儿!”周方敬揭下狗头帽,挠了挠被捂得冒热气的头发。

那女人的名字叫桂萍……

吕律认真地看着周方敬,他这张口媳妇,闭口还是媳妇,宠溺到这种程度。

不仅仅是东北女人,怕是全世界的女人,都有一个貂皮梦。

想要一件貂皮大衣,这一点无可厚非,周方敬有给他媳妇做件皮大衣的想法,也正常。

可这是什么年头?

两百块,这可不是小钱,如果只是农场打临工,林场伐木,让他豁了命地苦上一年,也未必能攒够。

这多少就有点魔怔了。

不过,卖收购点也就差不多这么点钱,倒也不是不能卖给周方敬。

“可以,卖谁不是卖,既然周哥想买,两百块就两百块!”吕律点头应了下来。

周方敬见吕律点头,神色变得欣喜,但想了想,又一脸不好意思地说道:“先谢了,爷们。不过,这钱得到年边我才能攒够,你就先给我留着,我攒够了再来拿,实在不行你再卖。”

知道把情况说明,倒也算磊落。

这熊皮价格,越是往后,价格越高,等等再卖,倒也不是不行,哪怕周方敬到时候实在出不了这钱,买不了,再卖也不亏。

俗话说,生意不成,仁义在,只是多放上一段时间而已。

吕律想了想,笑道:“可以……周哥舍得为了嫂子花那么多钱买张熊皮,这感情是真好啊。”

他心里有话,本想劝周方敬慎重,毕竟,两百块对这秀山屯里的任何人,都是大数目,过冬的时候有套像样的棉衣棉裤就算不错了,舍得点的,弄件狍子皮衣也行,至于熊皮乃至貂皮,以周方敬那条件,说是奢求,一点都不为过。

而且,他那媳妇儿,给吕律的感觉,更像是个吃惯见惯,十指不占阳春水的人,大户人家的人又咋地,既然选择跟了周方敬这山里人,也该有过山里人生活的觉悟。

然而,吕律看她那穿着打扮,不像是能放下身段的人,并不实在。

他转念一想,跟周方敬也不过是第二次碰面,仅能算是认识而已,还没亲近到能插手周方敬怎么生活的程度,搞不好,一番好意惹一身骚,得不偿失,所以,到嘴边的话,又被他生生止住。

大斧锋利,熊皮剥了以后,熊肉很快被拆解成几块。

这熊霸块头不小,除了熊皮、内脏,吕律挑选了一些喂狗、焅油的肉条和一些腿肉后,剩下的熊肉,最起码也还有四百斤往上,驮鞍是能装下,但对马匹来说,负荷不小,所以,两人各自扛了一些,送往林子外边大路上的马车。

到了车边,两人弄了些枝叶铺垫在车里,装上熊肉。

在周方敬套好马车的时候,吕律交代道:“四条熊腿和那些肉,周哥自己取一只,剩下的三条,麻烦周哥给王大爷、陈秀清和刘炮段大娘家,一家送一只。至于其它的,屯里有人要就分给他们一些,没人要周哥就自己留着。”

“怎么会没人要,只怕是一到屯里被人看到,分分钟就围上来了……怎么,你不跟我一起去,这可是你豁了命打到的猎物,送给大伙,那也是个情分啊。”周方敬笑着说道:“不也正好借这机会跟屯里人认识认识?”

“周哥,以后时间长着呢,没事儿,你看林子里河滩边上的哪些肉和熊皮,我也需要处理下,就不来回跑了,只是又得耽搁周哥一些时间,到时候周哥多拿些肉,多吃几顿。”

吕律不是不想去,周方敬的意思他也懂,只是这来回一趟,好几里地呢,刚刚走了一趟,脚上初愈的伤就有些遭不住了,要是再跑上一趟,可有得受。

而且,自己还得搬那些熊肉熊皮,也确实有得忙。

分肉这事儿,就借周方敬的手去做得了。

既然分肉,自然会说起是谁打的,这事儿,不怕屯里人不知道。

关键是省心。

“那行吧,我就回去了!”

周方敬见吕律这么说,也不勉强,打了招呼后,赶着马车往回走。

吕律随后也返回地窨子,稍作休息,他脱了鞋子看看自己脚底,发现受伤的那位置只是红红的,倒也没什么大问题。

相信再适应两三天,就应该行走无碍了。

他随后去将自己留下的熊皮熊肉取回地窨子,喂过元宝和三条狗崽,他自己弄了个爆炒熊腿肉,吃过饭后,开始焅油、用钝刀刮除熊皮上的油脂。

忙碌,但却踏实。


“小吕啊,你说你这黑灯瞎火的,一个人站在我家院门口,既不进去,也不吱声,你这是想干啥啊?”

马金兰看看吕律,又朝自家屋子看看,当看到自家闺女在窗户上的投影时,似乎明想到了什么,语气很不善地说道:“怎么弄得鬼鬼祟祟的?”

“大娘……这咋说呢?我也是刚到,来找清子有点事儿。”

看马金兰这反应,吕律立马知道,自己这是被马金兰当成是蹲院子栅栏根偷看人姑娘的流氓了。

这要是搁平时,好歹也有那么些恩情,来一趟不得赶紧开门招呼着往屋里坐。

现在却是进门后把院门关得死死了,一副戒备的样子。

这让吕律有些哭笑不得。

但细细一想却也无可厚非。

这是人院门口,家里又只有娘三个,唯一的男丁还是个伤号,提防着点也没错,那有母亲不护子女的。

虽然自己没那种龌龊心思,但眼下这情形,也很难不让人怀疑啊。

陈秀玉,那可是个黄花大闺女,声名要是坏了,可是会被人戳脊梁骨的,这也并非吕律所愿。

他只能将话题跳开。

“你来找清子,你也得吱声啊!”马金兰却紧咬着不放了:“你是对我们家有大恩,但为人做事儿,得光明磊落啊,对不对?不能因为有恩就想着得寸进尺、胡作非为吧?”

她知道自家闺女的那点小心思,正一心想要断了她那还没完全萌发的念头,这就是个不错的由头,她之前还为找由头发愁呢。

“刚到?这话说的怕是连你自己都不信吧?你住屯西那边山里,我也是从屯西过来,你要是刚到,我这一路走得紧,不该早看到了。

这一路过来,我可是连你的影子都没看到……你自己在这里干啥你不清楚,我就不多说了,都留点脸。

赶紧回吧,你要有什么事儿,白天说……不行,最好是让人帮忙知会一声,你有事找秀清,我明儿会跟秀清说,该报的恩会报,但一码归一码,这里啊,你还是少来,最好别来了!”

马金兰一想,这白天也不放心,为了自家闺女,她狠了狠心说出了听上去很绝情的话。

吕律摇头笑了笑,话说到这份上,他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回了。

关键是,马金兰明显已经认定了这种想法,偏偏这种事情,越是辩说,误会会越深,左邻右舍都有人,让人听到了,更不好。

马金兰虽然语气不善,但也清楚这一点,声音并不大。

吕律自然也明白。

自己这丈母娘啊,性子虽弱,却也是个挺固执的人,而且,为儿女考虑,站在她的立场,也没错,怪不得她。

前世,清子没了,家里条件很差,母女俩相依为命,偏偏马金兰还患了很严重的痛风。

登门提亲的人不少,但陈秀玉做不出抛下生养自己的娘,独自嫁人的事儿,可带着一身病痛干不了啥的母亲嫁人,却又没人愿意了。

娘俩也考虑过招人入赘,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入赘又不是啥体面的事儿,而且,也不能胡乱找一个将就吧。

陈秀玉一样有自己的坚守。

这一拖,陈秀玉转眼成了老姑娘。

为了她这婚事儿,马金兰也心焦啊,没少劝说陈秀玉别管自己,可陈秀玉的想法却是:连自己母亲都不能接纳的人,嫁过去又能有啥好日子?

事情说不通,劝不了。

内疚的马金兰这心理压力大啊,为了不拖累自己的闺女,她甚至还干过一个人半夜三更往山里走,准备去喂狼的傻事儿。

吕律前世到了陈秀玉家养伤,是有合法身份的小生意人,人才本事都有,她们家正是缺男丁撑家门的时候,马金兰见自家闺女跟吕律有说有笑,挺聊得来,事情被她看在眼里。

她自己专门瞅着陈秀玉外出的时候,好好找吕律探了探底儿,得知他在海城那个可有可无的家的情况,又是光棍一条的时候,她立马就上心了。

再问问自家闺女,也探出了她的小心思。

她当即找吕律说了入赘的事情。

恰好,吕律早已经厌烦了海城那个家。

事情一拍即合,结了前世的缘。

现在不同了,吕律清楚,清子活着,他们家自然是考虑嫁女的事情。

陈秀玉这样在屯子里各方面都拔尖的姑娘,不愁嫁,还得挑着好的人家嫁才是马金兰考虑的事情。

这跟前世的情况,就大不同道了。

而且,吕律现在,不过就是个啥都没有的盲流子,这才是马金兰最大的担忧。

当然,吕律在得知自己救下的人是陈秀玉的哥哥的时候,就再没想过入赘的事情了,而是想着要光明正大的迎娶。

自己黑灯瞎火地在陈秀玉家院门口的痴迷恍惚,被马金兰看个正着,被怀疑、被提防、被抵触都很正常。

吕律不是愣头青了,也曾为人父母,他自己对这方面,也深有体会。

“那行……我走!”

吕律苦笑一声,拍了拍元宝:“咱们回去吧!”

“还有啊,以后别有事没事往我们家里送东西,不想欠得更多,影响也不好!”

马金兰在吕律转身走的时候,又追了一句。

这话,让吕律又是猛地一怔。

马金兰这番话,让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想要光明正大的娶回陈秀玉,还得先将自己给立起来。

都说人无信不立,但往往很多时候,人不立也无信啊。

毕竟,啥本事能耐没有展现出来,尽是些虚的,怎会让人觉得踏实、可信?积攒厚实的家底才是最靠谱的。

吕律很清楚,自己现在在马金兰眼里,也不过是个啥都没有的盲流而已,哪怕自己做得再多,也很难取信于人。

这可不是平日里一点小恩小惠就能改变的事情。

而且,就连那小恩小惠,也不能再给了。

偶尔一两次还行,次数多了,以马金兰现在的心态,怕是也会被当成有企图,更增加提防、抵触心理。

大恩如仇啊。

以后得保持一定距离,自己也得快点支棱起来。

得,这木板夹子,不借也罢。

明天去区上走一趟,正好将自己身上最贵重的熊胆给处理了,顺便也置办几样赶山所用得上的东西,总是借也不是办法,迟早都该有。

打定主意,吕律取了火柴,点上马灯提着,跟着已经上前走了一段,回望等待着吕律的元宝。

还是一人四狗,返回地窨子的路,却是有些沉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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