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小说尽在A1阅读网!手机版

非主流中文网 > 现代都市 > 全文章节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

全文章节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

努力的菜鸟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军事历史《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现已上架,主角是胡从高顺,作者“努力的菜鸟”大大创作的一部优秀著作,无错版精彩剧情描述:人,明显都对这兔子有着莫大的希冀,他微微一笑道:“当然可以,给,你们都吃点吧!”说着他就把兔子递给了小男孩。胡从上前抱拳道:“小老儿代大家多谢高壮士了!”高顺被这种古代礼仪看的一愣一愣的,不过赶紧摆手道:“不用客气,都吃吧,不过这么多人,一只兔子肉太少了,你们先找个地方收拾一下生火,我再去打一只来!”他转头看向那位中年汉子:“这位大哥......

主角:胡从高顺   更新:2024-05-13 15:46:00

继续看书
分享到:

扫描二维码手机上阅读

男女主角分别是胡从高顺的现代都市小说《全文章节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由网络作家“努力的菜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军事历史《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现已上架,主角是胡从高顺,作者“努力的菜鸟”大大创作的一部优秀著作,无错版精彩剧情描述:人,明显都对这兔子有着莫大的希冀,他微微一笑道:“当然可以,给,你们都吃点吧!”说着他就把兔子递给了小男孩。胡从上前抱拳道:“小老儿代大家多谢高壮士了!”高顺被这种古代礼仪看的一愣一愣的,不过赶紧摆手道:“不用客气,都吃吧,不过这么多人,一只兔子肉太少了,你们先找个地方收拾一下生火,我再去打一只来!”他转头看向那位中年汉子:“这位大哥......

《全文章节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精彩片段


五原郡,九原城西五十里。

郁郁葱葱的大草原上,没过小腿的野草向这四野里铺展开来,满眼绿色,很是壮观,让人心旷神怡。

一条数米宽的浅浅溪流默默朝着东方流淌,不时有鸟雀小兽在荒草间出没,顷刻又一个闪身,消失不见。

高空中,阳光明媚,一只雄鹰飞旋翱翔,锐利的目光不断的扫视着地面,寻找着自己满意的猎物。

很快,它就找到了自己美味可口的午餐了,一只肥硕的兔子。

雄鹰的翅膀一抖,陡然间改变了方向,如同一道利箭一般就从高空俯冲了下来。

雄鹰似乎都想象到了自己吃着美味的兔肉的美好情景。

那只兔子本来在啃噬着嫩绿的青草,陡然就发觉了危险降临,瞬间就要后退一瞪,弹射而起,向着远处逃命。

忽然,异变陡生,一只干枯的毫无血色的大手准确的捏住了野兔的脖子。

“咔嚓”一声,野兔的脖子就被捏断,直接毙命。

一个人提着野兔坐了起来,一把锋利的匕首直接划破了兔子的脖子,殷红的鲜血立刻就流了出来。

他毫不迟疑的就将嘴巴对准了野兔的脖子,拼命的吮吸起来。

温热的鲜血流进喉咙,让他感受到了极大的满足感,他又可以多撑一天了!

五六天了,他就靠着这个方式,硬生生的撑了下来。

等到再也喝不到鲜血的时候,他才放下了野兔,准备用匕首切开野兔吃肉。

不过忽然,他就停住了动作,目光锐利的看向了远处。

“嗯?”

他耳朵微微一动,朝着一个方向看了过去。

大约在几百米外,有一队人走了过来,这让他眼中陡然光芒明亮起来。

“人!”

终于看到人了,这对于他来说,简直如同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他收起匕首,慢慢站起身来,提着野兔朝着那队人迎了过去。

很快,那一队人也发现了他,但并没有和善的微笑,而是快速的戒备起来,还有两个人直接从背上拿出了弓箭对准了他。

“你是什么人!”对方冷声喝问,是北方方言,还能听懂,不过敌意十分强烈。

他也愣住了,对面的的确是人,只是怎么穿着太奇怪了啊。

他已经数过,对面一共有14个人,11个男人,3个女人,其中,两个孩子,一个老人,剩余的都是从少年到中年不等。

每个人身上穿着都是破破烂烂的,面黄肌瘦,就跟叫花子一般。

最主要的是,那些人的服饰明显不是他见过的任何一种服饰,破烂的粗布衣服上裹着兽皮的,屁股上大洞露出肉的,而且还都是那种古代的斜领大襟衣服,这里虽然是蒙古草原,蒙古族人也有这种衣服,但是如今的社会,什么时候还会有怎么穷的人啊。

关键是一群大男人们头发都很长,不是扎着马尾辫就是在头顶挽着一个发髻,行为艺术?

那个满面虬须的中年汉子大哥你是多久没刮胡子了,一手指长?而且还用弓箭,腰上还挎着一把大砍刀,这也就在电视上看到过的吧!

另外一点就是,他这个地方很奇怪,他连续找了好几天,走了上百公里,竟然没见到一个人,没见到一条公路,和蒙古包,也没有多少人类生存的痕迹,到处都很原始,一切都太奇怪了。

“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的?”他问道。

对方没有回答他的问话,不过却是马上惊喜起来:“是汉人!不是匈奴鞑子!那就好!”

对方直接收了武器,都慢慢走了过来。

他愣了一下,汉人?匈奴鞑子?这词语好像也就在上学的时候历史书上看到过的啊。

他能看得出,对方这些人都很虚弱,就是那个中年汉子,也有些消耗过度体力不支的样子,比他好不了多少。

“哇,阿爷,他有兔子!他打到了兔子!”那个小男孩忽然就惊喜的叫了出来,满眼放光的看着他手中的兔子。

他微微一笑,迎上去道:“想吃兔肉啊,告诉我你们什么人,从哪里来的,要到哪里去?”

小孩子倒是不怎么怕他,直接就跑了过来,直接就自报家门:“我们是从朔方那边逃过来的,要去九原城,匈奴鞑子又来劫掠了,他们冲进了城里,我们汉人被杀了好多,我父母也死了……呜呜!”

小男孩说着说着忽然就哭了!

他再次愣住了,匈奴鞑子劫掠?杀汉人?这……他感觉三观有些错乱了。

后面的人发现他没有为难小孩子的意思,也都面色缓和了。

那位中年人走过来朝他抱拳道:“这位兄台,不知道怎么一个人在此啊,如今匈奴鞑子又开始肆虐了,你这样太危险了,跟我们一起去九原城吧,等去了九原城,那里有大军守护,有飞将军镇守,那些匈奴鞑子也是欺软怕硬,从来不敢去九原城肆虐!这里虽然已经是九原城范围,但还是太危险了!再说晚上还有狼群,万一碰上了,可就死定了!”

人群里那位老者也走了出来,问道:“年轻人,还未请教你的高姓大名啊,看你一个人能在这草原上存活,想必本事不弱,哦,抱歉,小老儿胡从,字运暠!”

“我姓高,老人家叫我高顺就好!”

“高顺!公子好名字!”胡从夸赞道。

高顺都无语了,这名字还好?

这名字就是老爹当初太懒,随便取的,说是顺口!

不过他越来越蒙圈了,自从他执行任务被敌人炸弹给轰飞了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然后等醒来,就出现在这么一个满眼碧绿的大草原上了,而且全身衣服破烂。

上身基本全部毁坏,也就是防弹衣还算完好,没让他变成衣不蔽体。

大腿上裤子就剩下半截,就像一个裤边没处理过的大裤衩,陆战靴竟然出奇的完好,全身上下的物品,仅仅剩下一柄插在陆战靴里的多功能军刺,被他直接当匕首用了。

关键是,他竟然全身上下没有伤痕,仅仅只是能量消耗过度,全身脱力严重,比较虚弱。

还好,他的特种兵生涯让他在这种环境下获得了极大的生存能力,至少,还活着。

朔方、九原,这些地名都是古地名,他倒是听说过,可是他感觉很荒谬。

如果对照现代地图,他出事地点和他出事地点似乎差别不大,都在内蒙古境内,但曾经可是一片黄沙,很多地方不是黄沙也是一片荒漠的,根本见不到几根草的,可这里看过去满眼绿色,简直让人眩晕,好陌生啊。

“高叔,您能给我吃点肉吗?”那个小男孩见高顺半天没回他话,再次开口问道。

高顺看了一眼这些人,明显都对这兔子有着莫大的希冀,他微微一笑道:“当然可以,给,你们都吃点吧!”

说着他就把兔子递给了小男孩。

胡从上前抱拳道:“小老儿代大家多谢高壮士了!”

高顺被这种古代礼仪看的一愣一愣的,不过赶紧摆手道:“不用客气,都吃吧,不过这么多人,一只兔子肉太少了,你们先找个地方收拾一下生火,我再去打一只来!”

他转头看向那位中年汉子:“这位大哥,可不可以借你的弓箭用用?”

那中年汉子马上取下弓,连同箭筒一起给了他,笑道:“兄台既然会射箭,随便用就是!”

高顺道谢后接了过来,然后仔细的感受了一下这弓。

弓制作的很粗糙,不过,力道很强,弓弦用马鬃制成,凑合能用。

高顺抽出一支箭,搭上对着二十米外的一棵长的最高的草射了出去。

“呃……”

那中年汉子本想要夸赞两句的,看到这一幕,果断低头,就当什么都没看见。

高顺也皱眉,这跟想象的差太远了,他竟然只射出去了十来米远,箭支就钻地了。

继续!

他又再次抽出一支箭,对准那株草射了出去。

第三箭、第四箭……一直到他射到第十九箭,他把所有的箭支都射完了,他终于能把握住了这张弓了。

这弓太粗糙,弓弦也不行,弹力不足,加上他根本不会用,准头太差,也就最后一箭才射中了目标。

他将这些箭一一找了回来,再次找了一个目标练习起来。

就这样连续四次,他总算能做到命中率100%,力道也强劲很多。

那中年汉子都看呆了,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箭术进步这么快的,简直飞速!

高顺这才收回所有箭支朝着远处走去,小河边,总会有很多猎物的。

时间不长,他就再次回来了,手上再次提回来了一只肥硕的兔子。

“兄台,你……简直神射手啊!”那中年汉子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

“呵呵!走吧,去烤兔子肉吃!”

高顺已经决定先跟这些人一起走了,他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自己到底来了个什么地方!

满眼碧绿的草原、一群身穿古人服饰如同叫花子一般的逃命的汉人、匈奴鞑子、飞将军、朔方、九原城……一切都很陌生,他需要好好的了解一下。


高顺本想就随便洗洗,没想到胡从安排很到位,竟然很快让人烧好了热水,找了一个浴桶过来。

说实话,高顺都没搞明白胡从是怎么做到的。

等高顺进入房间准备洗澡的时候,竟然发现里面竟然还有一个女人,他认得这人,是被救的那13名女人中的一个,算的上天生丽质,大约十七八岁,头上挽了发髻,看样子已经结婚了。

高顺感觉有些怪,就说道:“麻烦你了,多谢!”

高顺的意思是我要洗澡了,你可以出去了。

没想到他说这话,那女人没动,却是直接跪拜:“青奴服侍公子沐浴!”

“纳尼?服侍我沐浴?”高顺被吓了一跳,这种事情他也只在电影电视上看过,没想到还真亲身碰到了。

“呃……不用了,我自己洗就好!”高顺连连摆手,他真没这种习惯。

没想到那自称青奴的女子竟然落下泪了,这可把高顺给吓了一跳,自己没怎么着她呀,怎么就哭上了呢。

青奴似乎鼓起了莫大的勇气道:“公子可是看不上青奴这乡野村姑?若是公子看不上青奴,那青奴只怕唯有一死了。

青奴自知姿色平庸,不过青奴还未成婚,还是完璧之身,因为爹爹和哥哥早亡,发髻只是为了不被人欺负才挽的。

现在,青奴只身一人,无依无靠,若是没有公子护佑,只怕没几天就要沦为他人玩物。

青奴不懂其他,只知道公子是好人,青奴无以为报,如今只剩这身子还算清白,愿意跟随公子,终身为奴为婢侍奉公子,还望公子垂怜!”

高顺也是内心感慨,这个世道,普通人很难活,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更难活,可是他如今也不知道以后会走什么路,他真不知道能不能护得住其他人。

“唉,我理解你的心思,不过我连自己以后会怎么样都不知道,你却是要跟着我,今晚上的事情你也看到了,若是那飞将军吕布为我不满,直接便呢个杀了我,你跟着我,万一有事,只怕也只会跟着枉死!”高顺劝说道。

青奴却是很坚定:“青奴虽然粗鄙,但也知道公子是有大本事的人,日后必然有大造化,青奴别无他求,只求跟在公子身边,每日铺床叠被,洒扫庭院,过个安稳日子。

青奴知道,这世上没有白吃的饭,公子之前救了青奴已是再造之恩,本不该妄想,但青奴想活着,还请公子怜惜。

若是哪天死了,青奴亦无怨无悔,起码过了几天安稳日子。”

看着青奴似乎有种你不答应我就不起来的意思,让高顺也是扶额不已。

我自己都没多少自信呢,你倒是很有信心啊。

不过高顺不得不说,这个青奴比其他女人有眼力,有心机,看到自己被吕布热情接待,就决定要投向自己,也算是一种聪明。

不过他并不怪她,这种社会,女人地位极低,想要啥生存只能依附于某个强大的男人,青奴的做法只是为求活,无可厚非。

高顺答应了,没再赶青奴出去,不过他也没当着青奴的面脱衣服,他不习惯。

他让青奴背过身自己脱了衣服进了浴桶中坐下,才让青奴转过来。

青奴给他搓澡,动作很轻柔,很生涩,手指都在打颤,明显还是第一次做这种事。

高顺没有制止,正如青奴所说,一切都有代价,他不是救世主,也不欠谁的,既然别人要靠他活着,自然要付出自己的代价,而青奴的代价,就是她的身体和这一条命。

享受着舒服的热水澡,和美女的按摩,高顺也闭上眼睛想着自己的事情。

三国演义他很喜欢,自然知道这个时代有个跟自己同名的人,就是吕布的手下大将,命运似乎就是安排他从这个起点开始。

不过他毕竟是一个现代人,没法接受这个时代的封建忠君思想,他忠的,也只是他曾今的祖国,而不是某个个人,让他走原本那个高顺的老路,他,拒绝!

要忠,也是别人忠于他,而不是自己终于别人!

他很清楚,历史上的高顺很厉害,也对吕布忠心耿耿,却是一生都没怎么受到重用,甚至到最后,连兵权都被夺走给了吕布的姻亲魏续。

不过这里危险重重,出行也很不方便,找人靠嘴,出行靠腿,他也不确定自己在这个时代能活成什么样,说不定还真的要跟着吕布混一阵子,暂时顶上那个历史上高顺的位置。

当然,这只是暂时的,他不会跟着吕布去到处逃命。

就是自己要找一个靠山,也要找个能舒服过日子的,比如去益州,去荆州,或者去江南,至少那些偏离中原的地方最近这十多年还是平安的。

青奴很有眼色,没有打扰高顺,就就轻轻的给他按摩搓澡,然后就守在一边,把高顺脱下的防弹衣给擦干净,也把那双陆战靴擦的很亮。

她虽然见识不多,可那种材料一看就是好东西,绝对是稀世珍宝一样的东西,至少她连听都没听人说过有这么好的东西。

高顺直接睡着了,到最后还是青奴把他给叫醒的,因为水已经彻底凉了。

胡从很用心,早给高顺准备了合适的衣服,都是从战利品中找出来的,虽然看上去有些寒酸,但换上后,起码能挡住肉了,也看着像个正常人了,头发除外。

高顺没有放弃自己的战靴和防弹衣,穿上也不碍事,他也不放心现在身边这些人,谁知道会不会被偷走。

这些东西可不仅仅是他的防护用品,更是他曾今的回忆,带着念想。

时间不久,门外胡从就来敲门,说是吕布派人来请了。

高顺直接出门,外面果然有军士在等候,为首的是那个曾今跟在吕布身边的一个强壮汉子。

看见高顺出来,那人立马躬身抱拳,很是尊敬道:“高公子,小人牛二,奉都尉大人之命来请公子过去赴宴!”

在这边城,实力就是硬道理,你强大,必然能得到所有人的尊敬。

高顺的战绩绝对很吓人,那些匈奴兵的兵器和弓箭就是证明,兵器对于战士来说,那可是跟性命一样重要的东西,哪能随便弄到,想作假都不行,而且高顺挡住了吕布的试探一击,这就是实力。

“嗯,辛苦你了,走吧!”高顺点点头。

一路上,这个叫牛二的壮汉话很多,满满的都是对高顺的敬佩之意,让高顺都感觉有些脸红了。

不过高顺也借口自己在山中长大,对外面的事情所知甚少,问了不少情况。

原来,这九原城,就是吕布的官职最大,文官是有,但自从原来的太守病逝之后,这里就没有新的人前来了,因此吕布一个都尉就成了全城最大的官,也掌控了全城所有的大权。

吕布现在手下主要有两个重要人物,一文一武,武将是曹性,官职是别部司马,文官是魏子恒,掌管钱粮,也处理日常政务,其他的都是普通人员。

主要也是吕布读书不多,对于那些政务很不喜欢,干脆扔给这位。

汉朝的军制是五人一伍,有伍长,十人一什,有什长,五十人一队,有队长,百人一屯,有屯长,二百人一曲,有军侯,二曲为一部,设军司马统御,也称为别部司马,千人一部,由都尉统御。

不过这里是边城,每一个级别所管制的人马就没那么严格了,这个城里有2000多人马,也就是说,吕布手下足足有2000人马。

对于人马,吕布抓的很紧,曹性手上也就仅仅带领400人,其余全部由他自己亲自掌控。

了解了这些情况后,高顺也算对这里有了一些认识,看来对于吕布,还是不等轻易得罪的。

适应,这是高顺心里给自己的任务,在这里,他必须学会适应,无论是青奴这样的女子,还是吕布这样的只手遮天的大人物,还有这个时代,他要想活下去,就必须学会适应。

(欢迎各位点击阅读,也欢迎各位留言评论)


(出现失误,已修改)

十月初,草原上早已经是寒风呼啸,北风从天际而来,刮过树梢,如同布匹被撕裂一般发出呜呜的吼叫。

阴山边缘,一队五十多人的队伍行走在官道上,向着向着东方云中城的方向缓缓前进。

队伍中护送着十多辆马车,所有人都穿着普通仆从的衣服,看起来像是某位富户带着家眷前往关内过冬。

但若是仔细看的话就能发现,这马车有些不同寻常,那拉车的马都是两匹马拉着一辆车,缰绳在马身上勒的很紧,都快要勒进肉里去了一样。

这是马车装满货物的迹象,但并非有心人一般都不会注意,何况在这塞外,平日里这里都没什么行人,此刻更是半个其他行人都没有。

塞外不同于关内,官道大多多是沿着山脚而建,一边是天然无污染的巍巍青山,一边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若不是这寒风刺骨,绝对是一件让人心旷神怡的事情。

草原虽然基本平坦,但是根本修不了官道,因为根本不等你修完之前修过的地方已经被野草占据了,所以,只有在山脚下山石多一些的地方才能修筑长久的官道。

在队伍中央,一匹马上,高顺看看两边的地形,转头看向旁边的一个粗壮汉子:“牛二,已经走出三十里了,传令下去,密切注意山上情况,不要走的太快,要保证遇到魏兴的人后我们能随时得到大军支援。”

牛二答应一声便转身朝着队伍前后面去了。

官道上并不好走,除去这里长久无人维护之外,不时还有从山上滚落的石块挡住去路,需要派人前去清理,队伍前进速度并不快。

一个时辰后,高顺低声道:“已经离开九原城五十里了,魏兴的人应该快出现了,小心戒备!”

这话刚刚说完,就见到前面队伍停了下来,高顺顿时面色严肃起来。

“发生了何事?”牛二立刻打马去了最前方。

很快牛二回来了,面色严肃道:“高屯将,前面被路面被巨石阻断,需要清理。而且这次石头太多了,可能需要一个时辰左右。”

高顺闻言就是面色一沉:“走,去看看!”

队伍前方,三丈宽的官道路面被几十块大小不一的山石将路面完全的挡住了。

但是让人奇怪的是,只有那长度大约在数十丈的路段有山石,而且很集中,其他地方却是完全没有。

高顺仅仅看了一眼就冷笑起来,轻声道:“牛二,传令队伍集中,解开马车,我们要找的人到了,全体休息!”

不要想着从旁边绕过去,厚厚一层能够没过脚踝的枯草,踩在上面跟踩在棉花上一样,能拉过去算你牛,想要过去,只能老老实实清理石头再说。

牛二疑惑道:“高屯将,你的意思是这些石头都是有人故意弄到这里的?”

高顺点点头,魏兴这帮人远比他想象的要聪明,不是直接包围,而是想阻断你的道路,然后是杀是放那就一切由他们决定了。

一切都是根据魏子恒招供的方式来完成了,按照他的招供,见到这种情况,往往很快就有大批人马前来,一旦确认是给他们送粮的,他们就会一起推开山石,清理道路,然后带着粮车和人马前往山里,所有人在山里过上一段时间之后再假装回归,若是有人想要留在山里,那也没有问题。

半个时辰后,地面忽然就震动起来,一阵打雷一般的沉闷声音传来,这是大批马队狂奔而来的情况。

“来了!”高顺舔舔嘴唇。

所有人都是瞬间戒备起来,暗暗握紧了腰间的佩刀。

不到十息功夫,就从远处狂奔而来一队人马,足足二三百人,人人手持兵刃,骑乘战马,大部分人衣着破烂,满是补丁,其中却是有少数人衣着光鲜,如同豪门子弟,有一点共同的特征,所有人看向高顺他们和那些马车的时候,都是满脸喜色,两眼放光,如同恶狼看到了肥羊一般。

“你们是什么人?”队伍中有人厉声质问。

“哈,哈哈,你竟然问爷爷是什么人?记好了,爷爷是接你们回家的人!”一个衣着光鲜肤色微黑的头目马上大声喊道,引来所有人的哄笑。

高顺给牛二打了一个手势,抬脚朝前方慢慢走去。

这些都是他们商量好的,牛二自然也懂。

高顺微微放心了,这些人的确就是接到信号前来接粮的。

高顺从容走出,自然早落在那群人眼里。

“山前一炷香!”高顺走到最前面,大声喊出一句。

对面站在大石头上的那个衣着光鲜的头目顿时露出喜色,随即大声回应道:“鬼神皆避让!”

“宁做无头鬼!”高顺再次说出一句。

对面人也再次回应:“赤天变黄天!”

随即,两人都笑了。

暗号对上了,已经确定过眼神,你就是那个对的人!

这是当初黄巾军的口号,这个魏兴曾经也是黄巾军的一员,只不过见机得早,提前带着族人投降了鲜卑人了。

高顺嘴角上翘,却是原地没动,在他前方,距离山石还有百步距离。

而对面的那些人都一声呼号,非常兴奋。

“兄弟如何称呼,你这是第一次送粮过来啊,陈黑子谢过了啊!”那个头目一边走一边大笑着打招呼道。

高顺微微一笑,淡淡回答:“客气,在下高顺!还请陈大哥接收粮食车。”

高顺说着转身回去,大手一挥,所有人都让开了道路,站在了道路一边。

“下马,搬开巨石,运走粮车!”那陈黑子高喊一声。

马上,那几百人立刻下马行动起来,将巨石纷纷推向路边,一个个动作熟练,似乎已经从事过很多次。

不到一炷香时间,路面就被清理出来了,让高顺都有些叹服,果然是术业有专攻。

就在对面那些人在搬石头的时候,高顺身后的妞儿一招手,所有人也都纷纷向前走去,似乎是准备上前帮忙,不过等走到跟前后却又像是不知道怎么插手,直接站在了这些人的身后,做起了看客。

若是注意看的话就会发现,牛二这五十人,全部都是三个人站在一起,隐隐有集结战阵的样子,而且将他们跟自己战马直接全部隔断。

高顺也走了过去,陈黑子见此也朝高顺走来,抱拳道:“多谢高兄弟,等回去了定然为高兄弟引荐魏家主!”

高顺也抱拳道:“那多谢了,还请一定多多为在下美言几句。”

陈黑子笑道:“好说!”

就在这时,忽然有人惊呼起来:“啊,这辆车里装的不是粮食,全是石头!”

马上有人惊呼:“这边也是!”

“杀!”

陡然一声怒喝响起,牛二已经第一个拔出刀冲向了山贼。

接着原本押车的五十人同时拔刀朝对面杀去,因为距离太近,加上事发突然,几乎山贼们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砍瓜切菜一般斩杀七八十名,几乎是人人斩杀了一个到两个敌人,鲜血瞬间染红了路面,在冰冷的寒风中快速冷却。

陈黑子的笑容瞬间僵在脸上,下一刻直接冷冽无比,连续倒退出去一丈远,回头一看,竟然发现战马早就被隔绝到另一边了,逗人暴怒道:“你到底是谁?为何会知道我们的暗号?”

高顺淡淡一笑道:“我啊,是送你回家的人。至于那个暗语,当然是有人告诉我的啊!”

陈黑子陡然反应过来:“魏子恒出卖了我们?恶贼,吃里扒外的恶贼!”

高顺淡淡一笑:“勾结异族,还有比你们更可恶的恶贼吗!死!”

就在话音刚落,高顺身形猛然动了,在陈黑子难以置信的眼神中靠近他,然后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轻轻的掠过了他的咽喉。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