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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七零,闺蜜每天给我送物资!孟初筱陆秉谦最新章节列表

一旺娇阳 著

其他类型连载

闺女叫他爹了,呜呜呜,闺女叫他爹了。自从他娶了迎春之后,闺女就没有叫他爹了,这幸福来的太快了,他忍不住也要哭了。孟光明见女儿带他来到梁红柔家,不解地问道:“初筱,咱们来这干什么?”“找梁红柔要债。”要债?他向来不喜欢梁红柔,觉得这女孩眼神不正,心思太多,可谁让女儿喜欢呢。如今女儿不喜欢了,还跑来要债,他觉得女儿像他,不吃亏。用力点头说道:“你放心,那姓梁的好面子,等会儿有爹在,梁红柔借你的钱他肯定都得还。”孟初筱点点头,她原本打算自己来的,可觉得自己人小,梁红柔的爹肯定会推脱,而革委会的人不知什么时候来,万一来得早,她的钱就打水漂了。所以干脆让孟光明跟着一起来。梁红柔的爹正准备去上班,开门就看到孟初筱一家三口,便笑着问道:“孟主任,...

主角:孟初筱陆秉谦   更新:2024-12-13 1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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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孟初筱陆秉谦的其他类型小说《穿书七零,闺蜜每天给我送物资!孟初筱陆秉谦最新章节列表》,由网络作家“一旺娇阳”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闺女叫他爹了,呜呜呜,闺女叫他爹了。自从他娶了迎春之后,闺女就没有叫他爹了,这幸福来的太快了,他忍不住也要哭了。孟光明见女儿带他来到梁红柔家,不解地问道:“初筱,咱们来这干什么?”“找梁红柔要债。”要债?他向来不喜欢梁红柔,觉得这女孩眼神不正,心思太多,可谁让女儿喜欢呢。如今女儿不喜欢了,还跑来要债,他觉得女儿像他,不吃亏。用力点头说道:“你放心,那姓梁的好面子,等会儿有爹在,梁红柔借你的钱他肯定都得还。”孟初筱点点头,她原本打算自己来的,可觉得自己人小,梁红柔的爹肯定会推脱,而革委会的人不知什么时候来,万一来得早,她的钱就打水漂了。所以干脆让孟光明跟着一起来。梁红柔的爹正准备去上班,开门就看到孟初筱一家三口,便笑着问道:“孟主任,...

《穿书七零,闺蜜每天给我送物资!孟初筱陆秉谦最新章节列表》精彩片段


闺女叫他爹了,呜呜呜,闺女叫他爹了。

自从他娶了迎春之后,闺女就没有叫他爹了,这幸福来的太快了,他忍不住也要哭了。

孟光明见女儿带他来到梁红柔家,不解地问道:“初筱,咱们来这干什么?”

“找梁红柔要债。”

要债?

他向来不喜欢梁红柔,觉得这女孩眼神不正,心思太多,可谁让女儿喜欢呢。

如今女儿不喜欢了,还跑来要债,他觉得女儿像他,不吃亏。

用力点头说道:“你放心,那姓梁的好面子,等会儿有爹在,梁红柔借你的钱他肯定都得还。”

孟初筱点点头,她原本打算自己来的,可觉得自己人小,梁红柔的爹肯定会推脱,而革委会的人不知什么时候来,万一来得早,她的钱就打水漂了。

所以干脆让孟光明跟着一起来。

梁红柔的爹正准备去上班,开门就看到孟初筱一家三口,便笑着问道:“孟主任,初筱,你们怎么来了?快进来坐!”

“梁叔叔,我是来找梁红柔的。”

“她没去找你吗?她吃过饭一大早就走了。”

孟初筱摇摇头,“走了也无妨,找您也行。梁叔叔,梁红柔从五年级就开始向我借钱,到现在已经有五十块了。您看能不能给我?毕竟马上要毕业了,大家各奔东西。”

梁红柔的爹一下子愣住了,而后对上孟光明的视线,又觉羞愤。

觉得他们父女是故意的,大清早让他不痛快。

“梁副主任,虽说无凭无据,可这么多钱,谁家都不容易,您要是觉得拿不出来,或者觉得我们父女骗您,那咱们就让厂里的保卫科来调查此事。”

梁父一听要惊动保卫科,到时定会闹得人尽皆知,自己颜面扫地,赶忙说道:“主任,哪用得着惊动保卫科?孩子们借点小钱正常,是我家红柔糊涂,做事拖拖拉拉这么久都不知还。你们等着,我这就去拿。”

说着便赶紧跑回屋取钱,心里想着等梁红柔回来一定要揍死这死丫头,让自己在孟光明面前丢了脸。

还有孟光明,你也等着,先让你得意两天,等史国栋的工作定了,就让你孟光明死,让你们全家背上特务叛徒的罪名,生不如死。

孟初筱拿了钱,就催促道:“爹,咱们快走,快去机械厂家属院。”

孟光明边蹬车边问道:“去机械厂家属院干啥?”

“还有史国栋呢,也得要回来!不然他下乡了,我这钱不就白扔了。”

孟光明一听是去史国栋家要钱,瞬间火力全开,比去梁红柔家还快。

没办法,谁让史国栋更让他讨厌,闺女想明白了,要跟史国栋划清界限,他自然支持。

他巴不得快点到史家,跟史国栋划清关系,免得慢了一秒,闺女反悔了。

到时就便宜史国栋,便宜史家人了!

到了机械厂家属院门口,正有不少人从院里出来准备去上班。

孟初筱下了自行车,揉了揉被单杠碾压的臀部,“爹,您去上班吧,剩下的交给我就行。”

孟光明有些不放心,“还是爹跟你一起吧,免得史家人欺负你。对了,我可听说了,那老太婆可不是善茬,又横又爱撒泼,还喜欢倚老卖老。”

“爹,我不找那老太婆,我就在家属院门口守着史强。再说了,还有大哥在,要是您也留下,说不定还让人觉得咱们以权压人呢。”

孟光明想了想,觉得闺女说得在理,就点了点头。

孟光明把自行车给莫宜民说道:“阿民,那你们骑自行车上学去,记住过会儿要保护好你妹妹。”


向迎春知道这婶子最喜欢说教,急忙笑着应下来,然后找借口带着两个儿子快速的往家赶。

结果到了家里,门是朝内插着的。

向迎春拍了良久,都不见孟初筱来开门。

“这个傻子又在闹什么别扭,怎么门都关上了,这是不想让我们回家了吗?”孟宜盛气急败坏的说道。

孟宜安皱了皱眉头,不过倒是没说话。

向迎春见小儿子又要用力的拍门,急忙一把拉住他说道:“你姐肯定睡着了,别再拍了,别把她吵醒了。”

孟宜盛气急败坏的说道:“不把她吵醒,我们怎么进家?”

向迎春看了看左右,“翻墙过去开门。”说完朝着邻居家走去。

孟宜盛见状,愤愤的跺了跺脚,“不就是她妈救了咱妈一命,用得着这么宠着她。我看李奶奶说的没错,就妈这样惯着她,到时候嫁了人也会遭婆家嫌弃。”

孟宜安皱了皱眉头,依然没说话。

孟宜盛发牢骚还不够,气得朝着墙踹了两脚。

就听到隔壁在问他们家中午在做什么?

怎么一个个都在问他们家中午在做什么?

还别说,他趴在门缝里闻了闻,觉得他们家就是有香味。

想到早上,妈给了她肉票,让她买肉,他拉了拉孟宜安说道:“三哥,早上妈让她买肉了,你说她会不会把肉全都霍霍了,一点都没给咱们留?”

孟宜安看了他一眼说道:“她会做才行?”

“她咋不会做?昨天晚上的米饭,还有那菜饼,你不觉得菜饼的味儿比咱妈调的还好吃。”

孟宜安想了想,皱了皱眉头。

看到邻居上了院墙,就说道:“一会儿不就知道了。”

院门打开,孟宜盛一溜烟的跑进了厨房。

孟宜安道了谢,走进院子里看到绳子上晾的被子,愣了一下,然后朝着厨房走去。

到了厨房就闻到了一股的香味,他不由自主的吞了吞口水,就见小弟已经打开了炒锅。

“这是做的什么?这么香。居然用了这么多油,这个败家子肯定将家里的油全都霍霍完了。”说着,用手在锅上转了一圈,然后放到嘴里尝了尝,眼睛亮亮的说道,“哇,真好吃!”

说完,又用手去蹭锅上的油。

孟宜安则将目光放到案板旁边的坛子上,这坛子一看就是新的。

他走过去打开,肉香加上蘑菇香扑面而来,他又咽了咽口水。

就听小弟举着食指过来说道:“三哥,也不知道她做的啥,可香了,你快尝尝。”

孟宜安看着坛子说道:“呢,就这个!”

孟宜盛闻到更加浓郁的香味,咽了咽口水,一边去拿筷子,一边说道:“她居然做了这么多,三哥,咱们尝一尝。”

向迎春看着院子里晾晒的被子愣了一下,她记得她今天走的时候并没有晒被子呀?

是初筱做的吗?

可很快就笑了,初筱怎么可能做这个?

或许是大儿子走之前晒的,只是她没有注意。

顺手将被子收了拿到房间,见初筱的房间紧闭,就想着肯定她睡着了,动作更轻了。

被子放好之后就去做饭菜,走到厨房就闻到一股香味,然后就听到小儿子一边吃东西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真香啊,怎么这么香,太好吃了!

向迎春走过去,问道:“你们在吃什么?”

“妈,你快过来尝尝?她做的东西太好吃了!”

“什么东西?谁做的?”

“肉酱,不过里边放了香菇,可好吃了,我猜是那个傻子做的。”

“傻子?”向迎春愣了一下,然后回过神狠狠在儿子的肩膀拍了一下说道:“你再这么说你二姐,我使劲揍你,以后不许这么说你二姐了。以后叫二姐,知道吗?”


“这人年纪轻轻的居然有羊羔疯。有这病了不好好待在家里还跑出来,这不是祸害别人吗!”

“可不是,咱们还是离得远点吧,万一传染给咱们怎么办!”

孟初筱一听皱了皱眉头,癫痫发作,若是不处理可会出事的。

她刚想到这里,就听到一声尖叫,暗道一声不好,急忙拨开人群穿了过去。

孟初筱穿过人群,就看到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躺在地上,全身抽搐,双眼上翻、牙关紧闭,她急忙向前。

刚走两步,却被人拉住了。

“同志,你干什么?”

“婶子,你快放开我,这人犯了病,我会些医术。”

“同志,这可不是普通的病,这可是羊羔疯,靠近可是会传染的。”

“婶子,羊羔疯只是神经疾病,不会传染的。”说着,急忙拽开自己的手去检查。

孟初筱发现患者的意识已经涣散,不停的旋转式抽搐,现在十点多,这个时代一般很少人在这个时候在大街上吃零食,他嘴里应该没有东西。

见他突然张开嘴,果然没东西。

她在医院实习的时候,正好碰到过一个癫痫患者,导师说过,患者张开嘴,下一步就是咬舌,要尽快的在牙间垫一个物体。

因为这种情况,患者的意识是不清晰的,甚至没有知觉,完全不知道疼痛,只会全身发力,很可能会将舌咬伤。

所以孟初筱急忙从包里拿出手帕,朝着他的嘴中塞去。

手帕是塞到嘴里了,她的手也被对方紧紧的咬住了。

钻心的疼痛让孟初筱倒抽了一口凉气,想要将手拽出来,可对方咬的太紧。

周围人已经炸了,“啊,快看,羊羔疯咬人了。这是要被传染了,大家快后退。”

孟初筱翻了一个白眼,不知道还以为是丧尸病毒呢!

咬一口就会传染。

她急忙说道:“羊羔疯不会传染,真的,大家要相信我。谁快帮我一下,把我的手拽出来”

可周围一个个的犹豫不决,即便有人想要出手,也被身边的人拉着。

孟初筱知道,即便是这个热情淳朴的时代,人性是不会变的。

眼看手都流血了,她咬了咬牙,长痛不如短痛,一手按住他的下颌角下面的颈部,使劲的将手指往外拔。

怎么都拔不出来的时候,一个穿着制服的女人快步的跑了过来,看到地上的人,大惊,急忙过来,哭着说道:“国耀,你快醒醒,国耀,你快醒醒。”

孟初筱一看这女人肯定是这男孩的亲人,就急忙说道:“你摇他是没用的,他正在发作,听不到外面的话,你快学我这样按住他,要用力。我有办法救他。”说着,收回了左手。

那女人愣了一下,然后“哦”了一声,这才按住。

孟初筱左手握着右手腕,在女人的帮助下,用力的往外拔,手终于拔了出来。

她顾不上手上的血,急忙打开功德包,就去拿银针。

手上的血粘在莲花台上,快速的被莲花台吸收都没有发现。

一边打开银针,一边说道:“婶子,你按住他的上半身,不要让他太过挣扎,我给他扎针,让他快速平静。”

董爱莲急忙点头,用尽全身的力气按住儿子。

孟初筱则趁着这个时候扎针。

针扎上之后,患者的抽搐慢慢的平复,意识慢慢清醒了。

“快看,他醒了。他醒了!这女同志年纪不大,医术了不得呀,居然这么快就醒了。”

“可不是,我可见过发羊羔疯的,发作很长时间呢!”


孟初筱想到原主的奶奶和大伯娘对他挺好,在离开之前确实应该聚一聚,于是说道:“7月 2日我们领毕业证,要不就定在那天晚上?”

魏桂玉满脸笑容地应道:“行,就那天晚上。大伯母去上班啦,你们也赶紧去上学吧。”

两人点点头,莫宜民骑着自行车载着孟初筱。

快到学校的时候,莫宜民看到腿脚不便的史国栋和梁红柔并肩走着。

他眼神一眯,边说着“二妹抱紧了”,边加快了速度。

孟初筱还有些茫然,猛地看到身后的史国栋和梁红柔二人,瞬间就明白了莫宜民的意图。

她不禁抿嘴一笑,这莫宜民,恐怕是担心她反悔呢。

到了学校,孟初筱从自行车上下来,问道:“大哥,你想不想学医?”

正在停放自行车的莫宜民停顿了一下,接着把自行车停稳,弯腰锁车的同时说道:“不想!”

孟初筱笑了笑,怎么可能不想呢?

在这个时代,医生可是个光荣的职业!

谁会不想啊!

可他明明有机会,却让给了自己,心里指不定多难受呢。

他说不想,不过是不想让她难受,不想让她心怀愧疚。

孟初筱见他起身,从包里拿出一本医书塞到他手里说道:“不管想不想,瞧瞧医书总归没坏处。”说完,便转身离开。

莫宜民看着手中的医书,用力攥了攥,望着孟初筱离去的背影,眼眶微微发红。

原主和梁红柔在一个班,但是和史国栋不在一个班。

原主在班上由于脾气不好,性子傲,除了梁红柔没什么朋友,所以她和梁红柔还是同桌。

孟初筱此刻看到梁红柔觉得恶心,更不用说同她坐一起了,直接和旁桌调换了座位。

王希荣虽然感的奇怪,不过她和梁红柔关系不错,家里也让她多和梁红柔往来,所以自然乐意和孟初筱换位。

换了位置,孟初筱就拿出书看了起来。

梁红柔来到教室后,发现孟初筱居然换了座位,她眼神闪了闪,走上前说道:“初筱,我错了,你别生气啦!你瞧我这手,昨天摔倒在地都受伤了。

你要是还不高兴,你打我骂我都行,别不理我,别不和我做同桌。咱们从小一起长大,你这样对我,我心里可难受了。”说着,眼泪就簌簌地落了下来。

梁红柔本就生得柔弱娇美,极易激起人的保护欲,现在又哭得梨花带雨,一副委屈至极的模样,瞬间引得周围的热血少年少女心生不满。

更何况梁红柔在班上很受欢迎,立刻有人打抱不平了。

“孟初筱,你怎能如此对待红柔,你可知这几日你不在,红柔多担心你。昨天更是课都没上,跑去看你。

结果呢?你就这般对待她的?”

“孟初筱,你看红柔的手伤了好大一块呢,肯定是你推了红柔!你怎么如此恶毒,见红柔性子好,老是欺负她!”

“就是,平常就一副高高在上的资本家小姐的姿态,居然还明目张胆地欺负人。孟初筱,你赶快给红柔道歉!”

“道歉,赶紧道歉!”

一个接一个地指责,班上大多数都开始要求孟初筱道歉。

孟初筱神色淡淡地抬眸,扫了扫周围的人,然后看向梁红柔。

梁红柔赶忙紧张地说道:“你们大家别这样,初筱没欺负我,是我不小心摔倒弄伤了手,不关初筱的事。真的,初筱没欺负我。”

她语气慌乱,眼中带着祈求,这模样更像是在替孟初筱遮掩。


“初筱,我们家国栋学习好,长得好,别说机械厂家属院了,就是好几条街的闺女都喜欢他。

偏偏他死心眼看上了你,非要同你处对象。谁让我们家人通情达理呢,看在你主动把工作给国栋的份上,我们也同意你们交往。”

施恩的语气在耳边回荡着,孟初筱眨了眨眼睛,抬起头。

眼前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婆子,她不仅瘦,还抬着下巴,鼻孔看人,一副尖酸刻薄的样子。

她身后的墙壁上贴满了发黄的报纸,杂乱陈旧中堂柜上方贴着一张很有年代感的领袖画像。

客厅的右边还放着一张小床,床上铺着蓝白格子床单,一个油亮带补丁的枕头歪斜的放在床上,床下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

孟初筱甚至觉得,房间里的异味,就是从那个地方发出来的。

这是谁的家?客厅二十多平,小就算了,也不知道收拾,太寒碜人了。

不对,她怎么在这里?

她和闺蜜走在街上,一辆车撞了过来,她推了闺蜜一把,然后自己就飞了出去。

她还听到了暒(qing)暒哭泣着叫喊她,她想要安抚,可却发现自己碰触不到她,她很着急,下一瞬就被什么拽走了。

她感知到自己死了,可现在怎么又活了?

史老婆子知道孟初筱太高兴了,不好意思接话,心中得意:她的大孙子就是厉害了,这人还没有嫁进来,就赶着给她大孙子送工作。

见大孙子给她使眼色,便说道:

“初筱,虽然你以后是我们史家的人,但我们也不白要你的工作。这是一千块钱,你拿着,就当这工作我们买了,省的你爸妈说我们贪了你的工作。”说着,就将钱塞给了孟初筱。

孟初筱看着手中的钱,一下子愣了。

这是一张面值一千元的钱,什么时候华国有这么大面值的钱了?

可看到钱的年份,孟初筱瞬间震惊了。

她急忙翻到后面,就见上面印的是华国人民银行出版的骏马饮水图。

暒(qing)暒的小叔是个年代古玩的爱好者,还开了一家古董店,她大学就在那里做暑假工,所以她知道这张纸币是六珍之一,据说能卖五六十万。

这个家这么破旧,穿的也这么富有年代感,怎么会有这么值钱的纸币?

突然,她脑子一疼,震惊了。

她居然穿到了1973年!

原主是重新组合家庭的孩子。

继母以前的男人是个医生,后来因公殉职了。继母因丈夫的离世,那段时间神志迷糊,身后有一辆大车过来都没有发现。

是原主的妈妈救了她,结果原主妈就死了。

继母为了弥补原主妈妈的救命之恩,再加上这个年代带孩子的女人不好过,就带着儿子成了她的继母。

继母为了报答,对原主事事宠爱,甚至将原本属于大儿子的医院工作都让给原主。

可原主是个恋爱脑,史国栋随便三言两语,原主就打算将工作给他。

要知道,这个时代的工作是铁饭碗。

有的时候,甚至花钱都买不到的。

而且,原主的这个工作,还是从异母异父的哥哥那里得到的,这也表示,她的那个哥哥没有工作,就要下乡受苦。

更让她无语的是,这个史国栋,根本都没同原主确定交往关系,只是同意带着原主来他家一趟。

即便如此,就让原主欣喜如狂了,所以太激动,原主这个舔狗居然呼吸暂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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