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决定:侦查组兵分两路:一路负责查明被害者的情况;一路集中力量排查作案的重点嫌疑对象。
第3章:女演员的陈年旧事
公安人员迅速查清了死者的基本情况,并在调查中了解到死者家中曾遭遇了两次谋杀未遂事件。
刘局长听了死者的母亲是陈凤梅时吃了一惊,他认识死者的母亲。
金曼的母亲陈凤梅原是市剧团的演员。
当年,提到她的大名可谓如雷贯耳、妇孺皆知。
她是地区级剧团都少有的刀马旦。
舞台上,她身穿大红日月绣花战袍,前挂狐狸尾,背插雉鸡翎,手中一杆银枪舞得散琼纷飞、梨花乱落。
加上扮相俊美,嗓子好,不知迷倒多少观众。
那时,刘局长就曾是她的“戏迷”。
后来,听说她与丈夫离婚嫁给同剧团一个比她小五岁的乐师,这事儿一时还引出了很多闲言碎语,有人说每次她演戏时那乐师就打好洗脸水守在后台;有人说乐师母亲坚决反对这门亲事,凤梅很乖巧,结婚后给婆婆打洗脸水,剪脚趾甲,婆婆还是横挑鼻子竖挑眼,说儿子是个童男子,不能要个破戏子。
婆婆死后,丈夫对凤梅不冷不热。
至于男方后来怎么又成了劳动局干部就不知道了。
据邻居反映,有一年冬天,陈凤梅摸黑起来做饭,她家四个孩子正上学。
那天,她扣着扣子开了门,一出门,一条木棍“呜”地照头砸来,她下意识一歪头,棍子落到肩膀上,她瘫倒地上惨叫“救命”。
邻居都起来了,当时陈凤梅坐在地上露出砸紫的肩膀叫人家看。
一会儿,她丈夫老金从里屋出来,说:“没事儿,她犯神经病。”
大家疑疑惑惑散去了。
事后,凤梅再不提这事儿,谁问,她都支支吾吾,避而不谈,邻居们都不理解咋回事儿。
还有一件事儿发生在前年夏天。
一天晚上,陈凤梅热了剩面条盛出来叫丈夫端到堂屋去,自己涮锅做晚饭。
做完饭,她端起面条吃了两口,觉得不对味,对丈夫说:“这面条儿有怪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