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后,他就出院了。
他让朋友帮他从家政公司请了一位保姆,照顾他的日常起居和一日三餐。
一天,我正在上班,突然接到他打来的电话。
原来,徐莎莎偷走了他的私人银行卡,卡里面有五百万现金。
他说这笔钱是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听到这笔钱数,我大吃一惊,原以我卡里不过就是几十万,想不到他竟然攒了这么多私房钱。
我只好请了好友律师,帮我起诉了徐莎莎。
二十天后,徐莎莎在东莞的一家高级私人会所内被境差带走,当时她正准备接待两名嫖娼的男子。
不过这笔钱被抵了他之前欠下公司的债务。
我的公司稳定后,我将公司转让给了我的一个好友,也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拿着一千多万元的转让费,我去了香港。
后来,我听说他又找了一个年轻的情人。
而我也在香港和我的现任老板在一起。
我和陈博士到现在一直还是媒体上宣传的“不离不弃”的夫妻。
其实并不是,不过这样对我们都好,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像我们这样为了某种利益的保全,而不得不上演着恩爱夫妻来过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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