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友准备继续攻读研究生的时候,我也办理好了签证前往国外陪读。
至于于若涵嘛,再次听到她消息的时候还是在我结婚之后。
我跟男友结婚那天来了很多高中时候的同学朋友。
后来闲聊的时候,提起于若涵。
原来退学之后于若涵回到了我们老家的地方,靠着自己的皮囊傍上了一个有钱人,只不过那人是有家室的。
在于若涵怀孕七个月的时候,被原配找上了门一顿狂殴,不光孩子没了,更是大出血子宫都没有保住。
狗改不了吃屎。
她的执迷不悟注定了她的结局。
最后只能嫁给一个大她十二岁的酒鬼老公。
再次遇见,是三年后,我带着女儿挽着老公的胳膊,拎着橙色的袋子从奢侈品带走出来的时候,被一个低头拖地的清洁工不小心挡住了去路。
“对不起对不起,客人真是不好意思。”
那卑微又惊恐的语气里是我十分熟悉的声音。
“于若涵?”
面前的清洁工抬头看向我。
我们之间已经恍若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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