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那边也需要谨慎对待。
而大姐之前让我做的,就是证实自己神智清醒,思维清晰,避免被证实患有精神类疾病,导致无法履行继承人的责任。
对于“爸妈”而言,将我们三姐弟送来这里,或许是最安全,也最稳妥的办法。
一旦我被证实患有精神疾病,结合白大褂的诊断,我将被自动放弃属于我的一切。
这与寻常资产公证不同,那个是需要证明神志清醒,而我的这个,则要证实我不清醒。
至于大姐和二姐,她们早就远走他乡,只要我这件事落实之后,就可以随时修改她们的一切。
“大姐,那我该清醒还是不清醒?”
“你什么都不要做,也不要说,保持沉默…”
“这样就可以了?”
“当然,就是要让他们拿不准你的状况,尤其是法官,只要他不确定,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你签字放弃,现在当务之急就是要拖延时间…”
“拖延什么时间?”
“拖到你的腿能走路为止,这也是我要说的第二件事…”
大姐的意思,是要我大概痊愈之后,就离开精神病院,去顾氏集团拿回属于我们三姐弟的一切。
听到这里,好像我有些明白大姐的意思了,现在我已经年满18周岁,是能够获得顾氏集团资产的继承人。
“可怎么出去啊?”
“这个你不用担心,有我和你二姐在,肯定会让你离开这里…”
果不其然,一周后,法官和小王以及集团律师,又一次来到精神病院。
照大姐的吩咐,我始终一言不发,不到二十分钟,他们就起身离开。
只不过大姐说的送我离开,究竟要怎么做,我一直没有头绪。
因为接下来的两个月,大姐二姐再也没有来看过我。
又过了一个月,我的腿拆了石膏,虽然走路还不太稳当,但也算能下地了。
院长亲自来教训了我一通,几番警告过后,让人将我送回了原来的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