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儿,也就消了大半。
我接受了这个哥们儿给我转过来的五万块钱。
然后,这几个哥们儿七手八脚,给我救治。
又是缠绷带,又是包纱布。
总算是止住了血。
我心中苦笑,连道上混的都比我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
哥们儿见识了我的“厉害”,都把我当成了比他们更牛的“亡命徒”!
怎么说,都要跟我结交一番。
我们彼此留了手机号码,那几个哥们儿才算拍着心脏,轻手轻脚的走出了我的家门儿。
我一个人在家里呆着,感觉非常的烦燥。
好像,现在也没有什么事情能刺激到我。
为了寻找刺激,我决定,去“夜总会”!
那地方,最刺激的,就是消费。
我活这么大,只有一次,跟领导应酬去过一次银座夜总会。
一次可就是小一万的消费啊。
那时,我都感觉,打破了我的人生观。
这消费,也太高了。
可是,现在?
一万块钱算什么啊。
能花多少,就花多少。
我就是要去银座消费。
我开着自己的卡宴,也不管头上的那种新奇“造型”。
来到了银座夜总会,迎宾一见我开的是这种百万级别的豪车。
连忙放下正在迎接的一辆日产。
而是奔向了我的车门。
我直接就甩给迎宾两百块的小费。
然后,告诉他,车少了一块漆,我都要剁掉他一条腿。
我的豪横,让迎宾对我不敢有半点怠慢。
“是,老板。”
“放心,为了保住我这条腿,我也不会让您的爱车受到损伤的。”
我来到了夜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