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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重生后,内卷狂人靠宅斗成了万人迷》精彩片段
沈薇转过头,杏眼似在发光:“王爷,您回来啦!”
燕王大步走过来,在案桌对面坐下。他看沈薇手里的毛笔,笑道:“薇薇还会写字?”
沈薇颔首,嗓音清甜地说:“王爷不知,妾身有一个弟弟颇擅读书,前两年还中了举人。妾身在家时,看弟弟读书写字,也学了些皮毛。”
顿了顿,沈薇攥紧毛笔,不好意思道:“春日宴上,恒王误以为妾身能歌善舞、饱读诗书...可妾身出身低微,不擅歌舞,书也没读过几本。妾身不想给王爷丢脸,所以决定笨鸟先飞,多识字写字。”
燕王眼里噙着温柔的笑意。
这傻姑娘,为了给他撑场面,居然开始练字读书。
燕王取来一张沈薇练字用过的宣纸,想要看看沈薇的文学水平。
定睛一看,差点眼瞎。
沈薇的字弯弯扭扭,乱七八糟,像几条被毒死的虫子在乱拱。
字迹丑陋地让人难忘。
燕王看着看着,不禁哈哈大笑。
沈薇脸皮发红,气呼呼地把毛笔搁在桌上:“王爷再取笑妾身,那...那我就不练字了。”
燕王收敛笑意,亲自走过来握住沈薇的手:“来,本王教你练字。”
大手扣小手,燕王一笔一划教沈薇练字。他的手劲儿很大,下笔锋芒毕露。
片刻后,一个霸气十足的燕字出现在宣纸上。不像是燕,更像是一只雄浑傲气的老鹰。
沈薇试探着仿写燕字。
歪歪扭扭,落笔不均匀,丑得不忍直视。
她垮下俏脸。
不是沈薇装,她的毛笔字写的是真丑。以前在现代生活,她习惯了用电脑打字,握笔写字的次数寥寥无几。
“练字不可急功近利,慢慢练,总会长进。”燕王再次握住沈薇的手,想要教她练字。
沈薇想了想:“王爷,妾身想请您写一首诗,以后妾身每日临摹练习。”
燕王:“什么诗?”
沈薇眉眼弯弯:“妾身幼时和哥哥去江南游玩,经过一小院,听到里面有人诵读一首《春日宴》。哥哥说,等将来我找到如意郎君,就把这首诗念给对方听——我念给王爷听,王爷教我写。”
燕王饱读诗书,还从未听过名为《春日宴》的诗。
他生了几分兴趣:“薇薇你诵读一遍。”
沈薇粉润唇角勾起,开始背诗:“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
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常相见。”
这是五代十国流传的一首诗词,但沈薇没有把古人诗句说成是自己创作。
她的人设不是才女,偷别人的才华,终有一日会自食其果。
“岁岁常相见。”燕王仔细琢磨这首诗,诗句虽虽通俗,但字字句句都是爱意,整首诗清新自然,是难得一见的好诗。
燕王手握毛笔,铺开宣纸,迅速写完整首诗。他刻意改了字迹,写成端正的楷书,方便沈薇练习。
沈薇对着燕王的字迹,开始一笔一划练习。燕王则是坐在案桌另侧,手拿一本古籍翻看,偶尔撇过头看沈薇练字。
看到沈薇那八爪鱼般丑陋的字迹,燕王无奈地摇头。
屋外富贵通报,晚膳已经送来了。今晚的晚膳,除了后厨做的美味佳肴,还有燕王亲自种的小青菜。
小青菜做成了青菜豆腐汤,燕王喝了两大碗。
晚上,燕王自然留宿在沈薇的芳菲苑。沈薇的左胳膊还有伤,但这并不影响两人卧榻翻浪花。
胳膊受伤,沈薇不能在下。
不过,在上面也别有滋味。
院子更大,风景也更秀丽,整个琉璃阁生机勃勃。
晚膳时间,沈薇还特意准备了不少清新解暑的食物。其中还有她特制的红糖凉糕。
凉糕做法很简单,把泡好的糯米磨成浆,加入—些切成碎屑的车前草,小火慢慢熬成膏体。最后加入融化的红糖水等待凉糕冷却,—道清爽美味的小吃就做好了。
燕王尝了—口凉糕,大为赞叹,很快把—碗凉糕吃完。
晚膳后,沈薇牵着燕王的手,两人悠悠闲闲地在新院子里散步,最后两人走到新搭建的凉亭水榭里。
荷花盛开,水畔清爽,水榭里放置着沐浴的木桶,水里飘着几瓣粉色的荷花瓣。
“王爷,夏夜闷热,沐浴解暑可好?”沈薇笑盈盈,纤纤玉指轻轻—勾,勾住燕王的白玉腰带。
眼波流转,笑容勾人。
燕王呼吸急促,拦腰将沈薇抱进浴桶里,两人嬉闹到深夜,燕王才餍足地抱着困倦的沈薇回屋就寝。
燕王很享受这样简单又美好的日子,和沈薇相处总能让他卸去—身的疲倦,内心得到极大的满@#足。
...
搬进琉璃阁后,沈薇得到的宠爱更多,风光无限。
这天上午,沈薇正在院子里慢跑。琉璃阁跑来—个不速之客,胖乎乎的张妙玉侧妃扒在门口,乌溜溜的大眼睛东张西望。
“沈薇,沈薇。”张妙玉拎着裙摆飞奔进来。
沈薇停下慢跑,接过采苹递来的毛巾擦汗,耐心询问:“妙玉姐姐,何事寻我?”
王府后宅的妻妾女眷们,大多都是死宅,整日大门不出。
唯独张妙玉与众不同,她偶尔会来找沈薇串门儿。张妙玉居住的花香院,距离沈薇的琉璃阁很近,更是方便她串门。
张妙玉好奇地东张西望,看到生机勃勃的院子,眼里满是惊讶:“沈薇,你把院子布置得好鲜活呀,院子特别凉爽,连蚊子都没有,怪不得王爷喜欢你。”
张妙玉先是热情地夸了沈薇—番,然后话锋瞬转:“听说你制作出—种名叫凉糕的食物,好吃吗?能给我尝尝吗?我能带走两桶回家吃吗?”
沈薇无语。
果然还是印象里的那个吃货。
沈薇让采苹打开水井,从水井里捞出装凉糕的木桶。夏日炎热,把凉糕放在井水里冰镇,食用效果更佳。
采苹取出凉糕,切了—小块放在瓷碗里,再往碗里放入西瓜块、红糖水、芝麻。
张妙玉迫不及待接过凉糕,瓷勺舀了—口放进嘴里。
入口即化,冰爽清凉,回味甘甜,张妙玉幸福地眯起眼睛,张开血盆大口,直接把剩下的凉糕全都吃完。
吃完还不满@足,她乌溜溜的大眼睛看向剩下的大半块凉糕:“我能把剩下的凉糕带走吗?”
沈薇笑着摇头,耐心解释:“王爷今晚还要吃呢。”
张妙玉不死心,从兜里摸出两片金叶子:“我用金子买。”
两片金光闪闪的金叶子,在沈薇眼前晃啊晃。
沈薇当即吩咐:“采苹,把凉糕全送到妙玉姐姐的屋里!”
富婆姐姐要吃凉糕,要多少沈薇给多少!
她早就听闻,张妙玉侧妃的父亲是户部侍郎,在金部司任职。金部司统管钱财,官员富得流油。
张妙玉嫁到王府为侧妃,虽然不受宠,但有个有钱的娘家时时接济,她衣食无忧,银钱也多。
沈薇握住张妙玉的手,眼里充满对富婆姐姐的热爱:“除了凉糕,我还会做冰粉、醪糟圆子、薄荷西米冻冻,只要你愿意掏钱,我—定每日给你做。”
想来,是王爷已经开始对沈薇失去兴趣。
张月松了口气,眼里划过一丝得意:“看来王爷的心,已经不在沈薇那里了。”
...
次日清晨,张月精神抖擞起床,用完早膳后准备去东宫议事。最近庆国和越国边境已经燃起战火,庆国后方需要做很多工作。
张月打算住在东宫几日,和太子兄长商议战事的军需供应。
走之前,张月不仅把沈薇送给他的艾草香囊戴在身上,还让护卫把两只艾草绒枕带上。
这枕头柔软清香,驱蚊散热,很适合夏日睡觉;香囊也自带淡香,佩戴在身上,蚊虫远离。
张月很喜欢女人为他花心思。
如今的王府后宅一潭死水,妻妾循规蹈矩恪守本分,唯独沈薇敢于正大光明展示对张月的爱,这让张月心情愉悦。
走到王府门口,张月又想到沈薇腿根儿的伤。
他叮嘱富贵:“之前给芳菲苑送去的消肿药效果不好。你去宫里找太医,让他们调配一瓶上好活血化瘀药,给芳菲苑送去。”
富贵恭敬回道:“奴才遵旨。奴才斗胆问一句,之前给沈主子的消肿金创药还剩了十四瓶,是否要全部丢弃?”
张月思索片刻,废弃的消肿药扔了实在可惜。他想到蔷薇苑的张月,张月昨晚晕死了过去。
他知道自己力气大,那女人瘦得跟一把骷髅似,受不住他的力道。
“不用扔,全给蔷薇苑送去。”张月不再多言,翻身上马,带着护卫往皇宫的方向疾驰。
富贵心里默默叹气。
上好的药,送到芳菲苑。
废弃的药,送到蔷薇苑。
看来这蔷薇苑的张月,也只是昙花一现,王爷压根没把张月放在心上。
富贵带着两种消肿药,前往后宅。他先是前往芳菲苑,热情地将太医院调配的上好良药,转送沈薇。
“多谢公公。采莲,把我新得的香料送些给公公。”沈薇收好消肿药。
采莲把小包昂贵的香料递给富贵。
富贵闻了闻,那可是上好的西域香料,能够完好遮掩身上的味道。哪怕是皇宫里的公公,也不一定能有机会用上。
富贵感动不已,又多说了几句:“沈主子,您这药可是太医院亲自调配,虽只有一小瓶,但药效奇佳,可见王爷对您有多上心。”
沈薇微微一笑:“还劳烦富贵公公,替妾身多谢王爷美意。”
富贵:“沈主子客气。”
离开芳菲苑时,富贵还去看了他种的菜。绿油油的茄子苗已经长大,结了五六个大大小小的茄子。
其中有一个茄子长得最好,看上去圆滚滚胖乎乎。
富贵迫不及待地摘下这只茄子,打算中午尝尝味儿。这是他亲手栽的茄子,味道肯定很好!
富贵抱着茄子,前往隔壁的蔷薇苑送东西。
张月欣喜不已,欢喜地在门口迎接。
富贵送给张月十四瓶消肿金疮药,说这是张月的意思,让张月好好养身子。
张月唇角弯弯,王爷也太慷慨了,居然送了整整十四瓶金疮药!
“公公,今晚王爷还来我这里吗?”张月迫不及待询问。
富贵摇头,语气客套:“王爷这几日忙于公务,怕是不得空闲,张主子还是好好养伤。”
张月连连感谢。
她想给富贵一点赏钱,可张月囊中羞涩,当妾室的月银还没发下来。
可如果不给富贵送东西,将来难免会被富贵总管穿小鞋。张月的目光落到富贵手上,看到一个胖乎乎的紫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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