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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淅沥,越下越大。
见男主角离开,好事的围观者也都散去。
我跌坐在垃圾,污物中,浑身恶臭。
连叫了七八辆车,司机都不愿拉我,怕我弄脏了他们的车。
走了近两个小时,才到家。
脚上的泡早被磨破,一层油皮裹着血,和鞋凝固在一起,脱鞋时又扯破了伤口。
但我根本感觉不到疼,只觉冷得发木。
脱掉一身臭衣服,温热的水淋在皮肤上,伤口被沐浴露刺激得发疼时,我才感觉自己活过来了。
大学时我和陆时野约会,第一次穿高跟鞋,崴了脚,他心疼得一路背我回校。
后来约会,他都要背一双我的平底鞋在包里。
他说女孩都爱美,但走路还是穿平底舒服,我给你带一双,什么时候你累了,就换上。
我也变得不再爱穿高跟鞋。
今天出门前,我照例穿了一双舒适的平底鞋。
陆时野瞥见,眉头微皱,拿了双高跟鞋给我:“见老同学,注意点形象。”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出门时陆时野开始挑剔我的穿搭。
洗完澡,吃了药。
我连吹头发的力气也没了,倒在床上便昏昏沉沉睡了。
一缕刺眼的阳光直射进来,我挡住脸,一时脑子发懵。
陆时野抱臂站在窗前,窗帘在他身后缓慢收拢。
阳光下的他,身姿挺拔潇洒俊逸。
事业的腾飞,更让他比大学时添了一丝成功男人的自信与张扬。
陆时野抬起手腕,看了一眼变,语气冷硬:“现在是中午十一点半,姜忆你打算睡到什么时候?”
“你昨晚在哪?
你和林小娟睡了?”
我一开口声音嘶哑难听,像个破风箱。
昨夜淋了雨,现在浑身皮肉针扎一样疼,估计是要发烧了。
陆时野避开我的问题,一把掀开被子,不耐烦道:“姜忆你有病吧,除了疑神疑鬼你还会什么,我公司一堆事,天天忙的焦头烂额,你整天待在家什么都不干。”
他凑近的瞬间,沐浴露的香味传来。
他洗过澡,但不是在家里。
我坐起来,拉过被子想盖到身上,我好冷。
陆时野怒气更甚,他直接把被子丢到地上,命令道:“起床!
打扫卫生,做饭!”
“陆时野,我不是你的保姆。”
陆时野讥诮道:“哪家保姆像你一样,每天睡到大中午。
你一身肥肉自己看不见吗,还有脸睡懒觉,没有自控力的人,就是废物。”
“林小娟以前比你还胖,她都瘦下来了,你为什么不行?”
我拉开床边的抽屉,抓了一把药摔到陆时野脸上:“我为什么变成这样!
我为什么天天要吃这些药,都是拜你和林小娟所赐!”
我浑身发抖,捂住耳朵,拼命尖叫:“滚!
你给我滚出去!”
“姜忆你就是个疯子,不可理喻!”
陆时野怒气冲冲得摔门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