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景从边疆带回京城的女子。
岂料江景还有个未婚妻。
江景当着未婚妻的面说我才是他喜欢的人。
我:?
?
?
1
本来是看看这些尸体身上有什么可以搜刮的。
但搜刮到江景的时候,他让我救他。
俗话说得好,不要在路边捡男人。
不是李承鄞,就是傅慎行。
不过我还是救了他。
2
边疆多战乱,打仗比我上茅房的频率还高。
刚开始我还会害怕,呕吐,后来就没什么感觉了。
偶尔还会点评一下。
这个好看,这个有点丑,这个这么年轻呢。
我救江景一来是因为他看起来是个有钱人。
我打算携恩图报。
二来是因为他是真好看。
除了财迷,我还是个大色迷。
我把江景带回去洗干净脸一看。
嚯!
确实好看,在战场上都白白净净的。
要么就是出身富贵人家从小养的。
要么就是冷白皮。
我更偏向前者,因为他脖子上有一块玉佩。
看着就值钱,但我是个有素质的人,偷东西那种缺德事儿我干不出来。
我扒了江景的衣服,倒吸一口凉气。
这腹肌,我摸摸,手感真不错。
他伤的真够重的,这都没死,厉害。
我碰了一下江景身上的箭,他立马疼的哼了一下。
我蹙眉看着他身上四处刀伤两处箭伤。
然后朝他脑袋就是一闷棍。
3
我又碰了碰箭,看着毫无反应的江景,我满意的笑了笑。
江景三天以后才醒。
当我看到他看向我时清澈而愚蠢的眼神的时候,我心里暗叫不好。
江景问:“你是谁?”
我问他:“你还记得自己是谁吗?”
江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