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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脚踏实地余露秦心 番外

两颗心的百草堂 著

其他类型连载

十年牢狱生活,素面清汤,曾经精心呵护的脸,发黄发干,三十多岁的人却有一张四五十岁的面容。而眼前,镜子里的女孩17岁。17岁的女孩该是怎么样的?17岁的女孩有着羞涩的笑容,17岁的女孩有白色的布鞋,17岁的女孩会抱着书本挺着小胸部自信的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17岁的女孩是笑声,是好看好酸的青苹果,17岁那年不管过的如何,当岁月流逝的时候回忆起来的,总是甜美。而秦心的17岁被偷走了。她站在镜子跟前,看到了一个穿着低胸装,浓妆艳抹的女人,头发很长,烫着大波浪,染了媚俗的黄色。即使再活一次,秦心对这时候的自己还是有点目瞪口呆,是的,后来有那么多悲剧,相比起来,17岁的自己,做错的事情,只是把自己变的惹人厌,已经不算是悲剧了。很多事情她都忘了,...

主角:余露秦心   更新:2024-12-15 1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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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余露秦心的其他类型小说《重生脚踏实地余露秦心 番外》,由网络作家“两颗心的百草堂”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十年牢狱生活,素面清汤,曾经精心呵护的脸,发黄发干,三十多岁的人却有一张四五十岁的面容。而眼前,镜子里的女孩17岁。17岁的女孩该是怎么样的?17岁的女孩有着羞涩的笑容,17岁的女孩有白色的布鞋,17岁的女孩会抱着书本挺着小胸部自信的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17岁的女孩是笑声,是好看好酸的青苹果,17岁那年不管过的如何,当岁月流逝的时候回忆起来的,总是甜美。而秦心的17岁被偷走了。她站在镜子跟前,看到了一个穿着低胸装,浓妆艳抹的女人,头发很长,烫着大波浪,染了媚俗的黄色。即使再活一次,秦心对这时候的自己还是有点目瞪口呆,是的,后来有那么多悲剧,相比起来,17岁的自己,做错的事情,只是把自己变的惹人厌,已经不算是悲剧了。很多事情她都忘了,...

《重生脚踏实地余露秦心 番外》精彩片段


十年牢狱生活,素面清汤,曾经精心呵护的脸,发黄发干,三十多岁的人却有一张四五十岁的面容。

而眼前,镜子里的女孩17岁。

17岁的女孩该是怎么样的?17岁的女孩有着羞涩的笑容,17岁的女孩有白色的布鞋,17岁的女孩会抱着书本挺着小胸部自信的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17岁的女孩是笑声,是好看好酸的青苹果,17岁那年不管过的如何,当岁月流逝的时候回忆起来的,总是甜美。

而秦心的17岁被偷走了。

她站在镜子跟前,看到了一个穿着低胸装,浓妆艳抹的女人,头发很长,烫着大波浪,染了媚俗的黄色。

即使再活一次,秦心对这时候的自己还是有点目瞪口呆,是的,后来有那么多悲剧,相比起来,17岁的自己,做错的事情,只是把自己变的惹人厌,已经不算是悲剧了。

很多事情她都忘了,真的,坐牢之所以叫做劳改,劳动改造,真的会改变很多很多,当你的手要穿一天的竹凉席的时候,你就不会想起来用欧舒丹的护手霜更滋润,还是用茱莉蔻的更芬芳。

回忆大多数都是趋利避害的,所以人会选择性的去遗忘过去的难堪,当时光倒流,又重新来过的时候,秦心一点一点的把眼睛上面的双眼皮贴,假睫毛撕下来,用卸妆油用力的搓洗,用力到流泪。

她不难过,真的,虽然这副模样好丑,可是还可以洗去。

搓洗了一池子浑浊的水,洗去了脸上厚厚的粉霜,洗去了眼睛那夸张的烟熏妆,洗去了嘴唇那艳红媚俗,镜子里露出原本17岁的她的模样。

嘴唇轮廓很清晰很倔强,不需要艳色口红多余的涂抹,青春就是最好的颜料。皮肤被折腾的有些苍白,仍旧是很好,因为还年轻。

她有一双很漂亮的丹凤眼,眼尾修长微微向上,顾盼间有风姿,她的脸上最美最突出的就是这双眼,明明很清纯,却又很娇媚。

即使历经沧桑,双眸不再天真,只剩下清冷,却使得这双眼有一种冷冽艳绝的气势。

她从小就听别人夸奖自己长的好看,她也一直觉得自己长的好看,所以才会看到未婚夫莫兴宁的时候,理所当然的以为他会喜欢自己,所以听到余露介绍自己去当明星,才会理所当然的以为自己能红。

一池的浑浊是17岁的她表达爱意的方式,就因为余露一句话:莫兴宁喜欢成熟性感类型的女人。

17的岁她还不算是女人,为了挤出胸,在内衣里面藏着厚厚的海绵垫,为了讨好他,露出长长的腿,细细的腰。

所以人总觉得过去的自己好傻。是真傻,哪怕只是想想都觉得尴尬的不敢想。

把这一池脏水放掉,秦心挤了一点原本用来擦手的大宝抹到了脸上,刚刚因为搓的太用力,眼皮都红了,当秦心的手碰触在自己的眼皮上的时候,有点细微的颤抖。

眼睛不疼,心疼,很疼。

这双眼还在,以后会一直在,上辈子,她很信任余露,余露教她怎么样化妆会显得成熟性感,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余露还带她去看了那些美女是怎么化妆的,都是大双眼皮,大眼睛,烈焰红唇,金发丰胸。

那些所谓的美女在高中生秦心看来就是名媛,可是现在她知道,那些人说好听点的是交际花,说难听点的是小姐,让一个17岁女孩学着小姐的打扮去讨好世家少爷莫兴宁,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周围的所有人都在看笑话,可是17岁的秦心不懂,她只是在全心全意的爱自己的未婚夫,怎么会是笑话呢?

再后来进入演艺圈的时候,秦心也曾撞了大运,居然被大导演青神看中,定了演他下一部电影的女配一号,接了这个角色的时候,秦心简直是欣喜若狂,第一时间就打电话跟余露分享,余露非常高兴的帮自己参谋,连工作都刻意放下,请假过来陪自己,那时候的自己又激动又兴奋,站在自己小出租屋里大喊大叫的:

“余露,我成了大明星,一定要买别墅,一间你住,一间我住!”

笑声是那样的真实,好像就在耳边,仿佛自己马上就会成为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一样。

的确,那个女配一号红了,大红大紫,家喻户晓,却不是秦心。

因为在余露的怂恿下秦心去做了割双眼皮手术,她渴望红,哪怕代价是自己最喜欢的眼睛,可是当她再次看到青神导演的时候,他却莫名其妙的换了自己。

那时候余露更是一副患难见真情的模样,怕自己想不开,日夜陪自己,并以自己的名义在网上毁谤那个顶替自己的女演员有幕后交易,余露的毁谤却惹得青神亲自站出来为那个演员正名:我觉得她很好。结果那个女演员更红火了,趁着这东风一路向上,最终成为演艺圈的一姐,而秦心却成了那个背后毁谤人的小人,平白惹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

秦心的手轻轻的拂过自己的眼角,侧着脸,眯着眼,微微仰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镜子里的女孩一下子从一个17岁的高中女生变成了一个妖艳的女子,当初青神要的那个角色就是一个民国歌姬,要的就是她独一无二的丹凤眼的那种媚,可笑她却去整了一个大双眼皮,满大街都是,他何必要找自己这个半路出家的三流演员。

“秦心,你眼睛怎么了?”突然一个温柔的女声在她耳后响起。

不用说,是余露,余露的声音很好听,17岁的秦心除了喜欢莫兴宁,简直是一无是处,又高傲又盲目,却能把余露当好朋友,这声音可谓是有很大功劳的。

余露的声音暖暖的柔柔的,有一种让人放松的魔力,秦心无论折腾成什么样,愤怒的像只野猫,堕落的像条野狗,却总能被余露安抚下来,可是现在,秦心听到这声音却如同指甲刮玻璃一眼刺耳,原本秦心有多信任余露,现在就有多恨她。

秦心的身体里抑制不住的涌出暴虐的情绪,已经有多久没有这么激动过了,在监狱里,哪怕跟别人打架打的快死的时候,都没有太大的情绪,可是此刻只是余露的一句话,就让秦心差点失控,忍不住的想抓花余露的脸,忍不住的想弄死她。

不,一切重新开始了,她不会让悲剧再发生,她也不会打余露,这么多年,余露让自己失去了很多,却也让自己懂得了一个道理,欺负一个人,让她去死并不是最惨的。

“没什么,卸妆油跑眼睛里去了。”秦心冷冰冰的说了句,转身就走了。

余露没有觉察出秦心的不一样,因为平日秦心就是很拽很骄傲的样子,她虽然是秦心的好朋友,可是心底却并看不上秦心,秦心的家境还不如自己,自己家好歹在城里,她家在乡下,却搞的跟大小姐一样,谁不知道她的生活费和学费都是莫家赞助的!

秦心不愿意跟余露多待,也不在乎她想什么,这辈子她只想脚踏实地好好的过日子,她不会去贪图不属于自己的,但是别人要是敢动她的东西,她也会毫不留情的反击。

有时候习惯是可怕的,坐了十年的牢,一遭醒来,她居然发现自己穿惯了宽松的囚服,对身上这暴露的紧身衣十分不习惯,翻了翻衣柜,居然找不到一件正常不暴露的衣服,最终秦心只好套上了泰西中学的校服,简单的白衬衫加齐膝的蓝色裤裙。

换上裤裙的时候,秦心看了一眼自己的膝盖,这时候她的膝盖很圆润很光洁,因为她从来没有下跪过,想起曾经的往事,秦心突然看向卫生间的双眼涌上一股戾气。

没有和余露打招呼,秦心直接出门了,反正余露在自己面前永远都是温柔大方好脾气,是绝对不会跟自己计较的。

她的宿舍就在一楼,虽然有舍监,可是对她却形同虚设,余露和她半夜醉醺醺的回来,也没有人管,这时候的秦心还得意因为自己是莫兴宁的未婚妻,所以有特权。

她的特权很多,比如学校规定不能染烫头发,可是她却顶着一头黄色大波浪。

出了宿舍,外头阳光真好,宿舍门口水泥道两旁种满了梧桐,人来人往,风吹裙摆飞扬,操场上打球的声音,加油的喊声,这大概就是青春的味道。

秦心忍不住闭上眼深深的呼吸了一口,这不仅仅是青春的味道,还有自由的味道。

虽然来来往往都是人,可是没有人靠近秦心,也没人跟她打招呼,虽然不化妆,穿校服,让人几乎认不出来是秦心,可是那一头标志性的黄色大卷,是所有人都知道的。

这时候一颗篮球飞了过来,眼看着就要砸到秦心,周围却并没有人提醒,可见秦心人缘有多糟糕,就在大家都在等这个传说中的莫少脑残未婚妻笑话的时候,球却被抓住了。

秦心抓住了篮球,身体却后退了一步,她忘记了,这具身体不是那个在监狱里劳动改造了十年的身体,而是一个身娇体弱的少女,可是她还是依靠着本能把球接住了。

睁开眼,看到不远处操场上一群笑闹的人,错愕的站在那,秦心忽然有种恶作剧的冲动,她抱着球,缓缓的走到球场边上,位置和篮板在一条线上,这个角度是非常难进球的,太重太轻稍微有偏薄都进不了,可是就见秦心修长的双手,那双手涂的红艳艳的,上面还有五颜六色的镶钻,阳光下,分外明显,大家似乎想到了秦心要干什么,可是看到她的手,又忍不住笑了,脸上都挂着嘲讽的笑容,可是那笑容还没有裂开到最大,只见篮球轻轻的从篮筐中心落下,如同错觉一般,没有一点声响。

秦心拍了拍手,转身走了,别人不会懂,场上的少年因为热爱打球而打球,因为消磨时光而打球,因为耍帅而打球,而秦心曾经日日夜夜练球,就只为了能去比赛的时候看一眼,看一眼外面天空的蓝!

整个操场如同被按了静音一般,秦心转身之后,静音键才消除,她没有注意到球场的另外一边的乒乓球桌上坐着几个少年露出奇怪的眼神。

因为远远的,一个穿着考究的衬衫和西裤的男子,踩着梧桐树影,一步一步向她走来。

他的左手提着一个蓝色小盒子,任谁看都像是一个礼物盒,他高挺的鼻梁上架着貌似朴素却十分昂贵的黑色眼镜,他脸型棱角分明,他的嘴唇很薄,眉毛很直,他性子很冷,却总会在看到秦心的时候,露出淡淡的笑容。他学习成绩很好,年级前三总有他的名字,他的话少,却总能耐心的听秦心唠叨。

这样的未婚夫,你让一个17岁的少女如何能不喜欢,她听不得别人说莫兴宁的一句不好,哥哥秦华因为跟自己说了一句莫兴宁根本没有表面上那么好,自己就半年都不跟哥哥说一句话。

想到哥哥,秦心的心再一次钝钝的疼了起来,而莫兴宁已经潇洒的走到了她的跟前。

莫兴宁非常优雅的把蓝色盒子递给了她:“心儿,这个给你。”


秦心坐在大巴的后排,穿着校服,背着书包,和其他同龄学生没有什么区别,这是开往乡镇的中巴,栗子乡并不是终点站,只是路过的第一站,车上来往的人很多,并不都是同乡,上车的人对秦心挺好奇的,不过秦心的模样太过出挑,大伙都不敢找她说话。

“心心!”一个少年面带笑容的一路跑来,有些气喘,只见他手中小心翼翼的提着个还冒着热烟的杯子。

“哥。”原本静静的坐在位置上的少女看到男孩过来,挥了挥手,脸上也展开了笑容,使得原本就好看的脸蛋更加光彩照人,这乱哄哄的中巴,没有减少她的喜悦她的美丽,反而衬托的这份美更加出尘。

“知道你喜欢吃中医院门口那家丸子,我给你打包了一份,没有加香菜。”哥哥秦华献宝一般把那杯丸子小心翼翼的打开,顿时一股浓香飘来。

秦心本来就给哥哥占了个位置,不过来的有些迟,就剩后排了,后排是一长条,一共可以坐五个人。

“快点趁热吃,你还没吃早饭吧。”秦华跑的有些风尘仆仆的,坐下来才松了一口气,脸上有些期盼的看着妹妹。

捧在手心的丸子汤,秦心低头喝了一口,肉丸的香气夹杂着目鱼的鲜味,胡椒的辣味,陈醋的酸,很是开胃。

她喝了一大半的汤,又吃了两个丸子,就把剩下的给哥哥了。

“我吃过早饭了,好久没喝丸子汤,真的很不错,跟记忆的味道一样。我吃不下这么多。”

秦华见妹妹吃的高兴,他眉飞色舞的,把剩下的接过来,心中却想着妹妹也最多一年没吃,都成了记忆中的味道,哪里知道秦心在以后,真的只是记忆中有这样的味道。

冬日和哥哥一起,坐在贩子挑担的旁边的小矮凳,看着丸子在小煤炉锅里的汤中翻滚,搓着手,等待轮到自己的那碗,便宜好吃,又带着多多的满足。

自己到泰西后,嫌脏再也不会去那里吃,再过些年,即使回忆起来想吃原意屈尊,却据说那煮丸子的婆子回家带孙,再也没有那么好吃的丸子汤,也再也没有记忆中的味道。

原本大伙就对独坐角落的秦心很好奇,秦心鲜少回家,大伙都不太熟悉,况且如今她模样也变了,更是没人知道是谁家的闺女,可是看到秦华,还是有人认识的。

“这不是秦家的两个娃!”坐在前排的一个年轻媳妇,手里抱着一个奶娃开口道。

“老秦?可惜了,他家两个娃生的真好,比城里人还俊。”年轻媳妇旁边坐着的中年胖女人接嘴道。

“是啊,听我妈说,当年那老秦就长的俊,十里八乡的闺女都想进他家门。可惜好人不长命。”年轻媳妇是从栗子乡嫁出去的闺女,声音压低了点说。

“有什么可惜,人走茶凉,听说最近伍家村的人相中了柳寡妇,天天买鱼买肉的上门,打得火热。”中年胖女人却不太忌讳,或许是看不惯柳爱平一把年纪了还有人上门讨好,声音大的很。

秦心和秦华都听到了。

秦华暑假在外头打工,上了高三后更是忙碌,这还是第一次回家,他乍一听别人这么说,顿时就急了,而且那女人说这话的时候一脸鄙视,寡妇门前是非多,纵是什么事都没有,大家都有话说,况且如今有人来相看。

秦心看到哥哥恨不得上前去跟人理论,连忙用手握住了哥哥的手。

记忆中是有这么个事,有人来相看妈妈,妈妈根本不同意,自己那时候刚刚被退婚,想回家,在路上遇到自己的大伯母,大伯母是爷爷兄弟的儿媳妇,她跟自己说妈妈给自己找了后爸,有房有车,以后可以享福了。

那时候自己的性子本来就左,再加上听到莫兴宁出国的消息,伤心透顶,却不想回家居然听到妈妈要改嫁的消息,真正是愤怒的无话可说,只觉得全世界的人都抛弃了自己,然秦心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回去的,回到家果然看到一个个子高大的黑脸中年男人坐在自家老宅大厅里,看到自己和大伯母过来,在大伯母笑眯眯的说这是爱平的孩子,他十分热情,当面抽出钱包,塞了两百块钱给秦心,硬抓住她的手,要把钱塞给她。

把秦心恶心坏了,她虽然被余露莫兴宁设计拍出那些照片,可是却绝对没有跟别人有过什么关系,拉手都不曾,居然被这样一个黑粗汉子抓住,一见面就塞钱是什么意思?显得你财大气粗吗?

自己那时候本来性子就傲,是个爆脾气,直接给了那男人一巴掌,这一幕却正好让妈妈看到了,妈妈开口就说自己怎么能这么没礼貌。

那男的刚刚还十分愤怒,看到妈妈出来,立刻脸上堆笑的说:“没关系。”

大伯母也跟着说自己的不是,秦心是对家里彻底失望,饭都没吃就跑了,也不在村里等班车,一个人走了五六公里的路脚都磨破了才搭上了车。

之后就彻底退学走了,也不跟家里联系,只不过后来妈妈终究是没有改嫁,可是家里的祖宅却被大伯母家占了,说妈妈不守妇道,不配住秦家的房子,那时候哥哥高考落榜,自己亦混的十分落魄,也不知道妈妈被赶出来如何生活,那时候秦心心里怨恨母亲薄情,竟是不管这事,还跟外人一样觉得是母亲的问题。

“哥哥,回家再说。”秦心握住哥哥的手,看着他。

秦华看着妹妹,心中亦冷静下来,这种事跟别人说只会越说越没谱,何况他一个男孩是怎么都吵不过乡下大妈的,白给别人添谈资,他相信妈妈,绝对不会是那种人。

“嗯,回家再说。”秦华握着妹妹的手,很是愤怒,却也无奈,恨不得时间能快进,自己赶快长大,不像眼下,小小年纪人言轻微,什么都做不了主,倒是妹妹经过上次的事情懂事了许多,可是这份懂事却让秦华更加心疼。

秦心有心转移哥哥注意力,看到他换了眼镜,问道:“哥哥买新眼镜了吗?”

“嗯,说也奇怪上次那三个小混混回头居然找我硬要给我钱,说是赔我眼镜,不过我看他们年纪都不大,也不容易,没有要。”

就知道哥哥的性子肯定不会要,当作结个善缘吧,男孩在外面跟人打交道的多,秦心只是这样想,却不知道后来倒真是让红毛他们帮了哥哥大忙。

乡镇班车没有个准点,人满了就走,这车临发动的时候,有人才赶过来。

巧了,却真是秦华的大伯母,她也看到秦华兄妹了,拎着一个大袋,硬是挤了过去,擦着汗道:“小华你们怎么今天回,你妈也没有说,正好伯母买了菜,一会到我家吃去。”

秦华看到大伯母拎着大包喘着气,毕竟是长辈,他站起来让大伯母坐。

大伯母眉开眼笑的坐下,嘴里挎着:“小华真乖。”

秦心上辈子是挺喜欢自己这大伯母的,觉得她比妈妈亲切,性格爽利,有好吃的都叫自己,妈妈却总拘着自己不让上门。

就见大伯母刚刚坐下,就夸张的抱着秦心,又是摸她手,又是摸她脸的,刚刚的眉开眼笑也换成了忧伤。

“我可怜的侄女,这被人退婚了,以后可怎么办?”大伯母声音洪亮,跟哭丧一般,居然真的挤出了眼泪,大声嚎起来,满车的人都听的清清楚楚。

秦华的脸色不好看了,妹妹还小,好不容易情绪稳定了,人也变好了,大伯母为什么要这样。

以前的秦心看到大伯母的时候,她也是这个作态,为秦心哭的伤心不已,让秦心很感动,可是现在秦心看到满车好奇的目光,已经没有那傻乎乎的感动了。

大伯母自己有个女儿,比自己小一年,不在泰西,也不在英华,因为中考成绩一般,去了九中,九中在市里根本排不上名,校风也不是很好,记得自己以前每次回来,大伯母对自己都热情的不得了,一直让她女儿跟自己玩。

“伯母你不是跟堂妹说莫家门户太高,我们寻常人家高攀不起,我嫁过去不幸福,如今解除了婚姻,你应该为我高兴才是,怎么反倒哭了。”秦心的手看似柔弱的拍着大伯母的背,却对着她的颈椎处用力拍下去,大伯母本来颈椎就有老毛病,这一下疼的跟杀猪一样,更加嚎了起来。

秦心松开手,双眼含泪的道:“大伯母你对我太好了,不如你替我去莫家跟他们说说。”

本来想发火的大伯母听到秦心让自己去莫家,瞬间就不嚎了,她可不敢去莫家,早年是有过这样的心思,想着秦心这样的都能跟莫家有婚姻,自己女儿为什么不行,还腆着脸去了莫家,后来就再没有听她说这话,大约是吃亏吃狠了。

那以后她对秦心越发好了,也不敢太欺负柳爱平孤儿寡母,可是现在听女儿说秦心被退婚了,又动了心思了。

“秦心,你是伯母看着长大的,这么好的姑娘,他们莫家不要是他们亏了,总归你还小不要着急,呵呵。”大伯母伸手揉自己的后背,想着这丫头看起来瘦干干的力气怎么那么大,拍的自己疼死了。

一边揉她一边嘴巴闲不住,又开口道:“你们是有福气的,你妈妈给你们找了个后爸,有车有房,以后日子不愁。”


此刻秦心推开祝军,她有点迷茫,额,事情怎么会突然变成这样,上一秒自己莫名其妙的想寻死,下一秒自己居然想谈恋爱,还是对着这样一个青春稚嫩的少年,秦心觉得自己简直有点变态。

祝军穿的没有莫兴宁那么庄重复杂,很运动随意,感觉也很亲切。他长的还没有自己哥哥秀气,却比哥哥开朗许多,很爱笑,皮肤晒成了均匀的小麦色,牙很白。

越是经历过黑暗的人,对笑容就越渴望,而祝军的笑容非常干净,干净的让秦心很容易放下防备。

两人推开对方,有些呆的看着彼此,想说什么,却不知道怎么开口,秦心是有些羞愧,虽然自己此刻也才17岁,可是觉得自己经历太多太多,虽然这一世的身体干净,心却回不到当初的天真了,突然有那样的想法,尤其是站在祝军面前,让她觉得自己如同老牛吃嫩草一般很不好意思。

祝军看到秦心居然往湖里走吓一跳,那时候他真没有多想,救人要紧,才把她抱住的,可是抱住秦心才发现,这跟平时搏击训练的时候不一样,训练的时候别人一近身他就想把别人甩出去,而此刻他居然想抱更紧一点。

祝军这蠢孩子,从小被丢部队里,根本没有谈过恋爱,连跟女孩拉手的经验都没有,更别说拥抱这么高层次的,再加上顾明夕那激情澎湃钢琴曲,没谈过恋爱的祝军忽然就有些开窍了,明白自己之前一个人天没亮就跑这里跑步跑十来圈是为毛了,不是精力过剩,也绝对不是怀念部队里的兵哥哥……

好在这时候秦心电话响了,打断了这份尴尬。

是哥哥打来的,哥哥说帮妈妈的店面租好了,离他学校很近,她说的炒板栗的机器也有眉目了。

听着电话那头哥哥很高兴,她更加羞愧了,自己差一点就轻生了,活着都不敢,太自私了,简直是魔症了。哥哥和妈妈都开始改变了,自己不能一直沉迷过去。

秦心恨不得自己马上过去,哥哥却叮嘱自己上学要紧,他是太高兴了才忍不住先给自己打电话,让自己周末了再去找他。

祝军看秦心打电话,她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充满希望的感觉,他这几天莫名烦躁的心也平静了下来。

经历过刚刚的事情,两人似乎有些不一样,却也说不上哪里不一样,祝军陪着秦心跑了一圈,又把秦心送回宿舍,居然一点都不累,只觉得浑身都是力气。

祝英熊要回京都了,这一次总算是没有白来,还真让他找到了蝴蝶兰,之后的事情需要慢慢来,走前来跟侄子打个招呼,见他跑的气喘吁吁的,很是无奈地道:“又去跑步了,上次叫我特意送你来学校晨跑,就是为了见那小姑娘吧,你喜欢人家直接追啊,每天跑的跟蠢牛一样有什么用。”

对自己这侄子,祝英熊实在是有点无语了,不过看小孩子心动也是挺好玩的过程,他并没有说什么大道理,门当户对之类的,才十七八岁,春心荡漾,谈个恋爱才是正常的,太过限制反而不美。

当然祝英熊能这么淡定的开玩笑,却是已经查了秦心一遍,没有什么复杂的背景,倒是有个前未婚夫,不过都已经出国了,小男孩要长大,总是要自己去经历一些事,看到以前那天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流鼻涕的小男孩,已经会开始追女孩子了,总有点自己变老的蛋蛋忧伤。


秦心很干脆的拒绝了他,就像当初莫兴宁要退婚,秦心很干脆的说好一样。

莫兴宁是她上辈子悲剧的起源,而江术仁是她的悲剧是推动者。

她不会让悲剧重演。

秦心把江术仁的名片丢进了垃圾桶里,他的名片是一把钥匙,他告诉你这把钥匙能让你进入某个宝藏,而实际上,它开启的却是地狱之门。

吃完饭,回到宿舍,秦心靠在床头正在看书,宿舍有人敲门。

这时候宿舍就她一个人,所以门没锁。

秦心以为是余露或者陈玉回来了,她仍旧靠在床上,她身上穿了一条粉色的睡裙,是妈妈帮她买的,以前她觉得幼稚不喜欢,上次回家就找出来了,妈妈给她买的衣服都是很可爱的,或许每个母亲心里都觉得女儿长不大,希望她永远可爱。

抬头却看到来的人是林嘉。

林嘉也没有想到秦心在宿舍,似乎打扰了秦心看书,她歉意的道:“不好意思,我最近要住一段时间学校。”

“没事,你本来就是这宿舍的。”秦心看到林嘉总是有些尴尬,林嘉倒没有觉察出来,因为她之前就跟秦心接触的不多。

林嘉很无厘头啊,原本以为大伯来学校是有什么事,结果居然真的只是看热闹,看完就回去了,回去就跟自己老爸说什么自己明年如果准备去留学,这学期应该先适应一下住校生活,现在离得近,万一有不习惯的还能照应的到,要是出国太远,什么都不懂,反而不好。

于是爸妈就把自己赶学校住来了,只让自己周末回去。

大伯说完这个就出去风流快活了,影子都不见,她却收拾了大半夜的东西,大伯不是好人!

结果早上一大早大伯又出现了,还热情的说帮自己把东西拿去学校,因为早上上课,就让大伯中午送过来。林嘉很不客气的支使大伯,要不是他乌鸦嘴,自己也不会要住校。

秦心继续看书,没有管林嘉,尽管看到林嘉很便扭,但是一切都没有发生,秦心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可是忽然听到林嘉喊了一句:“大伯,你怎么才来,慢死了。”

秦心有些不可思议的抬头,看到门口的那个男人,瘦瘦高高的,很斯文,并不年轻,眼角有细微的皱纹,整个人的腔调很好,在校园里一点不突兀,更像是个学者,秦心却如同见鬼一般,只觉得自己全身都僵硬了,连脚丫也动弹不得的感觉。

她看到林嘉都觉得不自在,看到这个男人就更加难受,无法形容那种感觉,如同逃不掉,挥之不去的阴影一般。

林天水自然看到秦心了。

他本来就是为了秦心而来。

他是个做事很有计划的人,现在林家的公司都是他弟弟在经营,可是他才是那个最大的股东。

昨天晚上,他做了两件事,第一查秦心,第二再次确认自己的感觉。

再次见到秦心,林天水觉得自己已经完全不用确认了,只是看到她穿着睡衣靠在床上,睡衣一点不暴露,更不性感,可是仅仅只是看到她的露出的粉嫩的小脚丫,他就觉得激动。

女孩看到自己似乎有些害怕?恐惧?林天水自认自己就算长的不是那种小女孩喜欢的偶像,也绝对是风度翩翩非常有亲和力的大叔,可是靠在床上的女孩看到自己似乎身上都颤抖了一下。


顾明夕落泪了,他是那样一个感性的人,总是容易被感情打动,他又是一个那样内敛的人,即使哭,也很含蓄,可是此刻他哭的很汹涌,他甚至不知道为什么流泪,他是顾明夕的时候总是很温和,他是蝴蝶兰的时候总是很疯狂,这一刻,他是他,他是他,哭的不能自已。

林嘉愣住了,从来不知道自己舍友唱歌居然这么帅,她因为惊讶,没有注意到她大伯林天水的模样。

林天水面容绷得很紧,翘着二郎腿,右手在整理他左手的袖子,把衬衫袖子解开,然后又把袖子扣起来,用这样的动作来掩饰他微微颤抖的手和身体。

他突然感到一种悸动,很渴望的悸动,别人说林家长子风流,不务正业,他却有苦难言,他对女人根本没有感觉,当然对男人更不可能有感觉,他有很正确的性取向,可是却从来没有觉得对一个女人渴望过,他知道自己的毛病,与其祸害别人,不如不娶,可是此刻他有些羞愧,他居然在自己侄女身边,对着一个跟侄女一样大的女孩,他居然激动的浑身颤抖,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渴望。

看着台上那疯狂的身影,他的身体像是被火点燃一般,他很想要,想要,想要把那女孩拥入怀里,这种感觉一来,他甚至激动的想流泪,他解袖口的手都觉得发麻,是一种幸福的颤栗。

上辈子,秦心自从知道林天水是林嘉大伯之后,就逃离了,她觉得羞愧无比,她觉得自己肮脏无比,在同学面前无地自容,林天水虽然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秦心的事情,只是那时候两人这样的身份,自然谈不上什么真感情。

不远处的祝英熊却皱着眉头,奇怪的道:“难道蝴蝶兰是女的?”

祝军已经傻了,痴痴的望着台上,身体不自觉的挺直,双手重重的握着面前的椅子,前面的椅子上没有人坐,被大力的祝军把一整排椅子都推动了的感觉。

祝英熊听到椅子咯吱咯吱的动静,转头看了一下自己侄子,见他这副模样,祝英熊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信誓旦旦的开口道:“就这位了,我一定要签她到我公司来。”

祝英熊被小叔这一拍吓一跳,反射性的差一点给小叔一拳,把小叔给打飞了,他想也不想的拒绝道:“不行。”

经纪人江术仁窝在一个角落,他早就收到余露给的资料,免得一会见面的时候自己都不知道是谁唱了什么歌,可是此刻,他嘴巴张大大的,有种捡到宝的感觉,他虽然油,可是眼光还是有的,这个苗子绝对能红,一瞬间,甚至想着如果把她捧红,自己荣升为金牌经纪人的场景,可是很快他又闭上嘴,整个人缩回椅子,刚刚那眼神精锐的男人仿佛只是一个错觉。

他已经不再年轻了,不再是天真的时候,这小姑娘可是莫家要对付的人,自己想太多了,一时间居然有些情绪低落,懒懒的靠在椅子上,听着这歌,心中却又不自觉的有了浓浓的悲伤,好像看到当初自己刚刚毕业想闯出一番事业,到现在每天点头哈腰的画面,唏嘘不已!

陈玉站在后台,看着秦心,双眼通红,心跳的很快很快,小拳头握的紧紧的,不停的挥舞,也不知道是想表达什么,只觉得很好听,可是好悲伤,又有一种强烈的渴望,复杂的交织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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