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一周后,我才知道,原来何又珍就是武汉本地人,家在汉阳,是因为父母偏心弟弟,她17岁,就赌气退学跑出来打工。
因为从小在自家店里帮忙收银,所以来林恒店里做了收银员。
快餐店不大,但铺面位置好,生意也好,店里加上我,有四五个服务员,我们都住在巷子里拥挤的宿舍。
男女宿舍在同一层,各一间。
陌生的环境,会对第一个熟悉的人产生依赖,我什么不懂都会去问何又珍,她也很乐意帮我。
拿了工资后,也让何又珍陪我去买手机。
买完手机,路过小摊,她要送我一条手机链。
我俩选手机链的时候,有人偷我的手机,被她及时发现,那人正从我口袋拿出手机,整个人傻住,我也呆了。
何又珍喊了一句:还给他!
那人真的还给了我,很快消失在了人群里,我俩这才后知后觉地怕了,走路都脚软,赶紧买了手链离开了。
回去后,我在后厨跟大家描述何又珍的英勇事迹,何又珍叉着腰一脸得意,脸却微微发红了。
收拾卫生的大姐过来说,“那你不得请何又珍吃顿好的。”
我一直点头。
可是,我买了手机后,也没什么钱了,何又珍说,“下个月再说。”
第二个月,发完工资,我拉着何又珍请她吃饭,她说,她早忘了,让我买点鸭脖大家一起吃就可以了。
我却坚持要带她去吃大餐。
那晚,我们去了一家新开的西餐厅,都是约会的男女,店里有人弹钢琴,昏暗的灯光下,18岁的我俩显得格格不入,也不敢大声说话,气氛渐渐微妙起来。
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