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位非著名的电台广播说过,每个人在遇到对的人之前,都是懵懂的,或许会乱成一团,或许会茫然不知。
但只要那个人出现,傻逼都会开窍。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傻逼,但我觉得自己应该遇到了那个对的...
“傻逼!
!
刚刚那波团你怎么就走了!
!”
女孩儿柳眉一横,将鼠标甩到一边。
“我,我刚刚没有状态。”
我低着头心虚,不敢看她。
“你满血!”
“我没蓝。”
“行了行了行了,真是带不动!
我自己打一局。”
兴许是熟络了起来,女孩儿在我面前完全展露出了暴躁的脾气。
一开始的包容消失无踪。
我愣愣看着女孩儿的侧脸。
那么精致,那么专注。
鼠标的敲击声啪嗒啪嗒,即使在嘈杂不堪的网吧里也显得清晰无比。
我的心脏不争气地越跳越快。
这天是和女孩相遇的第五十天。
生平第一次,我开始意识到自己确实是个菜逼。
少年心性有时候会致使人做出一些奇怪的事情。
比如当他抱着枕头出现在网吧时,老板差点儿把他轰了出去。
收留未成年人常驻网吧,被查到可是要出大事情的。
我想要留的地方,没人可以轰得走我。
然后我捡起被扔在门口的枕头,愤愤不平地开始找下一家网吧。
这个事情听着有一点难,但我还是做到了。
我在一家规模不错的网吧里面找到了一份临时工作,每个月600块钱,要上晚班,白天可以用一台机子玩。
网吧的老板是一个中年人,别人都叫他包哥。
他也玩联盟,他玩中路刺客很有一套。
我算是在这家网吧里面住了下,白天疯狂地练,晚上除了开机器,给包月的人送点泡面饮料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