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捏紧双拳,在心里记下一笔。
我不可能按照小姐的嘱托在京城过富贵闲人的生活,我要让促成此事的所有人都付出代价!
经历了上次刺杀的事情后,我聪明了许多。
时彦是万万不可能和我单独见面的,我也不可能单枪匹马去刺杀他和公主。
我不能不为小姐的爹娘着想,我不能连累他们。
于是我用了一招毒计。
我从窑子里找了一件得了花柳病的姑娘的衣物,给了相府浆洗衣服的丫鬟十两银子,让她混着时彦的衣服一起洗。
我做得不着痕迹,是不会牵连王爷和王妃的。
时彦得了花柳病就一定会传染给公主。
“你这又是何苦?”王妃悠悠叹气。
我跪在他们面前,郑重磕头:“我答应过小姐要带她回来,所以请王爷王妃允许我去边疆。”
“有你这样的姐妹是晚眠的福气。”
王爷王妃最终答应了我的请求,他们对我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保护好自己。
我剪短了头发做男子打扮。
现在我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穿过边境去大漠,找到小姐,在她身边保护她。
另一个则是去参军,一步步往上爬,攻破大漠王城。
但是我知道自己不聪明,我是混不进大漠王宫的,只能凭着一腔不怕死的血性去参军。
幼时我便能赤手空拳杀死成年野狼,现在我长大了,杀人和杀畜牲是没区别的。
一路上我遇到了很多拦路的人。
土匪、拐子、野兽……
我踩着他们的尸体铺了一条通往小姐身边的路。
我甩去刀尖血迹,隐藏在树上观望着不远处与几个大漠士兵缠斗的少年将军。
我认得他,洛锦年,他曾与小姐表达过心意,被拒绝后觉得失了脸面就一气之下参军去了。
我记得那时少年打扮得不同往常一样的粗糙,而是锦衣华服,看着十分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