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萌萌什么都不知道,你们不能骗她去出庭……」
「你们是草菅人命,想害我们萌萌……」
「你家孩子死了,还想来害死我家萌萌……」
「我们可是老百姓,谁都惹不起呀……」
我本想解释解释,但根本插不上嘴,听了一会,便默默挂断了电话。
我想起初二那年,跪在我爸病床前磕头的那一家三口。
呵呵,这就是人性。
在后面的庭审过程中,辩方请上了一名重要证人,一个海边度假村酒店的老板。他证明爆炸当天,两位嫌疑人都在他的酒店,并未外出。由于是常客,酒店老板对二人印象深刻,并且提供了当天的入住登记单。
不过齐民立刻就在网上查找到了一张多年前的照片。照片是某集团公司的大合影。酒店老板和两位嫌疑人、以及嫌疑人的父母赫然在列。显而易见,双方早就认识。所谓度假酒店也只是嫌疑人家族的下属企业。
紧接着,辩方律师又指出,在警方出示的汽油桶的指纹中,有一枚指纹只残存了一个小角。一般正常指纹需要8个匹配点就能认定,而对指尖部位留下的印痕,即使有10个匹配点也未必能确定。更不要说这枚指纹只残存了一个小角,更无法确定是嫌疑人的指纹。既然这枚残缺的指纹无法确定是嫌疑人的,那就不能排除有其他人碰过这个油桶。
直到此刻,我才意识到,我们面对的不仅仅是两个年轻的嫌疑人,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无法逾越的资本壁垒。这堵墙太高,遮挡了所有的真相。
很快,我作为证人提供了证词。我详细地描述了当天在蛋糕店门口遇到女嫌疑人的情景。
可辩方律师却拿出了我上次因止痛药和镇静药过量引发昏厥的就诊病例,证明我有精神疾病和自杀倾向。所以辩方认为我当天所见,甚至今天所说,可能都是吃了过量药物产生的幻觉。
最后,辩方抛出了重磅炸弹。由于某些历史原因,男嫌疑人的真实年龄并不是身份证上的18岁,而是不满16岁。这样嫌疑人兄妹均不满16岁。无论如何都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他们人证、物证俱全。甚至给那个男嫌疑人接生的国外医院,也发来了视频证词。
这一切都是假的!
我们知道这都是假的,假的证据。
警察知道,律师知道,法官知道 。
但法律的公正就这样,被众所周知的、假的、完美的证据所屏蔽。
我们败诉,那对恶魔兄妹无罪释放。
我们将承担所有诉讼费用,并赔偿两名嫌疑人在被拘捕期间的所有损失。
而法庭给出的理由就是,车库虽然被上了锁,但钥匙就放在花盆下,不能判定是否有其他人进入。加上汽油桶上有一枚残破的无法确定出处的指纹。还有就是酒店老板也提供了不在场证据。并且由于有过药物中毒的经历,我的证词也不再完全可信。
基于疑罪从无的原则,法庭宣判两个嫌疑人无罪。
而嫌疑人的父母,沈氏集团的掌舵人,从始至终都还没有露面。在他们看来,这可能不过就是一场没有悬念的闹剧。
如果说失去挚爱是痛苦的,那么此刻正义被践踏无疑是绝望的。
15、
我一遍遍看着我们一家人吃着蛋糕,一起庆生的视频。那时爸爸妈妈还年轻,姥爷抱着妹妹,姥姥搂着我……。
既然法律无法给我一个交代,那就由我自己去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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