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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弃养的金丝雀?她可是无心的渣女前文+后续

杨尼绒 著

女频言情连载

那是他的心跳。所幸这四下无人,她和他不合礼法的暧昧不会有第三个人知晓。这刻,光线照来,高挺鼻梁所拓落下的阴影几乎遮盖了男人另外半张脸,神情深邃难辨。顾斯行滚热的气息喷洒在孟莺耳蜗里,音调暗哑,沉声问:“多少钱给我睡?一一。”他的贪婪毫不遮掩,也足够令人恶心唾厌。男人这一声温柔的一一,顿时让孟莺难受得想哭,有眼泪缓缓地在眼眶周围打转、汇聚。她真的不想再喜欢他了。他凭什么又来叫她的小名?他没资格了啊。明明不该是这样的。不该这样。他们这种阶层的男人不应该嫌弃她吗?她真的很脏了。她那么说,也只是想故意恶心他罢了。他怎么能混蛋到当了真?他怎么能真的认为她可以给钱就睡?“顾斯行,我跟了秦燕洄,跟了你弟。”“我知道,一一。”她的名字在男人嘴里化为...

主角:顾斯行孟莺   更新:2024-11-26 1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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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顾斯行孟莺的女频言情小说《被弃养的金丝雀?她可是无心的渣女前文+后续》,由网络作家“杨尼绒”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那是他的心跳。所幸这四下无人,她和他不合礼法的暧昧不会有第三个人知晓。这刻,光线照来,高挺鼻梁所拓落下的阴影几乎遮盖了男人另外半张脸,神情深邃难辨。顾斯行滚热的气息喷洒在孟莺耳蜗里,音调暗哑,沉声问:“多少钱给我睡?一一。”他的贪婪毫不遮掩,也足够令人恶心唾厌。男人这一声温柔的一一,顿时让孟莺难受得想哭,有眼泪缓缓地在眼眶周围打转、汇聚。她真的不想再喜欢他了。他凭什么又来叫她的小名?他没资格了啊。明明不该是这样的。不该这样。他们这种阶层的男人不应该嫌弃她吗?她真的很脏了。她那么说,也只是想故意恶心他罢了。他怎么能混蛋到当了真?他怎么能真的认为她可以给钱就睡?“顾斯行,我跟了秦燕洄,跟了你弟。”“我知道,一一。”她的名字在男人嘴里化为...

《被弃养的金丝雀?她可是无心的渣女前文+后续》精彩片段


那是他的心跳。

所幸这四下无人,她和他不合礼法的暧昧不会有第三个人知晓。

这刻,光线照来,高挺鼻梁所拓落下的阴影几乎遮盖了男人另外半张脸,神情深邃难辨。

顾斯行滚热的气息喷洒在孟莺耳蜗里,音调暗哑,沉声问:“多少钱给我睡?一一。”

他的贪婪毫不遮掩,也足够令人恶心唾厌。

男人这一声温柔的一一,顿时让孟莺难受得想哭,有眼泪缓缓地在眼眶周围打转、汇聚。

她真的不想再喜欢他了。

他凭什么又来叫她的小名?

他没资格了啊。

明明不该是这样的。

不该这样。

他们这种阶层的男人不应该嫌弃她吗?

她真的很脏了。

她那么说,也只是想故意恶心他罢了。

他怎么能混蛋到当了真?

他怎么能真的认为她可以给钱就睡?

“顾斯行,我跟了秦燕洄,跟了你弟。”

“我知道,一一。”

她的名字在男人嘴里化为了最缠绵缱绻的音符,无形的藤蔓随着一声又一声的低语呢喃,缠绕在了两人之间,将其紧紧拴在一起。

此刻,孟莺喉咙里就像是含了一颗薄荷糖,凉凉腻腻地痒,缓了好几秒才涩哑开口,有点哭意:“顾斯行,你不要再叫我一一了。”

对她来说,以前那个会爱她宠她的斯行哥哥早就不在了。

他毅然决然地离开了两年,再次回来时,已经不是她所认识的他了。

他为了权势毫不留情地舍弃她,又在大权在握时,贪婪地想继续拥有她。

这副贪得无厌的嘴脸,像功利的赌徒,卑劣且恶毒,永不知满足。

他明明已经有很多东西了,为什么还要贪心地妄图将所有人掌控手心?

她是他养的鸟吗?

高兴了,逗一逗;不高兴了,扔之一旁,自生自灭。

苦涩溢满喉头,孟莺嗓音哽咽:“顾斯行,没你这样的,你不能再欺负我了,你已经玩过我一次了,应该够了。”

她在他弟手里好不容易讨来了一条生路,算她求他了,别再来整她了,她人微言轻堪比蝼蚁,他们这些人吹一口气,就足以逼死她。

大人有大量,饶了她吧。

顾斯行长臂稍有所收紧,身躯微微俯着,两人脸颊亲密贴合,轻轻吐息:“不够。”

他知道她还在怨他,也知道自己到底有多贪婪,在很早之前,他就已经惦记上她这副年轻的皮囊了。

这份贪心便犹如那飞蛾扑火,火是她,而他则是失去制动的车,又怎么可能停得下来呢?

“顾斯行,你结婚了。”孟莺甚是气闷男人的厚颜无耻。

曾经横生出来的爱意早已不复存在。

她不想再痛苦第二次。

男人轻嗅她发丝间的清香,不以为意地无赖道:“那又如何?”

当年她和他暧昧的时候,他有女朋友,彼时,她也没多介意啊,不还是照样愿意做他的女人之一。

怎么现在就不行了?

她在他面前扮演贞洁烈女,是想给谁守身呢?

燕子还是他弟?

趁着顾斯行略微晃神之际,孟莺奋力挣扎开了男人这份炙热的怀抱。

她微红了眼眶,望着男人的目光就好像一只误闯入牢笼陷阱里的小幼兽,眼睁睁看着猎人手提锋利的刀刃步步逼近,满是怨恨,气到身躯轻颤,“顾斯行,我真的情愿你再也不回来。”

他为了家族利益舍弃她,那般薄情,她也看透了,钱权面前,她微不足道。


昨晚,两人把能做的都做了,唯独最后一步。

她故意在关键时刻停下,死命吊他胃口,跟他谈交易。

她退而求其次,知道求不到秦燕洄帮她大手一挥壕掷五千万还债,那她就利用他秦小公子的身份去给放高利贷的混混们施压。

孟沛原本欠下的本金并不算多,也就七八百万而已,一个多月的时间,利息滚得太快了。

如果只还本金,那这点钱对她来说也就不算困难了。

孟莺依偎在秦燕洄怀里,满脸陶醉醺醺。

她漂亮的杏眼里含了点小泪花,水汪汪的,多了分魅意,小模样可怜哒哒的,夹着嗓音说:“燕子哥哥,真不是人家不想给你,人家刚被自己堂哥欺负未遂,这心里面还后怕着呢。”

边说着,她边牵起他的手抚摸心口,萦绕成了一股弱柳扶风的娇滴滴感,有点撒娇的语气道:“你心疼心疼人家嘛,让我缓缓好不好嘛?”

刚才她还乐在其中,这会子开始怕男人了?

女人的嘴,骗人的鬼。

秦燕洄伸手捏起她的下颌,眼眸稍稍褪去了些浑气,调侃道:“你挺贪心啊,我有这么多女人,还从来没见过到一半中途跟我谈条件的,你胆挺肥啊?”

孟莺笑得明媚娇俏,清澈澈的眼睛闪烁狐狸的狡黠,纤纤玉指在他精瘦紧实的腹肌上打转,声音轻软地像江南最缠绵的风,透着股清甜:“因为我有竞争力啊,要是秦小公子不愿意,那我就只好找顾小少爷了,如果顾小少爷问起我来,那我就只能说秦小公子您...不行。”

“挺能耍小聪明的是吧?想激我?”秦燕洄倒也没生气,手指暧昧,烟嗓低沉:“宝贝,难道你不知道男人最听不得不行吗?”

随之,他和她十指相扣,意犹未尽说:“One more time。”

..

一拉开窗帘,清晨的阳光争先恐后一股脑涌进房间,一束束明亮清澈的光线落到了床上。

房间里的空调温度有些高,孟莺上半身蜷在被窝里,双脚却调皮地踢开了被子露在外面,一双玉足瘦如约素,看上去柔若无骨,十根脚指头白净娇嫩,如钩子般悄然无声地勾引男人心。

秦燕洄滚回床上,长臂一伸,一把搂住孟莺这个小美人。

“嗯...”

孟莺被惊醒。

她缓缓睁开眼,睡眼惺忪朦胧,浓密的黑色卷发上莫名翘起了一撮呆毛,显得她此刻有种极其呆萌的可爱。

这应该是她第一次在男人床上醒来,之前跟顾斯行那次,他早走了,她醒来都没看见人,也就不算了。

秦燕洄长臂牢牢圈着她,用新生出小胡茬的俊脸蹭她,低声在她耳畔喷洒热气,像是情人间的耳鬓厮磨:“学姐,什么时候才能全部给我?”

要不是因为他真的喜欢她,也不至于这么好说话,她不准让他做最后一步,他就真的乖乖听她话,若是换作之前那些,他可没这份耐心。

不让玩,那就换下一个。

敢吊他胃口?不存在的。

也就是他想宠她罢了。

“等你什么时候帮我跟那些放贷的人商量好只还本金,我就让你做最后一步。”

孟莺现在是一点都不想动,任由秦燕洄似狗般蹭着嗅着,她胳膊酸得不行,嗓子也有些干涩的沙哑。

昨晚比她跳舞还累。

她被他搂着。

他疯狂着迷地吻她脸、吻她唇,豪气道:“用得着那么麻烦?不就是五千万吗,我要是帮你把钱全都还了,你怎么报答我?”

孟莺转过身,与秦燕洄面对面,此时她睡意已散去,大脑清明,眼睛波光粼粼,“你想我怎么报答你?”

秦燕洄:“和顾小叔分了,你跟我。”

“那你一个月给我多少啊?”孟莺轻车熟路地谈价格。

秦燕洄:“二十万。”

“可是顾斯尔他给我三十万啊。”孟莺语气里不由自主地沾了点嫌弃的意味,她差点要把那句你不行说出口了。

顾斯尔不仅给钱多,最主要的是,她只需要做好宁菲的替身就行,其余的不需要,两相对比,很明显还是选择顾斯尔更划算一些。

虽然顾斯尔有点暴躁加暴力,还喜怒无常,但架不住钱多事少啊。

跟什么过不去,也不能跟钱过不去。

孟莺问:“除我之外,你还有多少女人?”

“都玩腻了甩了,目前就你一个,激动不?”秦燕洄倒是够实诚的。

怪不得他现在这么有空盯着她狩猎。

孟莺抬起手臂搂住他,给足甜头,“燕子哥哥,只要你肯帮我还清债务,你就是我的大恩人,到时候你想让我怎么样我都愿意,我们...也可以玩点不一样的,刺激的。”

也别管他一个月给她多少钱了,他能先砸钱给她还了债再说别的。

英雄难过美人关,秦燕洄抵不住诱惑问:“我还了,你就跟我?”

孟莺软糯糯哼唧了声:“嗯。”

别说这些有的没的,给她来点实际的。

她不要大饼!


“阿璟每天忙着做十几台手术,他哪有这个时间啊,还是你们闲,早点要个孩子,不管儿子还是闺女,我可都提前预定了干妈的身份哦。”

戚笛感慨,她是想要孩子,但是时璟每次都例行公事,光她一个人着急不行啊。

宁菲:“我和斯行最近也不闲,斯行一边要忙着调职去市卫生ju那边,一边还要忙着筹备婚礼流程,我都怕他累坏了。”

“你们要度蜜月吗?”

..

临近演出之前。

戚笛瞧见了孟莺。

以前发生过的某些事,宁菲许是不了解,但戚笛一直在沪市,很了解!

纵使戚笛把孟莺和顾斯行有过一段的事告诉了宁菲,宁菲也没生气,而是依旧选择相信,展露出了正房的大度。

她信誓旦旦地说了句:“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我相信自己老公不会出轨。”

话已至此,戚笛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得友好提醒:“那你可要看紧顾斯行了。”

“不说了,我一会还有个学生要带,今天怕是不能看你跳舞了。小菲菲,晚上我请你吃饭,庆祝我们的舞蹈女皇圆满完成第十次独舞。”戚笛和宁菲惋惜告别。

宁菲很是通情达理说:“没关系,你工作最重要,你要是想看的话我可以私下单独跳给你看。”

金碧辉煌、磅礴大气的演出厅。

宁菲的独家演出向来是一票难求的,今儿真算是托了顾斯尔的福,孟莺难得体验了一把vip的快乐。

她第一次坐在第一排无比直观地欣赏着行业前辈带来的专业级别舞台剧,舞姿轻盈优美,一整个舞蹈呈现出来的效果很是震撼,引人入胜。

演出途中。

孟莺有些想上厕所,拽了拽顾斯尔的衣袖,结果人家沉浸在宁菲这绝美的舞蹈之中,压根就没空理会她,于是她直接起身离开。

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就在她走后不久,顾斯行也整理了一下西装起身,同样借故离开。

从女厕出来,孟莺一个不经意,直接撞上了一堵墙,还是堵人肉墙。

男人高大的身形拓落下浓重的阴影,笼罩在她身上,充满深厚的压迫感,很有重量。

她疑惑地抬眸望去,下一秒,惊愕出声:“顾斯行?”

他闲着没事堵她干什么?

此时此刻,一整个通向厕所的走廊上空空荡荡,纯白色的艺术装修风格无比明亮,午后浅薄的光线散漫照射而来,留下了金灿灿且硕大滚圆的光斑,浮游的尘絮无声飞舞,一股温软的安逸就这么静悄悄飘荡着,以至于连两人的呼吸都能清明地听见。

他这高雅的姿态仿佛站在万众台阶之上,万籁寂静间,他俯瞰着她,紧紧抿起的唇线可以看出他眼下心情不佳,生了点无名火气。

真的生气了!

为什么要去勾引他老婆的表侄?为什么把他送的手链摘了?为什么要在他面前和他弟弟接吻?

他好不容易逼迫自己接受她和斯尔越走越近,逼迫自己接受她可能不干净了的现实,但是为什么她又多了一个男人?

虚空静默了好几秒,孟莺才听见顾斯行冷漠地质问:“在和平饭店的那晚,跟燕子做了?”

所以...他是在为这件事生气吗?

他为什么会生气?为什么要生气?又有什么可生气的?

他是在气她和他老婆的侄子滚在了一起?

可她和秦燕洄是单身男女啊,这有错吗?


然而,却遭到了孟朝的强烈拒绝:“不需要。”

也是,以他的自身条件,还怕遇不上什么知书达理的好女人吗?

..

孟莺上了一上午的舞蹈课,刚一出教室,就发现顾斯尔早早在等着接她下课了。

她感觉他每天都悠悠闲闲、无所事事的样子,不是带她去这玩,就是去那玩,也不知道他到底要不要上班?

他这都毕业大半年了,也没搞出什么事业来,颇有点虚度光阴那味。

孟莺主动抱上顾斯尔,甜甜唤他:“斯尔。”

顾斯尔伸手如对待小宠物般抚摸了下孟莺的头,指间皆是她柔顺的发丝,丝丝缕缕,遮挡住了他这黑色的指甲,以及左手背处诡秘的翅膀刺青,银色的戒指格外醒目。

许是孟莺这声斯尔叫到了顾斯尔的心里,以致于顾斯尔低头瞧向她时,眼睛里有了几许浅淡的动容,这双平日里看起来无比阴郁森寒的眸也没那么冷冰冰了,腔调轻淡:“下午带你去个地方。”

孟莺:“去哪啊?”

“去了你就知道了。”顾斯尔故意卖关子。

“斯尔,你平常都不上班吗?”见顾斯尔今天心情不错,孟莺斗胆问出心里面的疑惑。

她还挺好奇他每天这么闲散,到底要不要工作?

顾斯尔勾唇反问:“那你觉得我上不上班?”

孟莺撒娇:“我就是不知道才问你嘛。”

“中远海运听说过吗?”

“一点点吧。”

她之前有听说过这个集团在上交大招聘相关专业的研究生,貌似这个公司还挺厉害的,很难进。

“我在里面上班,做海运的。”顾斯尔解释。

孟莺还是没太明白顾斯尔的日常工作是什么,海运这个专业对她来说太陌生了,顶多知道是跟海有关。

她开玩笑说:“所以你是渔夫喽。”

顾斯尔一把搂上孟莺的柔软细腰,接着她的话调侃道:“我是渔夫,那你是什么?美人鱼?”

他在大海里面把她抓上来了?

孟莺冲他笑脸盈盈,即便他能看出来这一抹笑里面含了几分谄媚讨好,但他还是很受用,乐在其中。

“我这么漂亮,当然是美人鱼啊。”孟莺毫不谦虚,也不用谦虚,事实如此。

她就是漂亮,也正是因为漂亮,他才能看得上她,才能注意到她。

顾斯尔哼了声:“你倒是对你这张脸挺骄傲啊?”

漂亮女人他见多了,还真没见过她这么自信的。

“中远成立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是目前国内最大的航运企业,旗下有很多控股的子公司...”顾斯尔科普。

“那你现在是什么职位?”

“你猜。”

“总裁还是副总裁?”

“说不定以后会是。”

两人互相亲密地揽着彼此的腰身,边说着边离开。

身后,顾斯尔前女友瞧着这恩爱缠绵的一幕,气不打一处来。

她之前有偷偷跟顾斯尔打小报告,说孟莺跟一个副教授勾勾搭搭,结果顾斯尔让她少管闲事,让她别再来他面前碍眼。

这冷漠的态度,这巨大的差距,当真令她恼火。

她跟顾斯尔在一起的时候,可是连这位小少爷的手都没牵过,更别说亲个嘴了,上次顾斯尔把孟莺壁咚了,天知道,她有多嫉恨!

“纯姐,您喝点水消消火。”

孟莺自从来京港戏剧学院新生报到的那天起,跟她表白过的学长学弟就不计其数,两年来,仗着她那张风尘脸‘为非作歹’,是男人们的系花,女人们的公敌。

如今,她终于傍上了个家世深厚的大金主,格外惹人眼红。


杯子打碎的声音瞬时间吸引来所有人的注意力。

气氛在这一刻陡然变得尴尬起来。

孟莺低着头躲避顾斯行那投射过来的灼灼目光,很是慌张不安。

秦燕洄关心道:“怎么这么不小心?”

“Waiter。”秦燕洄唤来服务生打扫地上的玻璃碎渣。

孟莺借机说:“我们换个地方坐吧?”

她想离顾斯行远点。

秦燕洄没拒绝:“好。”

于是孟莺挑了个最偏远的位置。

过了会,有专人来上餐。

顾斯行:“给她重新换一杯温开水,谢谢。”

宁菲瞧着自己手边的冰镇橙汁并未觉得不妥,疑惑问:“斯行,怎么了?”

“明天是你的生理期,今天就不要喝凉的了。”顾斯行温柔提醒。

宁菲浅浅羞涩,不好意思说:“我自己都忘了,每次还要让你提醒。”

顾斯行眉眼温润,嘴角噙笑,“我们马上就要领证了,身为你的丈夫,应该的。”

菜品上齐。

顾斯行绅士地等到宁菲先吃,他才动了筷。

而他的这些温柔细节统统落进了孟莺眼里,那感觉就如世间最具苦味的糖哽咽在喉头,咽不下去,又吐不出来,难受得不像话。

她神情恍惚间想起了以前顾斯行对她的好,原来他可以对每一个女人都这样,无一例外。

他亲自给她喂过饭,亲自帮她绑过辫子,亲自排队帮她买过草莓味的冰淇淋,还会让她枕着他肩头浅浅午睡,她和他在一起的那一年,有好多好多美好的回忆。

可是现在,早就化作泡沫飞走了。

还真是哄骗到手了,也就不稀罕了。

他为了他的新婚妻子,可以肆无忌惮地伤害她、折辱她。

男人爱你时是真爱,而不爱时也是真的不爱。

他这人啊,必有所图,才会花心思。

正如当年他想要得到她的身体,便制造各种机会与她偶遇,接近她、靠近她。

她从始至终都知道她和他之间云泥之别,却还是心存一抹妄想和侥幸,不顾任何人的反对,飞蛾扑火般和他勾勾搭搭、纠纠缠缠,一人承担了所有闲言碎语。

因为年龄上的差距,她被身边人鄙夷、厌恶,成了最典型的反面教材。

她那时怎么会有那番自信,自信到她觉得自己是特殊的,是顾斯行用了心的。

如今想想,讽刺又可笑。

天之骄子不会为她抛弃富贵下高台,而她又永远不可能凭借自身去攀爬上那个最顶级的圈层,两人身份相隔的是一整个银河系,她怎么能?怎么敢的啊?

那时到底为什么能痴心妄想到自己会是最独特的?

仅仅只是因为她仗着自己年轻漂亮吗?

可他又何时缺过漂亮女人?

顾斯尔说的对啊,她配不上他的,她比不上宁菲的。

人家有强大的娘家做靠山,有爷爷辈几十年的世交情谊,更有舞蹈事业上的巨大成功,是行业内数一数二的殿堂级人物,和顾斯行郎才女貌啊。

这种家族联姻,谁会拒绝?

顾斯行他又怎么可能让祖辈父辈在他身上倾尽了三十多年的栽培和期望付之东流?

他这样自私利己的人,永远不会。

甚至在她最开始遇见他的时候,他有女朋友了,还来撩拨她。

而他们能认识,也正是因为他女朋友。

她至今记得,他当时的女朋友容雪是她高中学姐,比她大了好几届,某天回校演讲时,她在校园正巧遇上来接女朋友的他,他迷路了,于是她带他去了礼堂。

后来第二次再见,那天下小雨,孟沛出差不在沪市,她要去参加舞蹈的考级,便跟班任请了假,站在校门口久久打不上车,就当她无比着急之际,这时,她又巧合地遇上了他。

为感谢上次的带路之情,他邀请她上车,并吩咐司机送她去长宁区的比赛场馆。

车内,檀香气息无比浓郁,白雾袅袅缭绕于狭窄的空间。

那一路上,她的心都在砰砰乱跳,少女青春期的思维让她控制不住地胡思乱想,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和他相处。

明明他也只是一个才见过两次面的男人,她为什么会这么轻易上了他的车?为什么会对他这么毫无防备?

她只知道,她从第一次见到他时,就很喜欢他的眼睛,虽然淡漠,但也兼具浓厚的故事感,令她这种还尚未出社会的小姑娘无比痴迷。

她沉默着羞涩着不敢说话。

于是,他主动打破这份尴尬,向她展开话题。

‘什么时候学的跳舞?’

‘五六岁的时候吧,学了十年多。’

‘很喜欢?’

‘嗯。’

他很懂得拿捏分寸,并不会说一些让她觉得难堪和不适的话,反而循序渐进,一直在引导她的兴趣,一个小时的车程在这份愉悦中度过得无比快,让她都没意识到时间的飞速流逝。

到了目的地,她弯腰向他表达感谢,一时慌张叫了他叔叔。

‘谢谢叔叔。’

闻言,他冲她笑了,轻缈笑音悠悠飘漾在车内,深邃淡漠的眉眼蕴含了一点点温度,慢条斯理地启唇问:‘怎么?我长得很老吗?’

彼时他还不到三十。

意识到说错话,她顿然尴尬咬唇,‘没有很老。’

同时心里在说:你很好看。

她找补回来:‘谢谢哥哥送我。’

说着,她又从钱包里拿出了一张百元大钞想付车费。

她和他不熟,他肯帮忙送她已经很好了,不能白占人家便宜。

他脸色稍沉了一下,却还是用着平缓的语气问:‘你把我当什么了?司机?’

她慌张解释:‘不是,我只是想感谢你。’

‘感谢有很多方式,给钱是最俗气的。’

后来她明白了,最好的感谢是什么。

他先她一步下了车,司机恭敬地在他身边撑起雨伞,他对她说:‘外面还在下雨,我送你进去。’

她下了车,如慌张小鹿,小心翼翼地跟上他。

他个子很高,穿着平底鞋的她才刚到他肩膀。

他修长分明的手指握着黑胡桃木的伞柄,雨天里散着层温润的光泽。

此时此刻,如此近的距离,肩挨着肩,她能从虚空潮湿的尘土气息中闻出他身上的檀香味,以及消毒水味,有股奇特的好闻,冷冽的清洁感,似高纬度的清晨,令人心旷神怡。

她清澈的杏眼偷偷翘望。

黑色伞檐下,男人西装革履,身形优越,清晰的下颌线和喉结透着禁欲的性感,嘴角下的小黑痣更添了份独属于男性的魅惑,侧颜清雅,鼻梁高挺,着实生了张好皮囊。

他将大半雨伞遮在她头顶,另一侧的肩头落了点雨星。

他低眉瞧她,‘你眼睛很好看,总低着头会收敛你的美,再说,我又不吃人。’

她找借口掩饰自己的娇羞,‘我是在看地上的水洼,要是把鞋子弄湿了,我怕影响比赛。’

‘顾斯行,医生。’

‘嗯?’过了两秒她才意识过来他是在自我介绍,小声回:‘孟莺。’

她声音太小了,总需要他弯腰去听。

‘孟子的孟,夜莺的莺?’

‘嗯。’

‘挺好听的,很可爱。’

他又用开玩笑的口吻打趣说:‘下次见面可不能叫我叔叔了,以后再遇见叫我斯行哥哥吧。’

她紧张地牢牢握紧了手里的背包带子,试探地轻轻唤:‘斯行...哥哥?’

他淡笑回应,‘哎。’

待两人走进场馆里,考级比赛已经结束了。

她错过了时间,就只能明年再考,可她需要在明年报考北舞的时候,拥有十三级的舞蹈证书。

这次时间错过了,她明年再考也赶不上了,非要读北舞的话就只能再复读一年,而这又是一笔不小的额外开销。

她是什么时候确定心动的呢?

大概就是他一句话帮她重新申请了考级资格,一句话便能决定她后半生的命运时,这种有权有势,无所不能的感觉太容易让人沦陷了。

说不好听了,她的虚荣心在此刻到达巅峰。

那时,她就已经明白,他所拥有的是她用尽一辈子都不会得到的。

出身决定一切。

后来,他说她年轻漂亮,若再聪明点,可以在行业内混得很好。

于是她问他,她可以跟他吗?哪怕...他有女朋友。

之后的一年,他找了最好的舞蹈老师教她跳舞,每小时课时费高达上千,而他一个医学博士又亲自帮她这个小学渣补习各科成绩,极为耐心。

他给了她那时最想要的,所以她也回报给了他想要的。

即使有孟沛的百般反对,她也毅然决然地付出自己给他,没有想过后悔。

现实。

秦燕洄推来甜点。

孟莺又给嫌弃地推开了,这倒不是她怕吃了发胖,而是真的不能吃。

“我芒果过敏。”

刚刚,往昔如浮光掠影般于她脑海一闪而过,这些年,仿佛成了她的错觉。

他给她平淡的生活带来了浓重的色彩,最后却猝不及防地令她恍若大梦一场,困在原地,走不出去。

那不是她的太阳,但有一刻,确实照在了她身上。

他其实也没亏欠她,她想要的,他该给的,都没少给。短短一年时间,他花在她身上少说也有两百万了。

只是...分手时,有些显得过于薄情了。

他抽身太快,快到她以为她只是他无聊时用来打发时间的过客。

据她所知,他包养容雪学姐都不止三年,更别说他再往前的女人了。

容雪说过,他是个挺念旧的主,只要不踩他雷区,他都能给足人体面。

她应该是他玩过时间最短的一个女人,没有之一。

他之于她,就像是欲望吹生出来的泡沫,天一亮,就什么都没了。

秦燕洄:“行,以后我记住了。”

孟莺放下筷子,娇嗔:“我饱了,吃不下了。”

秦燕洄痞帅挑眉,眼里都是明晃晃的欲念,遮都不遮,“今晚留下来陪我?”

也是,她和他本来就是这种关系,有什么可遮遮掩掩的?

你情我愿,又不犯法。

孟莺漂亮的眉眼上扬,潋滟起妩媚的色泽,声线婉转魅惑:“好啊,我一定会让秦小公子您舒舒服服。”

秦燕洄:“识趣。”

不能白瞎他一晚上进进出出,又是充当英雄救她,又是充当付款机,没有报酬会亏死的。

两人这‘生意’谈得无比坦荡直白,对话尽数飘进不远处的顾斯行耳里,他人坐得慵懒,可下颌却绷得十分紧,面色上一片安然平和。

他久坐高位,对于任何东西都唾手可得,估计也不知道嫉妒是什么感觉。

他只觉得,几日不见,她真是令人‘刮目相看’啊!

她倒有得是法子‘赚钱’呢。

这么喜欢干这行是吧?

谁都敢勾搭?

吃过晚饭,宁菲揽着顾斯行准备离开饭店,前厅内,秦燕洄和孟莺两人正在开房,看样子今晚是真打算住这了。

孤男寡女,又都是成年人,想开房干嘛不言而喻,总不能是开房打游戏吧?

也许可以说是成人游戏。

隔了几米远,秦燕洄挥手示意,性子无比开朗,“姑姑,姑父,再见。”

这刻,孟莺撩起眼皮不经意地望过去,谁料视线正巧对上了顾斯行那沉黑如深渊的目光,刹那冷意袭来,又转瞬即逝,竟令她心里莫名泛起股胆寒。

男人唇线拉得极薄,能看出他现在兴致不怎么高。

但至于为何,她不敢确定。

怎不能是因为她吧?

宁菲望了眼开房的两人,身为长辈只能提醒句:“注意安全。”

玩归玩,可别闹出人命。

秦燕洄吊儿郎当说:“姑姑放心,我有分寸。”

对于避孕这点,他还是很自信的,他可没捡到过什么便宜私生子。


宁菲的意思,孟莺也算多少听明白了一点。

大抵是因为上次在和平饭店看见了她和秦燕洄同进同出,一起吃饭,又一起开房的事。

毕竟她现在的身份可是顾斯尔的正牌女友,背地里又跟人家好兄弟玩得这么暧昧,难免招人不喜。

顾斯行没把这事告诉顾斯尔她能理解,毕竟亲兄弟嘛,当哥哥的肯定不想让自己亲弟弟知道被戴了绿帽,但是宁菲...难不成是因为当嫂子的不好开口?

倒也是,一边是顾斯尔的嫂子,一边是秦燕洄的表姑姑,她这个身份夹在中间,向着谁都不好,还不如直接当做不知情算了。

宁菲一提及顾斯尔就像是姐姐对待自家傻弟弟般,满眼欣慰,“斯尔本性不坏,就是有些爱胡闹任性,看得出来他挺喜欢你的,都难得来求我一次了。”

“我说这么多,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让你别再和燕子伤害他了。”

宁菲缓缓地耐心道:“其实斯尔也挺可怜的,从小被扔到京城被他外公外婆带大,可两位老人家的身体也不算好,而爸妈又忙着工作没法顾及到家里。”

“后来他稍微长大些,便一直跟在斯行身边,是斯行这个做哥哥的将他照顾长大成人,在家里面呢,斯尔他也就只跟他哥和外婆最亲,别人的话他都听不进去。”

“家外面的话,燕子应该算是斯尔最好的哥们了,两人是从小的玩伴,斯尔去哪,燕子就愿意跟去哪。”

“当年斯尔要去京城读书的时候,燕子还跟家里面吵着闹着也要和斯尔哥哥去京城呢,结果刚去没两天,燕子就水土不服,我表哥和表嫂担心燕子身体受不住想让燕子回来,但是燕子为了斯尔愣是在京城待了好几年,两个人一起读书长大,感情比跟钰子还要好,算得上是情同手足了。”

“两人之前是挺胡闹的,互相换着女朋友玩,但你一个女孩子还是要懂得自尊自爱,也不能真的一直跟两个男人同时玩下去。”

宁菲语气无比温和,并不像是在指责孟莺的放荡可耻,而像是在劝说,劝说孟莺别做红颜祸水去伤害两个好哥们之间长达二十年的友谊。

顾斯尔跟秦燕洄应该做永远的好哥们,而不应该在未来某一天成为反目成仇的情敌,兵戎相见。

要不是感觉出顾斯尔对孟莺跟对待之前的那些女朋友态度不太一样,她也就不会闲着在这跟一个才见过几次面的小妹妹说这些有的没的。

她也算是谈心了,希望孟莺可以理解她一个当姐姐、当长辈的心。

听着宁菲说了这么多,孟莺也不是个傻子,这话里话外的意思,她都清楚了,表态道:“姐姐的意思,我明白了。”

宁菲不就是想让她跟秦燕洄把关系断了,专心跟着顾斯尔吗。

其实她也应该这么做,毕竟顾斯尔帮她还了债,还答应一个月给她三十万,于情于理,她都不能把人给绿了啊。

不过...

顾斯尔要是知道自己心爱的心神教导别的女人如何爱他、疼他、怜他,他肯定会疯吧?肯定会很伤心吧?

毕竟这也算是一腔真心爱意被辜负了。

孟莺往后转了个头,隔着透明玻璃瞧了顾斯尔一眼,正巧,顾斯尔也在看她,两人目光就这么奇妙地对了一瞬。


因为常年跳舞,巨大的运动量难免会使得皮肤被磨破出血,而且还会有不同程度的伤痛,严重点呢,会脚趾变形,所以她夏天从来不会穿露趾的凉鞋,也不会涂漂亮的指甲油。

哪怕她很用心的爱护保养,也不如一个普通女孩正常的脚。

身为舞者,脚和腿是最重要的。

她个子在女人堆里不算矮,而在男人看来,却是娇小可爱。不仅体型柔弱纤瘦,纤纤玉足可能都还不如他们的一只手大,令人无端充满保护欲。

孟莺换鞋的间隙,顾斯行的视线不着痕迹地落了过来,他盯着她的脚稍有所凝滞。

他想起她最不满意的身体部位,就是这双脚了,她以为自己的脚很难看,可实际,她从上到下,都美得惊艳。

她的脚并不难看,娇嫩的脚趾如晶莹的葡萄,圆润饱满,而当五指并拢在一起时,就又宛如五只蚕宝宝般,有着别样的可爱。

她此刻,微俯着身子,纤长睫毛轻轻扇动,如蝶翼蹁跹,撩拨得男人心弦莫名颤动。

换好鞋子。

宁菲带孟莺去了隔壁的舞蹈室。

房间外,哥俩耐心地等候在门外,相顾无言,氛围一阵静默。

顾斯尔地倚靠在墙面,身躯慵懒恣肆,手里漫不经心地抛掷着一颗新鲜苹果。

这还是刚才他顺手从粉丝送给宁菲的礼物里拿的,虽然他喜欢吃苹果,但对苹果的品种很挑,便宜的苹果一般口感很差,他几乎不会吃,顶多拿来把玩。

对面,顾斯行双手抄兜,笔挺挺地站着。

他穿了身裁剪合身的黑西装,黑发全部梳了上去,露出整张清冷儒雅的俊脸,双眉修如远山,眼眸沉静深邃,满身的清贵气为他笼了层如雪洗玉濯的光泽,光是站在那,就足以吸引不少女人为他疯狂、为他着魔。

男人的西装裤犹如女人的黑丝,过往十多年,拜倒在他西装裤下的女人怕也不计其数。

透明玻璃的隔音效果很好,哥俩完全听不见里面两个女人在谈论什么。

难得有单独说话的机会,宁菲为之前开车撞伤的事道歉:“抱歉,之前不小心开车撞伤你。”

孟莺明显没想到宁菲会突然谈论起这件小事,神情愣了一下,而后轻轻摇了摇头,客套回应:“没关系。”

不得不说,沪市还真是小,全市那么多人,她偏偏撞伤了自己老公的前女友。

这缘分,拐着弯来。

情敌之间同处一室,氛围无声静默了好一会。

孟莺正在做跳舞前的身体拉伸,此时,宁菲又突然说:“你和斯行的关系我知道了。”

闻言,孟莺顿时呆滞住,搭在把杆上的腿也不受控制地缓缓滑落了下来,很是尴尬。

宁菲笑了笑,很是大度,将贤良淑德表现得淋漓尽致,“放心,我不是要跟你算账的。当年你认识斯行的时候,我还不是他老婆,你们也是正常交往,是我来的晚了,我没资格介意。”

话是这么说,孟莺还是有些局促不安,满腔心虚,毕竟...刚刚顾斯行还抱着她想要她呢。

尽管她并不想和他再发生关系,但这份暧昧也足以将她判定为‘小三’,而当再面对正宫时,难免底气不足。

“那姐姐的意思是...”

终于说到正事上了,宁菲变得异常认真起来,神情严肃说:“既然斯尔已经认你当女朋友了,我希望你能好好跟他在一起。”


被甩两年,孟莺想过顾斯行会回来,但没想过他会回来的这么快,也没想到他再次归国的时候已然有了未婚妻。

在父亲心脏病手术失败成为植物人的这一个星期里,她几乎天天看见他戴着订婚戒指出现在她眼前。

身为空降而来的心外科顶尖医生,秉公办事,毫不徇私。

他对待她的态度比对待普通病患还要疏离。

什么旧情重燃,都是白日做梦。

孟莺一上完课,就从学校赶回医院照顾父亲。

下了出租车,她从露天停车场抄近路去往心脏科的门诊楼。

在她看不见的身后,却有危险悄然逼近。

有人在倒车。

‘轰’得一声!

原本该前进的车意外后退,一下子撞在了孟莺的腿上,连带一整个人都被撞倒在地。

此时,车内驾驶座上的女人也被这一失误惊吓到,连忙解了安全带下车查看。

后备箱处,孟莺扶着车,试了好几次,都疼得站不起来,鲜血顺着擦破皮的膝盖往下直流,一阵触目惊心。

女人在看见孟莺腿上的伤时,顿然心生愧疚,自责说:“对不起啊,我刚回国不久,以前在国外习惯了右边驾驶座,国内在左边,我还不太熟悉,一时着急停车就错搞成了倒退。”

“你好像伤得还挺严重哎,我未婚夫是这家医院的医生,我打电话叫他过来处理吧,你放心,医药费我来掏。”

女人认错的态度很是真诚迅速。

“不用。”

孟莺刚想阻止,谁料女人直接打了电话叫人。

很快。

女人叫来了她口中的未婚夫医生。

隔着老远,顾斯行一眼就瞧见了孟莺。

她一张巴掌大小的脸清冷而透彻,黑色的卷发随意扎在脑后,高挑曼妙的身材在日光下极其耀眼。这张浓颜系的脸,即使不化妆也仍然美得勾人。

而这,也是她唯一的资本。

顾斯行快步走来,声调清沉柔和:“菲菲。”

刚站起身的孟莺恍然听见这道无比熟悉的男音,瞬间愣怔在原地。

而当她抬眸对上顾斯行视线的刹那,心里的震惊难以言喻。

他就是女人口里的未婚夫?

这一刻,身上的任何疼痛,她都感受不到了。

看见了未婚夫,宁菲立马来到顾斯行身旁,并亲密地挽住了顾斯行的胳膊,语气惶急:“斯行,我倒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人,你快帮忙看看要不要紧。”

闻言,顾斯行的目光才终于落到了孟莺的伤口处。

只见她左腿膝盖上的擦伤早已被鲜血所浸染,弄脏了一截裤腿。

然而,他并没有太关心她的伤势,而是从口袋里干脆利落地拿了钱给她。

“伤得不重,你自己找个骨科医生去处理一下吧。”

男人还是两年前的那个男人。

淡漠入骨。

他这般冷漠避嫌,令孟莺霎时涌起一股无言的失落。

长这么大,她算是明白了,什么叫情敌见面分外眼红。

他亲爱的未婚妻撞了她,他就直接拿钱敷衍了事?

孟莺倔强道:“不用。”

顾斯行语调冷了些:“钱拿着。”

“我不要!”孟莺有些赌气。

这时,宁菲劝和:“你就拿着吧,本来就是我的错,这是应该的,如果你嫌少...”

宁菲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孟莺打断了,话语大胆直白:“真要给我钱是吗?那一个女人的初夜怎么算?”

她深深凝望着面前这个宛若高台明月般的矜贵男人。

精致儒雅的五官,有一双十分深邃淡漠的瑞凤眼,唇角的一颗小痣分外性感,将这份清雅禁欲的气质衬托得无人可比。

沪市最尊贵的出身,常年钱权的熏染,令他眼里难含悲悯。

倏地,顾斯行握紧了手里的这沓现金,冷淡睨她,浅浅蹙眉,口吻凉薄:“你撞的是腿,不是脑子。”

孟莺低垂下来的眼帘难掩溃败。

面对男人的讥讽,她嘴角勉强撑起一抹自嘲。

他就这么怕他未婚妻知道她和他曾经的那段关系吗?

一股难过在沉重地包裹着她,几乎要压得她喘不过来气,而两人那中指上配对的订婚戒指更是刺痛了她的眼。

此时此刻,尴尬溢满虚空。

“小妹妹,我把你撞伤了就该赔你医药费,不如你说个价钱吧,不管多少钱我都可以补偿你。”作为名门淑女出身的宁菲是非分明,对于自己的错误一点不推脱,极其客气。

在顾斯行又一次递上来钱时,孟莺任性地将几十张现金打落在地上,那可怜的自尊心作祟,赌气道:“我不要你的施舍。”

随之,她一瘸一拐地进了门诊楼。

背影望过去,很是滑稽。

..

孟莺原以为出门被前男友的未婚妻撞伤就够倒霉的了,结果去找医生处理腿上伤口的时候,又遇上了前男友他亲弟。

更晦气了!

世家子弟里有名的疯狗顾斯尔挡在她面前,拦住她去路,手上正悠闲啃咬着苹果,唇齿间发出清脆的咬合声,一举一动邪肆张狂。

他见她低头不瞧他很是不爽,便伸手毫不客气地一把拽住了她的长发,逼她不得不抬起眼眸看他。

于是孟莺眼里呈现出了男人这张阴邪的俊脸。

黑色卷发随意垂落在额头,两侧耳垂佩戴圆形耳环,眼眸狭长阴郁,眼睑青灰,俨然一副病态。

哥俩脸上都有一颗浅淡的小棕痣,只是弟弟顾斯尔脸上的痣在右脸颊中间,异常邪冶。

她跟他很熟。

他算是她半个学长吧,比她大两岁,今年刚毕业,是上交大的学生,听说学的是王牌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

而她是隔壁戏剧学院的。

最为主要的是,他的现任女朋友是她的同班同学,都是学跳舞的。

顾斯尔居高临下地冷嘲:“刚才停车场的事我都看见了,在我哥眼里,你就是个随时能用钱打发的女人。”

孟莺瞪他,毫不惯着他,语气很冲:“那也跟你没关系。”

顾斯尔微眯了眯眸,手指松开她头发的同时,又狠戾地掐住了她纤细的天鹅颈,没用太多力气,给足她呼吸的空间。

她这张软润漂亮的小脸蛋还不如他手掌大,一双水汪汪的杏眸真想让人狠狠欺负一下啊。

最好欺负到面红耳赤,眼眶里的小珍珠直流,哭着求他再狠狠欺负。

他冷笑戏谑:“别装清高了,两年前你勾引我哥看中的不就是钱,有志气的话就把我哥送你的那些值钱东西都吐出来,你舍得吗?”

在所有人眼里,她就是一个贪图荣华富贵的拜金女,专爱用自己的身体去捞钱。

孟莺不卑不亢说:“我凭本事赚来的,为什么要还回去?”

她把东西还回去了,就好让他们这种公子哥吃白食是吗?

既然没有爱,那就明码开价好了。

顾斯尔眼神睥睨鄙夷,咧开的嘴角露出一抹极为轻蔑的笑,小虎牙沾染邪气:“我劝你少做那些飞上枝头的美梦,我哥当年就是看你年轻,玩玩你而已。我哥这次回国可是奔着结婚去的,就算你下贱到愿意再给我哥当小三,我哥也不稀罕了。”

孟莺嘴硬,烦闷的心情让她非要怼回去:“稀不稀罕也不是你说了算的,我又没勾引你。”

顾斯尔不怒反笑,“话别说这么死,早晚有一天,你会发浪发贱地来勾引我。”

在走之前,他趁机狠狠插了一把孟莺的小细腰,那手感简直软到爆。

“让我...”他身躯暧昧地靠近,深幽的黑眸意味深长,舌尖挑逗了一下她的耳垂,充满危险意味,“好好疼你。”

..

好不容易摆脱了顾斯尔。

孟莺处理完伤口后,便来到了监护病房。

孟沛躺在白色的病床上,硬朗的脸苍白消瘦,鬓角生有许多白发,床铺旁放置着呼吸机和其余维持植物人生命的装置。

安静的病房里,只有父女俩。

孟莺望着孟沛,一阵孩童般的委屈袭来。

她轻轻握住了他的手,难受说:“爸爸,我后悔了。早知道我就该听您的,十八岁之前出国读书。”

如此,她也就遇不上顾斯行了。

更不用像现在这样,被顾斯行无情甩了两年。

孟莺目光渐渐望向自己腕间戴着的手链。

两年前的回忆刹那涌上心头。

遥记成人礼那晚,她不顾父亲反对去海边找他,单独和他过了生日,并且他还送了她一根很昂贵的手链当做礼物。

后来,酒精的催情下,他拿走了她最宝贵的东西。

第二日清晨,他却一声不吭地离开沪市,独留她一人面对流言蜚语。

他凭什么?

就算是跟她玩玩,也该说句再见吧?

可他什么都没有说。

她怎么能不怨,不恨。

她知道,一直都知道,像顾斯行那样家庭出身的男人,钱权双全,只手遮天,根本不可能为爱抛弃所有。

他从一出生就在金字塔的顶端,拥有的东西不计其数,命好到根本不需要任何一个女人的爱情,逢场作戏间只顾自己开心就行。

可那时,她就是义无反顾地喜欢上了他。

这种喜欢就跟飞蛾扑火一样,明知不可为却又难捱那份狂热的爱,最终换来了惨淡收场。

血淋淋的经历质问她,她一个小姑娘凭什么会觉得能玩过三十岁的老男人?

..

宁菲来医院找顾斯行,是专程来送午饭的。

她一进顾斯行的办公室,就瞧见了窗户边挂着一个精致的鸟笼,笼子里有一只漂亮的小夜莺。

小夜莺纤细的脚腕上还特意被绑了绳。

宁菲觉得很新奇,玩笑说:“一只小鸟而已,你关着它,又绑着它,这么怕它哪天飞走了啊?”

孟莺将钱打落在地离开后,顾斯行一张又一张地把钱从地上捡了起来。

一番好心,略显狼狈。

她对他的讨厌,他明白缘由。

赌气!

气他当年一声不吭地丢下她离开,让她成为了圈子里的笑话。

顾斯行隐忍下心里那股莫名的躁郁,解释:“这种品种的夜莺国内就这么一只,死了还得去国外再买,麻烦。”

在顾斯行用午饭之际,宁菲来了兴趣,拿了鸟粮逗喂夜莺。

结果这只小鸟是一口不肯吃。

很有个性呢。

宁菲突然问:“哦对斯行,刚刚在停车场被撞伤的那个女孩子,你认识吗?感觉你们还挺熟的。”

闻言,顾斯行手里的筷子停了一瞬,他深沉的黑眸隐隐有些变暗,不露声色地说:“她父亲手术失败成了植物人在这躺了一周,她经常过来照顾她父亲。”

“是这样啊,那还挺有缘呢。”宁菲没再多想。

用过午饭后,顾斯行亲自送宁菲下楼离开。

孟莺出来打热水,恰巧碰见这一幕。

她看见了顾斯行那一双寡情的眼,就是笑也空荡荡的,曾经装不下任何人的眼,现在正满满倒映着他的未婚妻。

对宁菲的偏爱独一无二。

宁菲眉眼间的笑容明媚自信,一脸幸福的小雀跃,“记得今晚早点回家,我等你。”

顾斯行望向未婚妻的瑞凤眼里满是温柔,“嗯。”


孟莺瞧见孟朝,哪怕过了三天,她对他的态度还是那么疏离,像极了陌生人,“二哥,你该走了。”

孟朝激动地抓住了孟莺的两个肩头,迫切说:“一一,你知道那晚来接你的那个男人是谁吗?”

孟莺淡道:“我当然知道啊,秦家的小公子嘛。”

她当初去接近秦燕洄,看中的不就是他的身份?

正如他看中了她的脸一样,成年男女,各取所需。

闻言,孟朝更加难以置信了,他难以相信自己干干净净的好妹妹竟能为了钱豁出到那种地步。

“一一,那可是个花天酒地的公子哥啊,你为什么要和他搅合在一起?还有你那个男朋友,我也去查过了,他家里背景有多深厚,难道你不知道吗?他们顾家在沪市只手遮天,你跟这种家庭出身的男人玩,为了什么?”

“你就为了那点钱吗?一一,你从来都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为什么才短短几年就变成这样了?”

孟朝不理解,也无法理解。

他以为孟沛留下的债并不多,还没有多到孟莺得去卖身的地步。

甚至他鄙夷她的自甘堕落,但又嫉妒那些男人得到了她。

纵使孟朝说了这么多,孟莺脸色还是无比平静,为了让孟朝彻底死心,她大大方方承认:“二哥,其实我没有你想象得那么好,我就是爱慕虚荣,我就是贪图富贵。他们图我年轻漂亮,我图他们家世尊贵,有钱又有权。”

自孟沛死后,她被千万债务压身,去求顾家兄弟俩却接连受到羞辱的时候,她就已经明白了,没有钱就是没有尊严。

她所能做的,就是利用自己的年轻漂亮,为自己日后搏出一个锦绣前程。

这有什么可丢脸的?

拜托,那可是秦氏资本的小公子和把控沪市财政的顾家小少爷。

她很亏吗?

她不会亏的。

从她在顾斯行身上明白了有权男人的好处之后,她就很难再拒绝了。

哪怕她哭着说后悔,也只是后悔没玩过顾斯行这个老男人,一次又一次输给了他。

在最开始的时候,她去找顾斯尔,去勾搭顾斯尔,何尝不是想让顾斯行尝一尝‘家破人亡’的滋味,她希望他弟弟顾斯尔爱上她,如此,她也能玩弄他亲弟弟的感情,一报还一报。

她只是恨他玩弄她的感情,恨他冷眼旁观、见死不救,但从未后悔在他身上得到过的那些好处。

因为他的一手安排,她才能以专业第一的成绩考进上戏。

“孟朝,只要你正常点,你就还是我的好哥哥。”

她接受哪个男人都可以,唯独孟朝不行。

孟朝猩红了眼看她,拼命劝说:“一一,现在抽身还来得及,你玩不过他们的,你会后悔的。”

晚了。

一切都晚了。

她现在已经抽不了身了。

而她也不会后悔。

她能后悔什么?

后悔秦燕洄和顾斯尔给她砸钱还债吗?还是后悔她勾搭了两位小少爷自讨苦吃?

她也是没得选了啊。

但凡当时顾斯尔肯要她,她又何必再找秦燕洄?

或者...顾斯行肯看在曾经相爱一场的份上伸出援手,她都不至于沦落至此。

老天给她的活路只有这一条了。

她便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跪着哭着也要走完。

孟莺强制换了门锁,还是智能锁,只有她一人的指纹才能打开房门,逼得孟朝不得不搬走。

兄妹俩分离前,孟莺委婉地劝说了句:“二哥,如果你真的很想谈恋爱,我可以尽量帮你找一个条件相配的好女生。”


这人与人之间呐,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要饭的哪能嫌饭馊?

孟莺很清楚自己的定位,她就是宁菲的替身,而她也有自知之明,不会再去妄想一些不切实际的爱了。

在经过顾斯行的‘亲身教导’之后,她明白了很多东西,她早就变了,不再傻得可爱了。

她放低姿态问:“那你想玩什么我陪你?”

好好好,不让她伺候,她求之不得呢,她会努力做好一个合格的替身。

顾斯尔长臂一圈,揽住了孟莺的盈盈细腰,“吃饭,我饿了。”

..

顾斯行和顾斯尔哥俩口味还挺相似的,都喜欢吃海鲜。

而现在是秋天,正值吃螃蟹的季节。

孟莺被顾斯尔带来一家很有名的海鲜餐厅。

顶级跑车停在餐厅门口,瞬时引起了路人们的关注。

两人从跑车上前后下来。

纵使不知道顾斯尔的身份,光看沪A.Z000的车牌号也能知道其身份有多尊贵。

这是顾家独有的连号车牌,前四位都是一样的,而顾斯尔的跑车车牌号和顾斯行的车牌数字是连起来的,一个二一个三,象征着两人的兄弟关系。

顾斯尔一下车,就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上前恭敬行礼,“顾少,这边请。”

孟莺跟在顾斯尔身边,于路人们的艳羡声中慢步走进了餐厅。

这家餐厅有个特色,你可以一边吃饭,一边欣赏舞蹈,在璀璨光华的夜里,这就像是一场豪华盛宴,人间极乐不过如此。

一盘盘做法不一的螃蟹上桌,妥妥一桌蟹宴。

虽然螃蟹热量不是很高,但孟莺为了保持体形也不敢多吃,拼命忍着自己的嘴馋。

见孟莺一直在吃蔬菜,顾斯尔有些看不下去,直接投喂了一盘蟹子,“多吃点,我喜欢你有肉。”

她体形上要比宁菲瘦些,稍微胖一点的话,看起来就更像了。

虽然两人在五官上并不相像,但跳舞的那股气质还是很神似的。

而这也是最令他喜欢的点。

礼尚往来。

孟莺用筷子夹了根蔬菜回馈顾斯尔,她语气很是讨好谄媚:“啊,我喂你。”

顾斯尔冷淡:“我不爱吃素。”

孟莺:“吃素多好啊,吃素可以补充维生素。”

她举着筷子的手随着顾斯尔的不为所动而愈加尴尬,最终只得悻悻然地收回筷子,自己吃掉了胡萝卜。

同时,她从他眼里看见了一丝嫌弃。

他又不是没跟她接吻过,这有什么可嫌弃的,她都没嫌弃他呢。

孟莺也就吃了个五分饱,落了筷,再也不敢吃了,她怕她吃多了,明天上舞蹈课按例称体重的时候会被老师责骂。

对于舞蹈生而言,体重就是命啊,胖一斤都可以说要命了。

对面的顾斯尔吃相比她优雅多了,到底是大家族培养出来的孩子,在仪态方面真的没得说,有种刻在骨子里的矜贵气息,任人一眼就能瞧出身份不凡。

孟莺闲着无聊,于是深深凝视上顾斯尔,逐渐认真探究起来。

其实他不生气的时候还挺像他哥顾斯行的,尤其是眉眼那股高高在上的劲,不得不说,血缘真的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大概也只有亲兄弟才会这么像了。

哥俩颜值都不差,哪怕没了顾家这层背景深厚的身份,单凭这张脸,也能让无数女人趋之若鹜。

都说儿子随妈,能生出两个好看的儿子,想来顾妈年轻时候也是个漂亮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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