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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从高顺的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

努力的菜鸟 著

现代都市连载

高顺本想就随便洗洗,没想到胡从安排很到位,竟然很快让人烧好了热水,找了一个浴桶过来。说实话,高顺都没搞明白胡从是怎么做到的。等高顺进入房间准备洗澡的时候,竟然发现里面竟然还有一个女人,他认得这人,是被救的那13名女人中的一个,算的上天生丽质,大约十七八岁,头上挽了发髻,看样子已经结婚了。高顺感觉有些怪,就说道:“麻烦你了,多谢!”高顺的意思是我要洗澡了,你可以出去了。没想到他说这话,那女人没动,却是直接跪拜:“青奴服侍公子沐浴!”“纳尼?服侍我沐浴?”高顺被吓了一跳,这种事情他也只在电影电视上看过,没想到还真亲身碰到了。“呃……不用了,我自己洗就好!”高顺连连摆手,他真没这种习惯。没想到那自称青奴的女子竟然落下泪了,这可把高顺给吓了...

主角:胡从高顺   更新:2025-01-09 0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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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胡从高顺的现代都市小说《胡从高顺的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由网络作家“努力的菜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高顺本想就随便洗洗,没想到胡从安排很到位,竟然很快让人烧好了热水,找了一个浴桶过来。说实话,高顺都没搞明白胡从是怎么做到的。等高顺进入房间准备洗澡的时候,竟然发现里面竟然还有一个女人,他认得这人,是被救的那13名女人中的一个,算的上天生丽质,大约十七八岁,头上挽了发髻,看样子已经结婚了。高顺感觉有些怪,就说道:“麻烦你了,多谢!”高顺的意思是我要洗澡了,你可以出去了。没想到他说这话,那女人没动,却是直接跪拜:“青奴服侍公子沐浴!”“纳尼?服侍我沐浴?”高顺被吓了一跳,这种事情他也只在电影电视上看过,没想到还真亲身碰到了。“呃……不用了,我自己洗就好!”高顺连连摆手,他真没这种习惯。没想到那自称青奴的女子竟然落下泪了,这可把高顺给吓了...

《胡从高顺的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精彩片段


高顺本想就随便洗洗,没想到胡从安排很到位,竟然很快让人烧好了热水,找了一个浴桶过来。

说实话,高顺都没搞明白胡从是怎么做到的。

等高顺进入房间准备洗澡的时候,竟然发现里面竟然还有一个女人,他认得这人,是被救的那13名女人中的一个,算的上天生丽质,大约十七八岁,头上挽了发髻,看样子已经结婚了。

高顺感觉有些怪,就说道:“麻烦你了,多谢!”

高顺的意思是我要洗澡了,你可以出去了。

没想到他说这话,那女人没动,却是直接跪拜:“青奴服侍公子沐浴!”

“纳尼?服侍我沐浴?”高顺被吓了一跳,这种事情他也只在电影电视上看过,没想到还真亲身碰到了。

“呃……不用了,我自己洗就好!”高顺连连摆手,他真没这种习惯。

没想到那自称青奴的女子竟然落下泪了,这可把高顺给吓了一跳,自己没怎么着她呀,怎么就哭上了呢。

青奴似乎鼓起了莫大的勇气道:“公子可是看不上青奴这乡野村姑?若是公子看不上青奴,那青奴只怕唯有一死了。

青奴自知姿色平庸,不过青奴还未成婚,还是完璧之身,因为爹爹和哥哥早亡,发髻只是为了不被人欺负才挽的。

现在,青奴只身一人,无依无靠,若是没有公子护佑,只怕没几天就要沦为他人玩物。

青奴不懂其他,只知道公子是好人,青奴无以为报,如今只剩这身子还算清白,愿意跟随公子,终身为奴为婢侍奉公子,还望公子垂怜!”

高顺也是内心感慨,这个世道,普通人很难活,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更难活,可是他如今也不知道以后会走什么路,他真不知道能不能护得住其他人。

“唉,我理解你的心思,不过我连自己以后会怎么样都不知道,你却是要跟着我,今晚上的事情你也看到了,若是那飞将军吕布为我不满,直接便呢个杀了我,你跟着我,万一有事,只怕也只会跟着枉死!”高顺劝说道。

青奴却是很坚定:“青奴虽然粗鄙,但也知道公子是有大本事的人,日后必然有大造化,青奴别无他求,只求跟在公子身边,每日铺床叠被,洒扫庭院,过个安稳日子。

青奴知道,这世上没有白吃的饭,公子之前救了青奴已是再造之恩,本不该妄想,但青奴想活着,还请公子怜惜。

若是哪天死了,青奴亦无怨无悔,起码过了几天安稳日子。”

看着青奴似乎有种你不答应我就不起来的意思,让高顺也是扶额不已。

我自己都没多少自信呢,你倒是很有信心啊。

不过高顺不得不说,这个青奴比其他女人有眼力,有心机,看到自己被吕布热情接待,就决定要投向自己,也算是一种聪明。

不过他并不怪她,这种社会,女人地位极低,想要啥生存只能依附于某个强大的男人,青奴的做法只是为求活,无可厚非。

高顺答应了,没再赶青奴出去,不过他也没当着青奴的面脱衣服,他不习惯。

他让青奴背过身自己脱了衣服进了浴桶中坐下,才让青奴转过来。

青奴给他搓澡,动作很轻柔,很生涩,手指都在打颤,明显还是第一次做这种事。

高顺没有制止,正如青奴所说,一切都有代价,他不是救世主,也不欠谁的,既然别人要靠他活着,自然要付出自己的代价,而青奴的代价,就是她的身体和这一条命。

享受着舒服的热水澡,和美女的按摩,高顺也闭上眼睛想着自己的事情。

三国演义他很喜欢,自然知道这个时代有个跟自己同名的人,就是吕布的手下大将,命运似乎就是安排他从这个起点开始。

不过他毕竟是一个现代人,没法接受这个时代的封建忠君思想,他忠的,也只是他曾今的祖国,而不是某个个人,让他走原本那个高顺的老路,他,拒绝!

要忠,也是别人忠于他,而不是自己终于别人!

他很清楚,历史上的高顺很厉害,也对吕布忠心耿耿,却是一生都没怎么受到重用,甚至到最后,连兵权都被夺走给了吕布的姻亲魏续。

不过这里危险重重,出行也很不方便,找人靠嘴,出行靠腿,他也不确定自己在这个时代能活成什么样,说不定还真的要跟着吕布混一阵子,暂时顶上那个历史上高顺的位置。

当然,这只是暂时的,他不会跟着吕布去到处逃命。

就是自己要找一个靠山,也要找个能舒服过日子的,比如去益州,去荆州,或者去江南,至少那些偏离中原的地方最近这十多年还是平安的。

青奴很有眼色,没有打扰高顺,就就轻轻的给他按摩搓澡,然后就守在一边,把高顺脱下的防弹衣给擦干净,也把那双陆战靴擦的很亮。

她虽然见识不多,可那种材料一看就是好东西,绝对是稀世珍宝一样的东西,至少她连听都没听人说过有这么好的东西。

高顺直接睡着了,到最后还是青奴把他给叫醒的,因为水已经彻底凉了。

胡从很用心,早给高顺准备了合适的衣服,都是从战利品中找出来的,虽然看上去有些寒酸,但换上后,起码能挡住肉了,也看着像个正常人了,头发除外。

高顺没有放弃自己的战靴和防弹衣,穿上也不碍事,他也不放心现在身边这些人,谁知道会不会被偷走。

这些东西可不仅仅是他的防护用品,更是他曾今的回忆,带着念想。

时间不久,门外胡从就来敲门,说是吕布派人来请了。

高顺直接出门,外面果然有军士在等候,为首的是那个曾今跟在吕布身边的一个强壮汉子。

看见高顺出来,那人立马躬身抱拳,很是尊敬道:“高公子,小人牛二,奉都尉大人之命来请公子过去赴宴!”

在这边城,实力就是硬道理,你强大,必然能得到所有人的尊敬。

高顺的战绩绝对很吓人,那些匈奴兵的兵器和弓箭就是证明,兵器对于战士来说,那可是跟性命一样重要的东西,哪能随便弄到,想作假都不行,而且高顺挡住了吕布的试探一击,这就是实力。

“嗯,辛苦你了,走吧!”高顺点点头。

一路上,这个叫牛二的壮汉话很多,满满的都是对高顺的敬佩之意,让高顺都感觉有些脸红了。

不过高顺也借口自己在山中长大,对外面的事情所知甚少,问了不少情况。

原来,这九原城,就是吕布的官职最大,文官是有,但自从原来的太守病逝之后,这里就没有新的人前来了,因此吕布一个都尉就成了全城最大的官,也掌控了全城所有的大权。

吕布现在手下主要有两个重要人物,一文一武,武将是曹性,官职是别部司马,文官是魏子恒,掌管钱粮,也处理日常政务,其他的都是普通人员。

主要也是吕布读书不多,对于那些政务很不喜欢,干脆扔给这位。

汉朝的军制是五人一伍,有伍长,十人一什,有什长,五十人一队,有队长,百人一屯,有屯长,二百人一曲,有军侯,二曲为一部,设军司马统御,也称为别部司马,千人一部,由都尉统御。

不过这里是边城,每一个级别所管制的人马就没那么严格了,这个城里有2000多人马,也就是说,吕布手下足足有2000人马。

对于人马,吕布抓的很紧,曹性手上也就仅仅带领400人,其余全部由他自己亲自掌控。

了解了这些情况后,高顺也算对这里有了一些认识,看来对于吕布,还是不等轻易得罪的。

适应,这是高顺心里给自己的任务,在这里,他必须学会适应,无论是青奴这样的女子,还是吕布这样的只手遮天的大人物,还有这个时代,他要想活下去,就必须学会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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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主府,现在已经是吕布的府邸。

厅堂之上,吕布高坐正堂,两边分列三五张案几,所有人或跪坐或盘坐席位,均是气宇轩昂。

高顺跟着牛二进来,吕布马上起身相迎。

“高兄弟到了,就等你了!哈哈,开席!”吕布大笑一声,大手一挥,马上有婢女仆役送上美酒和佳肴。

高顺入席,看了一下,所谓菜肴也大多是些肉类,反而蔬菜倒是很少,这对他来说,算是这一生中见过的最粗糙的酒宴了。

不过想想也是,在这边疆苦寒之地,牛羊肉居多,蔬菜……还真不多。

倒不是种不出来,这个时代的草原地带,水草丰茂,土地肥沃,想要耕种还是很容易的,但是一来经常打仗破坏,另一个就是这个时代很多蔬菜还只能算是野草或者野菜,或是没有传入华夏,要不就是还没有被人发现,能食用的种类的确不多。

不过高顺也不是太在乎这些没能吃饱就行,肉类对他来说更是补充体力的好东西。

吕布将入席的几人都给介绍了一遍,又把高顺的战绩讲了一遍,顿时人人吃惊不已。

高顺看了一圈,这里他只认识吕布、曹性两人,还有四五人并不认识,有两个是武将,还有四十来岁的文人,这便是魏子恒。

也许是觉的可能会被高顺看轻,吕布补充道:“高兄弟可不要小看魏文书,他虽然只是文书,但他精通算学,可是这里掌管钱粮的要员,九原城的钱粮用度都由他掌控的,平日里城中政务也基本由他来处置!”

听到这话,那魏子恒也马上抱拳谦虚:“都尉大人谬赞了,在下也不过是在朝廷信任新的主簿前来之前代为掌管而已,以后还是要回去专管府库的。”

不过话说的很谦虚,但那神色却是带着几分鄙夷众生的倨傲。

吕布摆手道:“子恒休要谦虚,你只不过是差了一个人命文告而已。”

高顺心里冷笑,不就是会算算术嘛,我六岁的时候也许都比你强!

不够他的神色却是落入到了那魏子恒的眼里,不由的冷笑,就要说话。

不过吕布这时候说话了:“高兄弟来的迟了,理当罚酒三杯!”

马上就有一位婢女过来给他倒满了一杯酒。

高顺倒是不担心,举杯闻了一下,发现酒味很淡,顿时又是微微一笑,直接就喝了,那婢女再倒酒,他再喝,如此连续三杯。

吕布高兴,马上就这样招呼一起喝酒吃肉,场面倒是和谐。

只不过那魏子恒却是不时投过来一种冷冷的目光,曹性将一切看在眼里,也不会知道处于什么原因,竟然借着上来敬酒的机会小声提醒:“高公子可不要小看了这魏文书。说是文书,但是权利可不小,因为这里人少,读书人更少,能够懂得算学的就更少了,因此他虽然是挂着文书一个不入流职位的人,却是掌管着钱粮用度的大权,如今吕都尉连政务都人给他了。可以说沉重的一分一毫都是从他手上过,你若是得罪他,少不得被他为难!”

高顺闻言,只是笑笑,不置可否。

看到他这样子,曹性也不多说了,等他们碰完杯,果然那魏子恒举着酒杯就过来了。

魏子恒说道:“方才听闻吕都尉讲述高公子的战绩,的确惊人,魏某实在佩服,不过刚才听到魏某会算学的时候,高公子似乎极为不屑,难道高公子也精通算学不成?”

高顺笑道:“魏文书可能是想多了吧,我可没意思。不过算学倒是懂得,不知道魏文书有什么见教?”

魏子恒陡然瞳孔一缩,他没想到这个高顺竟然敢接茬,于是很是挑衅的说道:“既然如此,高公子可否再此给吕都尉和诸位展示一番?”

“怎么展示?”高顺没想过出风头,不过别人跑来踩自己,那可不行,直接针锋相对。

魏子恒道:“简单,在下出题,公子若是能够全数破解,便是公子更强,魏某甘愿拜公子为师!”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个赌约不可谓不重。

不过高顺却是摇摇头道:“这样不合适,我可没有收徒的打算,你这年纪太大,在下担心受人非议。”

高顺的话说的很难听,瞬间让魏子恒的脸就铁青起来,僵在原地,下不了台。

魏子恒冷声道:“看来这位高公子自认是满腹纶巾,有通天彻地之才,魏某不才,愿与高公子比试一二,还请吕都尉准许!”

魏子恒这话带着讽刺,也是直接将两人彻底对立起来,气氛瞬间紧张。

吕布是武人,与人拼杀是家常便饭,但还没见过文人比试的,也来了兴趣,笑道:“哈哈,没想到高兄弟通晓算学,也好,那就比上一场,也让我等武人开开眼界!”

高顺闻言洒然一笑,看向魏子恒道:“也那不知道魏文书想要如何比啊?”

魏子恒眉头一挑道:“那自然是相互出题,等答出对方的题,又能不被对方答出自己的题就算胜!”

高顺摇摇头:“不好!完全是浪费时间,再说也显示不出魏文书的才华,不如这样吧,想必九原城每日也有不少钱粮方面的账目,不如将本月的账目拿过来,我二人一起计算,先完成,并且准确者为胜,如何?”

高顺也不想得罪这人太狠,毕竟可能自己还要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的,只要两人算的都对,就算是平手,大家都有台阶下,皆大欢喜。

但这话听到魏子恒的耳朵里,就是另一种意思了:“这高顺要抢他的饭碗!”

魏子恒顿时心里心里大怒,连脸上笑容也不装了,直接冷声道:“好,那就让魏某领教一番高公子的才学!”

事情发展的有些意外,曹性皱眉,但吕布却是眼前一亮,马上道:“好,那就马上去取来本月钱粮账目,现场验算!”

吕布当然高兴,这里人才太少,这个魏子恒因此而对他也有些不敬,时常露出倨傲,他不傻,以前没收拾他,只是因为没人替代,但如今要是高顺能够替代,那最好不过。

高顺可是刚来这里,没有根脚,在吕布看来,这才更好收服!

很快,一堆账目送来,足足一大捆,全是竹简,摆了整整一张案几,把五六个军士累的气喘吁吁。

为了公平起见,吕布让他们二人单单以粮草为对决项目进行比试。

高顺随便翻了两本,发现这个时代的计数单位他不太懂,比如石、斗、斛、升、斤、钧,仅仅翻了几页就发现这么多的计量单位,他都不懂这些换算关系,有些懵。

那魏子恒见高顺面露难色,顿时心里冷笑,叫你装,等会让你当着众人的面出丑。

不过他把面子看得太重了,不过高顺可不是,当场就问:“在下对算学也是仅仅知道一些,不过这些计量的石、斗、斛、升如何换算,还要请教一下。”

听到这话,众人都是感觉自己眼前一黑,都想当场对高顺破口大骂了,你连计量换算都不懂,你还敢说你懂算学?还敢应战?

吕布都不想说话了,连曹性直接想要捂脸。

魏子恒先是一愣,接着差点没笑的躺到地上满地打滚。

好半天,魏子恒才止住笑道:“咳,高公子还真是……艺高人胆大啊!”


“都尉,您为何还要给高顺升官啊,战利品那么多,您赏赐一些东西也就可以了么?”曹性虽然并不想再置高顺于死地,但还是不希望看到他威胁到自己的位置。

吕布面色一沉,看着他道:“本都尉做事可要你来指教?”

曹性脸色陡然一变,连忙躬身:“都尉,小人万万没有对都尉大人不敬的意思,只是觉得高顺毕竟时日尚浅,如此提升也太快了!”

听到他这么说,吕布这才面色微微缓和,冷笑道:“哼,别以为本都尉不知道你的那点小心思,他还威胁不到你的位置。就算封了军侯,他还不是只有100人马?”

曹性先是一愣,接着陡然哈哈大笑:“哈哈!一个做屯将的军侯!哈哈……”

高顺让胡从、黑娃和石川带领这些人和家里的几个多余的男人去了新驻地安顿,仅仅带着木黎和嘎丽儿、张乙三人回了自己院子,之所以带嘎丽儿回来,主要还是考虑那边人多眼杂,嘎丽儿又是异族,一旦出现纠纷会惹出乱子来。

各方面有胡从、王嫂、青奴安排一切,他倒是十分省心,很快钻进了热乎乎是洗澡水中。

三天后,吕布开始处理俘虏,斩杀了其中罪大恶极的一百多人之后,其他的或是充军,或者罚为奴隶做苦役,剩余的普通百姓则是安置在了城里,行进统一管理,而高顺没有获得一个兵丁,仅仅是得到送来的两个小丫头婢女,和一千钱的奖励。

而高顺也趁着这个时间,正式建立自的人马,首先从自己带回来的那些人中招收兵丁,最终带回来的76名青壮年全部入选,加上石川他们19人,还有查木涵、摩多两个,总共97人,高顺干脆去找吕布,借口要找三名老兵,指教这些新兵,最后从此前一起并肩战斗过的人中选出了三人,正好凑齐100人,本来他想把牛二直接要过来的,但吕布却是不答应,让他也是无奈。

接下来,他就要专心组建队伍了。

高顺有着现代军事知识,对于军队自然有自己的想法。

不过限于当前的情况,他精打细算,最终将手中的人分成7什,也就是当前的军制,五人一伍,设置一个伍长;两伍为一什,设置一个什长。

然后,他将这7什分为四个队,分别建立铁血卫、骁骑卫、飞羽卫、金鹰卫。

铁血卫,为步兵班底,下辖3什,以石川为队正,马江为队副,三个什长张乙、杨成、侯安民。

骁骑卫,为骑兵,下辖2什,队正查木涵,队副程飞虎,两个什长是之前19人亲卫里的余千和袁金山。

飞羽卫,为弓兵,只有一什,不设什长,队正郑黑娃,队副摩多。

金鹰卫,是斥候队,下辖一什,队正郑福,就是阿福,那小子脑袋灵活,只是年龄小,需要磨练一番,队副朱耀祖。

最后留下了木黎和嘎丽儿做了自己的随身亲卫。

马江、程飞虎、朱耀祖三人正是他从吕布那里要来的三个人,因为他们受伤,吕布对他们也不重视,但高顺却是很清楚,这三个人在那一战中异常悍勇,总是冲在最前面,马江之所以受伤还是为牛二挡了一枪。

吕布不在乎他们,但高顺却是很看重,把他们要过来,也是让他们对高顺感激涕零,同时让他们摇身一变,直接从什长伍长成为了队副,哪个人能不感动的,当场就对他表示誓死效忠。


五原郡,九原城西五十里。

郁郁葱葱的大草原上,没过小腿的野草向这四野里铺展开来,满眼绿色,很是壮观,让人心旷神怡。

一条数米宽的浅浅溪流默默朝着东方流淌,不时有鸟雀小兽在荒草间出没,顷刻又一个闪身,消失不见。

高空中,阳光明媚,一只雄鹰飞旋翱翔,锐利的目光不断的扫视着地面,寻找着自己满意的猎物。

很快,它就找到了自己美味可口的午餐了,一只肥硕的兔子。

雄鹰的翅膀一抖,陡然间改变了方向,如同一道利箭一般就从高空俯冲了下来。

雄鹰似乎都想象到了自己吃着美味的兔肉的美好情景。

那只兔子本来在啃噬着嫩绿的青草,陡然就发觉了危险降临,瞬间就要后退一瞪,弹射而起,向着远处逃命。

忽然,异变陡生,一只干枯的毫无血色的大手准确的捏住了野兔的脖子。

“咔嚓”一声,野兔的脖子就被捏断,直接毙命。

一个人提着野兔坐了起来,一把锋利的匕首直接划破了兔子的脖子,殷红的鲜血立刻就流了出来。

他毫不迟疑的就将嘴巴对准了野兔的脖子,拼命的吮吸起来。

温热的鲜血流进喉咙,让他感受到了极大的满足感,他又可以多撑一天了!

五六天了,他就靠着这个方式,硬生生的撑了下来。

等到再也喝不到鲜血的时候,他才放下了野兔,准备用匕首切开野兔吃肉。

不过忽然,他就停住了动作,目光锐利的看向了远处。

“嗯?”

他耳朵微微一动,朝着一个方向看了过去。

大约在几百米外,有一队人走了过来,这让他眼中陡然光芒明亮起来。

“人!”

终于看到人了,这对于他来说,简直如同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他收起匕首,慢慢站起身来,提着野兔朝着那队人迎了过去。

很快,那一队人也发现了他,但并没有和善的微笑,而是快速的戒备起来,还有两个人直接从背上拿出了弓箭对准了他。

“你是什么人!”对方冷声喝问,是北方方言,还能听懂,不过敌意十分强烈。

他也愣住了,对面的的确是人,只是怎么穿着太奇怪了啊。

他已经数过,对面一共有14个人,11个男人,3个女人,其中,两个孩子,一个老人,剩余的都是从少年到中年不等。

每个人身上穿着都是破破烂烂的,面黄肌瘦,就跟叫花子一般。

最主要的是,那些人的服饰明显不是他见过的任何一种服饰,破烂的粗布衣服上裹着兽皮的,屁股上大洞露出肉的,而且还都是那种古代的斜领大襟衣服,这里虽然是蒙古草原,蒙古族人也有这种衣服,但是如今的社会,什么时候还会有怎么穷的人啊。

关键是一群大男人们头发都很长,不是扎着马尾辫就是在头顶挽着一个发髻,行为艺术?

那个满面虬须的中年汉子大哥你是多久没刮胡子了,一手指长?而且还用弓箭,腰上还挎着一把大砍刀,这也就在电视上看到过的吧!

另外一点就是,他这个地方很奇怪,他连续找了好几天,走了上百公里,竟然没见到一个人,没见到一条公路,和蒙古包,也没有多少人类生存的痕迹,到处都很原始,一切都太奇怪了。

“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的?”他问道。

对方没有回答他的问话,不过却是马上惊喜起来:“是汉人!不是匈奴鞑子!那就好!”

对方直接收了武器,都慢慢走了过来。

他愣了一下,汉人?匈奴鞑子?这词语好像也就在上学的时候历史书上看到过的啊。

他能看得出,对方这些人都很虚弱,就是那个中年汉子,也有些消耗过度体力不支的样子,比他好不了多少。

“哇,阿爷,他有兔子!他打到了兔子!”那个小男孩忽然就惊喜的叫了出来,满眼放光的看着他手中的兔子。

他微微一笑,迎上去道:“想吃兔肉啊,告诉我你们什么人,从哪里来的,要到哪里去?”

小孩子倒是不怎么怕他,直接就跑了过来,直接就自报家门:“我们是从朔方那边逃过来的,要去九原城,匈奴鞑子又来劫掠了,他们冲进了城里,我们汉人被杀了好多,我父母也死了……呜呜!”

小男孩说着说着忽然就哭了!

他再次愣住了,匈奴鞑子劫掠?杀汉人?这……他感觉三观有些错乱了。

后面的人发现他没有为难小孩子的意思,也都面色缓和了。

那位中年人走过来朝他抱拳道:“这位兄台,不知道怎么一个人在此啊,如今匈奴鞑子又开始肆虐了,你这样太危险了,跟我们一起去九原城吧,等去了九原城,那里有大军守护,有飞将军镇守,那些匈奴鞑子也是欺软怕硬,从来不敢去九原城肆虐!这里虽然已经是九原城范围,但还是太危险了!再说晚上还有狼群,万一碰上了,可就死定了!”

人群里那位老者也走了出来,问道:“年轻人,还未请教你的高姓大名啊,看你一个人能在这草原上存活,想必本事不弱,哦,抱歉,小老儿胡从,字运暠!”

“我姓高,老人家叫我高顺就好!”

“高顺!公子好名字!”胡从夸赞道。

高顺都无语了,这名字还好?

这名字就是老爹当初太懒,随便取的,说是顺口!

不过他越来越蒙圈了,自从他执行任务被敌人炸弹给轰飞了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然后等醒来,就出现在这么一个满眼碧绿的大草原上了,而且全身衣服破烂。

上身基本全部毁坏,也就是防弹衣还算完好,没让他变成衣不蔽体。

大腿上裤子就剩下半截,就像一个裤边没处理过的大裤衩,陆战靴竟然出奇的完好,全身上下的物品,仅仅剩下一柄插在陆战靴里的多功能军刺,被他直接当匕首用了。

关键是,他竟然全身上下没有伤痕,仅仅只是能量消耗过度,全身脱力严重,比较虚弱。

还好,他的特种兵生涯让他在这种环境下获得了极大的生存能力,至少,还活着。

朔方、九原,这些地名都是古地名,他倒是听说过,可是他感觉很荒谬。

如果对照现代地图,他出事地点和他出事地点似乎差别不大,都在内蒙古境内,但曾经可是一片黄沙,很多地方不是黄沙也是一片荒漠的,根本见不到几根草的,可这里看过去满眼绿色,简直让人眩晕,好陌生啊。

“高叔,您能给我吃点肉吗?”那个小男孩见高顺半天没回他话,再次开口问道。

高顺看了一眼这些人,明显都对这兔子有着莫大的希冀,他微微一笑道:“当然可以,给,你们都吃点吧!”

说着他就把兔子递给了小男孩。

胡从上前抱拳道:“小老儿代大家多谢高壮士了!”

高顺被这种古代礼仪看的一愣一愣的,不过赶紧摆手道:“不用客气,都吃吧,不过这么多人,一只兔子肉太少了,你们先找个地方收拾一下生火,我再去打一只来!”

他转头看向那位中年汉子:“这位大哥,可不可以借你的弓箭用用?”

那中年汉子马上取下弓,连同箭筒一起给了他,笑道:“兄台既然会射箭,随便用就是!”

高顺道谢后接了过来,然后仔细的感受了一下这弓。

弓制作的很粗糙,不过,力道很强,弓弦用马鬃制成,凑合能用。

高顺抽出一支箭,搭上对着二十米外的一棵长的最高的草射了出去。

“呃……”

那中年汉子本想要夸赞两句的,看到这一幕,果断低头,就当什么都没看见。

高顺也皱眉,这跟想象的差太远了,他竟然只射出去了十来米远,箭支就钻地了。

继续!

他又再次抽出一支箭,对准那株草射了出去。

第三箭、第四箭……一直到他射到第十九箭,他把所有的箭支都射完了,他终于能把握住了这张弓了。

这弓太粗糙,弓弦也不行,弹力不足,加上他根本不会用,准头太差,也就最后一箭才射中了目标。

他将这些箭一一找了回来,再次找了一个目标练习起来。

就这样连续四次,他总算能做到命中率100%,力道也强劲很多。

那中年汉子都看呆了,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箭术进步这么快的,简直飞速!

高顺这才收回所有箭支朝着远处走去,小河边,总会有很多猎物的。

时间不长,他就再次回来了,手上再次提回来了一只肥硕的兔子。

“兄台,你……简直神射手啊!”那中年汉子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

“呵呵!走吧,去烤兔子肉吃!”

高顺已经决定先跟这些人一起走了,他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自己到底来了个什么地方!

满眼碧绿的草原、一群身穿古人服饰如同叫花子一般的逃命的汉人、匈奴鞑子、飞将军、朔方、九原城……一切都很陌生,他需要好好的了解一下。


黑娃虽然并不情愿,但还是将自己的弓箭给了高顺。

高顺便快速朝着另一个另外一个个方向爬了过去,他不能让战斗波及这些普通人。

最后,高顺在一个稍微低洼的地方停了下来,准备伏击这一队匈奴兵。

300米……200米……100米……

慢慢的,双方的距离靠近了,对方并没有发现他的存在。

或者说,对方根本没想过有人会伏击他们,毕竟这里是草原上,几乎没有过单个汉人伏击他们整队匈奴兵的事情发生,他们只关注远处有没有大队的汉人军队。

高顺昨天练习弓箭的时候,早就试验过,这弓箭射程很弱,最多只能射出30米远,也就是说,有效杀伤,必须在20米以内,不然难以击杀。

他在等,如同草丛里的一块石头,背上还被他盖了厚厚的草,看上去很不显眼。

50米了,这个距离已经很接近了,后面不远处的黑娃都感觉自己的手心里直冒冷汗。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碰到的这个人这么镇定,起码他不具备!

30米,已经进入弓箭射程!

20米,高顺还没动,因为对方没发现他,进入射程的仅仅是前方的三个人。

他已经看清楚,这些匈奴兵身上都背着弓箭,明显比他手上的要好很多,相信在他出手的那一刻,这些人也会立刻动手!

15米了。

“嗖!”

一支箭支陡然从草丛里飞出,如同地面射出的一道寒芒,在这极短的距离就准确的刺穿了最前面那个匈奴兵的咽喉。

一箭封喉!

黑娃真的惊呆了,这还是那个昨天第一次射箭才射出十米的人吗?他有些怀疑自己的记忆了。

但事实就是事实,那个匈奴兵一声不吭就倒了下去,从马上坠落。

那人旁边两个人竟然一时没反应过来,眼神中有些茫然。

于此同时,第二支箭已经射出。

再次倒下一人。

终于,其他的人反应过来了,猛然一声怪叫就响了起来。

但也仅此而已,高顺已经从草丛里站了起来,对着那个人就一箭射出。

那人之前没发现高顺的位置,因此这一箭必然躲不过,当场毙命。

高顺立刻飞扑过去,同时,将手上的弓箭往身上一套,冲向了距离他最近的那个匈奴兵尸体。

冲到近前,一把抓起那人身上的弓,来不及取下对方身上的箭壶,他就抓了一把箭支过来,插进了自己身上的箭壶。

接着,他马上张弓搭箭,用新得到的战利品就对着后面一个举刀冲来的匈奴兵射出一箭。

他也不去看结果,马上一个侧滚翻,闪身躲开两米多远,再次半跪而起,又是一箭射出。

马上有人惨叫落马。

至此,十五名匈奴兵已经有五人阵亡,后面的黑娃都看傻了。

眼看对方有人要冲过来了,后面还有人搭弓射箭,他已经来不及射箭,干脆将手中弓箭一把套在身上,伸手就从陆战靴里拔出了自己的匕首向着一辆牛车冲去。

“嗖嗖嗖!”刚刚躲开,三支箭矢就射中了他刚刚的位置,只可惜,这里已经没有了人。

“啊!”忽然,一个人猛然一声惨叫,抱着自己的一条胳膊就倒了下去,他的右臂已经被高顺一刀斩的垂落了下来,手上的弯刀直接掉落。

高顺从马腹钻过,之间一道黑影闪过,他已经到了那匹马的旁边,一把就抓住了那人的脚腕。

力道猛然爆发,那人就感觉自己脚腕好像被一把铁钳夹住一般,根本挣脱不开,直接被拉下了马来,紧跟着一刀寒芒闪过,那人的脖颈直接被削断一半,软软掉落,鲜血直接染红地面和青草。

高顺刚刚就发现,这些匈奴兵的马上竟然没有马鞍,他不太明白这是这个时代还没有这东西,还是匈奴太落后了,但不管怎样,这对他来说是可以利用的一点。

这一次,他直接夺过了那人手上的弯刀,左手持刀,右手持匕首,宛若一尊战神,直接就冲五米外最近的一位匈奴兵冲了过去。

“哇凉!”那名匈奴兵也怪叫一声,直接朝他一刀劈来。

高顺却是并不硬接,微微侧身,刀锋从他胸前十公分处落下,他却是左手弯刀从下向上反向挥动。

咔嚓!

“啊!”

一声极为清晰的骨头断裂声响起,这人的胳膊直接断裂,断臂带着弯刀落在地上。

但他的惨叫没持续超过三秒,高顺右手的匕首已经闪电般划过了他的喉咙

匈奴兵,再亡一人!

对方十五个人,已经七死一重伤,伤亡超过半数。

其他匈奴兵都脸色惨白一片,手都在颤抖了,他们除了在战场上,何曾面对过这种煞神啊。

就是那些被俘虏的女人们也都忘记了惊呼,全被这突然发生的一切惊呆了,脑子里根本忘记了思考和其他一切。

但那些匈奴兵也不傻,单个人明显不是高顺的对手,就一起朝他挥刀杀了过来。

高顺好不迟疑,自次冲向中间那辆牛车。

他不能直接面对剩下的七个人,那样他也很难活下来,而且他的体力并没有恢复太多,之前的消耗已经让他感觉到了疲惫。

牛车上堆放着各种物品,很高,是很好的屏障。

高顺刚刚躲到牛车另一面,三个人骑着马就冲了过来,刀锋劈在牛车上,不少物品被劈的粉碎。

就在这时,高顺却是猛然一个闪身钻到了其中一人的马腹之下,匕首直接划过那人的脚踝,然后冲向了另外一个人,又是一刀,几乎将对方的大腿切成两半。

“啊!”

凄厉的惨叫声响彻云霄,那个被划伤了大腿的匈奴兵直接坠马落地,在地上痛苦打滚。

高顺本想再伤第三人,但那人明显有了防备,竟然猛踢了一脚马腹,战马吃痛,直接就要飞窜出去。

高顺一看,直接屈膝弯腰,一刀全力砍向了马腿。

“唏律律!”

战马一声凄厉的嘶鸣,直接就倒在了地上,将那人摔飞出去五六米远。

高顺追上去,一刀毙命。

等他回头,剩余的四名匈奴人已经毫无斗志了,脸色惨白的几乎如同白纸,被他这么一看,哪里还敢冲过来,马上就不约而同的打马逃遁。

高顺满脸寒意,收起匕首,扔掉弯刀,取下弓箭就射。

“嗖嗖!”

两支箭矢如同长了眼睛一般准确的刺入两个人的后心,那两人直接滚落下来,不知死活。

至于其他两人,高顺看看距离已经来不及了,捡起弯刀,转头就跳上了一匹在旁边傻站着的战马,骑马狂追而去。

“黑娃,立刻救人,收好战马!”高顺在马上怒吼一声,直接远去。

高顺很生气,他不想放过这十五个人中的任何一个!

也许是他把那匹马打的太厉害了,这马竟然跑的出奇的快,甚至颠簸的很厉害,不抓紧马鬃他都要掉下来。

本来还想射死那两个家伙的,但他却是顾不上了,只能追击。

一追一逃出去好几里地了,高顺才追上其中一个,提刀一刀就砍了过去,一刀枭首。

最后一个,好像他的战马更加矫健,速度竟然比这个快了不少。两人之间相差十五米远,他就是追不上。

高顺火大了,直接将手上的弯刀奋力朝那人手背就摔了出去。

“噗嗤!”

锋利的弯刀在那人后背上留下一道又深又长的伤口,但并没有让他落马。

弯刀落下时,刀锋划破了战马的后背,让战马痛的嘶鸣不断,竟然发狂了一般向前猛冲而去,将高顺远远甩在了后面。

高顺也是无语,没想到自己没杀死这个家伙还帮了他一把。

眼看两人距离越来越远,高顺也不追了,拉着马缰停了下来,看看前方西北方向一路逃窜的匈奴兵,又看看身后来的方向,调转马头返回了。

半路上,他去收了那匹无主的战马,一起带着,另外还去搜了那个刚刚被他枭首的匈奴兵的身,收获不小,除了几个铜钱,两块打火石,一把弯刀和一张弓和一个箭壶之外,还有一个装了不少劫掠来物品的布袋。

等他返回原来地方的时候,黑娃已经将那些女人们都给放了,众人都在,阿福正忙着将收拢过来是七匹战马栓到牛车上。

看到他回来,所有人都惊喜的喊起来,那些被救的女人们更是泪流满面,直接一个个就跪倒在了前面,一边磕头一边喊着:“多谢恩人救命之人!”


“他是鲜卑族的!”石川看了一眼那个人直接说道。

“就因为这个?”高顺惊讶。

石川点头:“是。他叫拓拔木黎,据说他是鲜卑一个小部落的首领之子,他的部落被鲜卑单于和连给灭了,他只身一个人逃了出来,无处可去,正好魏兴招人,他就加入了。”

“人品如何?”高顺问道。

“人品还好,平日里很沉闷,不怎么说话,骑射很厉害!”石川老实回答。

高顺走了过去,石川等十八人马上跟上,随时护卫。

“你可愿意跟随与我?”高顺看向拓拔木黎问道。

拓拔木黎抬起头,一脸的不可思议,直接愣了两息时间,然后狂喜,狠狠点头,用生硬的中原话说道:“愿意!”

随即反问:“可我是鲜卑人,将军,您愿意收下我?”

高顺笑笑道:“只要是忠心投效,而且人品没有问题的,我都可以收!”

拓拔木黎立刻跪地,做了一个有些怪异的动作,先是咬破右手食指,将鲜血在额头抹了三道横线,然后双手握拳,然后左手在下,右手在上,朝着自己胸口心脏位置猛烈一砸,做出一个握旗杆的姿势:“我拓拔木黎对苍狼之神发誓,自今日起效忠将军,永生不叛!”

石川也表情陡然严肃起来,对着高顺轻声说道:“将军,这是鲜卑族的礼仪,他们信奉苍狼之神,一旦宣誓,就永生不再背叛,其他可能作假,但他们从来不会用苍狼之神欺骗人。”

高顺懂了,这是他们的信仰,这个拓拔木黎对着自己的神明发誓,的确是做出了最为郑重的承诺了,跟刚才石川是一个性质。

“好,起来吧!你今后吧名字改一下,就叫木黎吧,你的全名记在你心里就好,另外,以后做事都跟着石川他们学一下,做到跟汉人一样。”高顺点点头,让拓拔木黎归队。

高顺也不得不注意一下,汉人跟鲜卑人、匈奴人不断征战,仇恨太大,他也不能让人一眼看出他带着一个异族人,不然会招来很多麻烦。

“是!”拓拔木黎仅仅一个字,从地上捡起一柄刀就站在了队伍里。

高顺心情很不错,这就有了19个兵了,起码不算是光杆司令了。

“将军!你连异族人都收下了,为何不愿收下我们?”剩下的俘虏中有一个人愤怒喊道。

高顺看向他,冷冷一笑道:“因为我刚刚在你们的眼里看到了仇恨的光,若是你有机会,肯定会报复。你的野心不少,之前对陈黑子满脸谄媚,作了俘虏刚刚活命,就开始为没有得到更多的好处对我质问,你扪心自问,你会对我忠心不二吗?”

“你……混蛋!凭什么?难道我这个汉人还不如那个异族人?”那人还想争辩,却是哑口无言。

“杀了他,其他人绑起来!清理战场,半个时辰后进山!”高顺连看都不看他,发出一道命令之后,转身走向一边。

话音刚落,一道身影已经如风一般冲到了那人面前,手中兵刃一挥,一颗人头瞬间飞起。

……

在远远看到后面有大批人马过来的时候,高顺留下五个受了轻伤的士兵看守剩下的俘虏,转身带着19个新收的亲卫和其余45个士兵骑马进山。

沿着从沙尔沁的一条山道进山直接冲往魏兴的部落驻地,有了这些新收的护卫的指引,他已经有绝对把握直接将魏兴部落清剿。

石川告知他,魏兴自从进入了大青山中,就做起了土皇帝,变的比鲜卑人还要残忍和暴虐,但凡带来的人中,只要有携带的财物,都必须上缴大半,有姿色过人的女子,他都会自己霸占享用,玩弄几天后,再赏赐给其他人,甚至还会带队去劫掠汉人,所过之处,比鲜卑人还要疯狂。

鲜卑人还只杀成年男人,女人和孩都会带走,而他却只带女人,小孩一个不要,全部杀死,说是这些人只会消耗粮食。

而石川这些人,都是因为身上没有财务,也不愿跟他一样听话,一直被边缘化,有好处的事情都不让沾边,脏活累活却都是他们的,之前被高顺杀了的那个陈黑子就是魏兴的一个狗腿子,向来嚣张霸道。

听了这些,高顺直接愤怒,原本还只是想追回粮食的,现在,他已经对这个魏兴下了必杀令。

高顺心头悲愤,他有这超越这个时代2000年的历史轮廓,自然知道中国历史上的那些投靠异族的汉奸向来比异族还要残忍,没想到今天是亲身经历了。

就如同抗战时期,伪军比鬼子还要让人可恨,他此刻也对魏兴痛恨至极。

沿着山道一条溪流进山,连续走出二十里,便有了一处哨卡,不过有石川他们,自然无处藏行,直接被拿下。

再向前五里,有一条山谷,名为白狐沟,两边青山巍峨高耸,山谷中一条三十多米宽的山道绵延向前,最里面十里,就是魏兴的部落驻地。

虽然看起来简单,但若是没人指引,这里高山林立,树木繁茂,随便进来还真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寻找,搞不好连自己都能迷路。

连续解决了三道哨卡,高顺已经站在了山谷入口处。

里面是一个巨大的山坳,足足有十多个足球场大小,一条溪流在山坳一角汇聚了一个小湖,成为了水源,四处平坦。

“呵呵,这个魏兴倒是会选地方,群山环抱,山清水秀,倒是一块风水宝地!”高顺也不由得赞叹,放在后世,这种地方绝对是一块旅游避暑休闲的好地方。、

山谷的另一边,建造了很多房屋,茅草房、帐篷,大大小小各有不同,不少人在忙碌,不过,却没有什么欢声笑语,反而不时传出一些男人放肆的笑声和女人的尖叫。

“主人,最中间那里,那个小木楼,那里是一个单独的院子,那就是魏兴的大院,也是这里的小衙门,仓库也在那个院子里,一切财物都被他亲自把控。”石川提醒道。

“院子里有多少人防守?”高顺眼中一片冰冷。

“一般情况下有二十人,都是他挑选出来的看着顺眼的人。”

高顺抽出自己的佩刀,高举起来:“直接突击那个院子,以最快速度斩杀魏兴,普通百姓不要杀,其他人,胆敢阻拦的,杀无赦!”

“杀!”

一瞬间,65个人如同一柄锐利无比的长剑一般直接冲了出去。


(出现失误,已修改)

十月初,草原上早已经是寒风呼啸,北风从天际而来,刮过树梢,如同布匹被撕裂一般发出呜呜的吼叫。

阴山边缘,一队五十多人的队伍行走在官道上,向着向着东方云中城的方向缓缓前进。

队伍中护送着十多辆马车,所有人都穿着普通仆从的衣服,看起来像是某位富户带着家眷前往关内过冬。

但若是仔细看的话就能发现,这马车有些不同寻常,那拉车的马都是两匹马拉着一辆车,缰绳在马身上勒的很紧,都快要勒进肉里去了一样。

这是马车装满货物的迹象,但并非有心人一般都不会注意,何况在这塞外,平日里这里都没什么行人,此刻更是半个其他行人都没有。

塞外不同于关内,官道大多多是沿着山脚而建,一边是天然无污染的巍巍青山,一边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若不是这寒风刺骨,绝对是一件让人心旷神怡的事情。

草原虽然基本平坦,但是根本修不了官道,因为根本不等你修完之前修过的地方已经被野草占据了,所以,只有在山脚下山石多一些的地方才能修筑长久的官道。

在队伍中央,一匹马上,高顺看看两边的地形,转头看向旁边的一个粗壮汉子:“牛二,已经走出三十里了,传令下去,密切注意山上情况,不要走的太快,要保证遇到魏兴的人后我们能随时得到大军支援。”

牛二答应一声便转身朝着队伍前后面去了。

官道上并不好走,除去这里长久无人维护之外,不时还有从山上滚落的石块挡住去路,需要派人前去清理,队伍前进速度并不快。

一个时辰后,高顺低声道:“已经离开九原城五十里了,魏兴的人应该快出现了,小心戒备!”

这话刚刚说完,就见到前面队伍停了下来,高顺顿时面色严肃起来。

“发生了何事?”牛二立刻打马去了最前方。

很快牛二回来了,面色严肃道:“高屯将,前面被路面被巨石阻断,需要清理。而且这次石头太多了,可能需要一个时辰左右。”

高顺闻言就是面色一沉:“走,去看看!”

队伍前方,三丈宽的官道路面被几十块大小不一的山石将路面完全的挡住了。

但是让人奇怪的是,只有那长度大约在数十丈的路段有山石,而且很集中,其他地方却是完全没有。

高顺仅仅看了一眼就冷笑起来,轻声道:“牛二,传令队伍集中,解开马车,我们要找的人到了,全体休息!”

不要想着从旁边绕过去,厚厚一层能够没过脚踝的枯草,踩在上面跟踩在棉花上一样,能拉过去算你牛,想要过去,只能老老实实清理石头再说。

牛二疑惑道:“高屯将,你的意思是这些石头都是有人故意弄到这里的?”

高顺点点头,魏兴这帮人远比他想象的要聪明,不是直接包围,而是想阻断你的道路,然后是杀是放那就一切由他们决定了。

一切都是根据魏子恒招供的方式来完成了,按照他的招供,见到这种情况,往往很快就有大批人马前来,一旦确认是给他们送粮的,他们就会一起推开山石,清理道路,然后带着粮车和人马前往山里,所有人在山里过上一段时间之后再假装回归,若是有人想要留在山里,那也没有问题。

半个时辰后,地面忽然就震动起来,一阵打雷一般的沉闷声音传来,这是大批马队狂奔而来的情况。

“来了!”高顺舔舔嘴唇。

所有人都是瞬间戒备起来,暗暗握紧了腰间的佩刀。

不到十息功夫,就从远处狂奔而来一队人马,足足二三百人,人人手持兵刃,骑乘战马,大部分人衣着破烂,满是补丁,其中却是有少数人衣着光鲜,如同豪门子弟,有一点共同的特征,所有人看向高顺他们和那些马车的时候,都是满脸喜色,两眼放光,如同恶狼看到了肥羊一般。

“你们是什么人?”队伍中有人厉声质问。

“哈,哈哈,你竟然问爷爷是什么人?记好了,爷爷是接你们回家的人!”一个衣着光鲜肤色微黑的头目马上大声喊道,引来所有人的哄笑。

高顺给牛二打了一个手势,抬脚朝前方慢慢走去。

这些都是他们商量好的,牛二自然也懂。

高顺微微放心了,这些人的确就是接到信号前来接粮的。

高顺从容走出,自然早落在那群人眼里。

“山前一炷香!”高顺走到最前面,大声喊出一句。

对面站在大石头上的那个衣着光鲜的头目顿时露出喜色,随即大声回应道:“鬼神皆避让!”

“宁做无头鬼!”高顺再次说出一句。

对面人也再次回应:“赤天变黄天!”

随即,两人都笑了。

暗号对上了,已经确定过眼神,你就是那个对的人!

这是当初黄巾军的口号,这个魏兴曾经也是黄巾军的一员,只不过见机得早,提前带着族人投降了鲜卑人了。

高顺嘴角上翘,却是原地没动,在他前方,距离山石还有百步距离。

而对面的那些人都一声呼号,非常兴奋。

“兄弟如何称呼,你这是第一次送粮过来啊,陈黑子谢过了啊!”那个头目一边走一边大笑着打招呼道。

高顺微微一笑,淡淡回答:“客气,在下高顺!还请陈大哥接收粮食车。”

高顺说着转身回去,大手一挥,所有人都让开了道路,站在了道路一边。

“下马,搬开巨石,运走粮车!”那陈黑子高喊一声。

马上,那几百人立刻下马行动起来,将巨石纷纷推向路边,一个个动作熟练,似乎已经从事过很多次。

不到一炷香时间,路面就被清理出来了,让高顺都有些叹服,果然是术业有专攻。

就在对面那些人在搬石头的时候,高顺身后的妞儿一招手,所有人也都纷纷向前走去,似乎是准备上前帮忙,不过等走到跟前后却又像是不知道怎么插手,直接站在了这些人的身后,做起了看客。

若是注意看的话就会发现,牛二这五十人,全部都是三个人站在一起,隐隐有集结战阵的样子,而且将他们跟自己战马直接全部隔断。

高顺也走了过去,陈黑子见此也朝高顺走来,抱拳道:“多谢高兄弟,等回去了定然为高兄弟引荐魏家主!”

高顺也抱拳道:“那多谢了,还请一定多多为在下美言几句。”

陈黑子笑道:“好说!”

就在这时,忽然有人惊呼起来:“啊,这辆车里装的不是粮食,全是石头!”

马上有人惊呼:“这边也是!”

“杀!”

陡然一声怒喝响起,牛二已经第一个拔出刀冲向了山贼。

接着原本押车的五十人同时拔刀朝对面杀去,因为距离太近,加上事发突然,几乎山贼们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砍瓜切菜一般斩杀七八十名,几乎是人人斩杀了一个到两个敌人,鲜血瞬间染红了路面,在冰冷的寒风中快速冷却。

陈黑子的笑容瞬间僵在脸上,下一刻直接冷冽无比,连续倒退出去一丈远,回头一看,竟然发现战马早就被隔绝到另一边了,逗人暴怒道:“你到底是谁?为何会知道我们的暗号?”

高顺淡淡一笑道:“我啊,是送你回家的人。至于那个暗语,当然是有人告诉我的啊!”

陈黑子陡然反应过来:“魏子恒出卖了我们?恶贼,吃里扒外的恶贼!”

高顺淡淡一笑:“勾结异族,还有比你们更可恶的恶贼吗!死!”

就在话音刚落,高顺身形猛然动了,在陈黑子难以置信的眼神中靠近他,然后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轻轻的掠过了他的咽喉。


魏子恒想不通,这家伙怎么就会发现这事情了,难道就因为画了那些“符文”?他难以想象。

曹性轻声问高顺:“高兄弟确定没有算错?”

高顺淡淡道:“如若不信,吕都尉可找人重新计算!”

吕布自然也看出了魏子恒状态变化,脸色阴沉至极,如同一头择人而噬的猛兽,看向魏子恒,大厅中空气温度陡然降低,连空气都要凝固了一般。

“魏文书,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少了这么多粮草,几百石粮草,这绝对不是个小数目。你该当如何解释!嗯?”

魏子恒直接就承受不住,噗通一下就跪倒下来:“都尉大人饶命!小的……一时鬼迷心窍,小的错了,大人饶命!”

吕布双目闪过寒芒,直接就拔出了腰上佩刀,眼看就要一刀砍下魏子恒的头颅。

高顺忽然抱拳道:“吕都尉息怒,可否先将这人收押,容后处置?”

此刻不光是吕布、曹性等人惊讶,就是跪在地上的魏子恒也惊讶了,他想不出来高顺为什么会替他求情。

吕布转头看向了高顺,表情缓和了许多,问道:“高兄弟大才,只是我等有眼不识泰山,若不是高兄弟,我等都不知道要被这蛀虫贪走多少粮草。贪墨之罪,立斩不饶,而且,此人刚才多次出言冲撞与你,为何你还要为他求情?”

高顺笑笑道:“冲撞倒是无妨,几句话而已。但几百石粮草不是小事,到底是去了何处,不妨等查明了在做处置!”

吕布陡然反应过来,马上点头:“高兄弟所言甚是,这贼厮定然不是一个人,应当还有同伙,曹性,此事交给你,带下去严加审问,等招出同伙,来,一并处置!”

但高顺却再次对曹性抱拳道:“曹司马,且不要害他性命,也许还有用处!”

这句话一出,等于直接保住了魏子恒的小命,就连魏子恒也不知道是该恨高顺还是该骂他了。

吕布没继续问,直接点头:“就依兄弟之言!”

出了这样的事情,大家也都没喝酒的心思了,直接散场了。

仍旧是牛二带着几个随从把高顺护送会马儿街的院子,他对高顺是越来越佩服了。

当晚青奴就来侍寝,高顺也没拒绝,他也需要一个舒缓压力的地方。

而已许是这些天神经绷得太紧累坏了,高顺第一次没按照自己养成的习惯一大早醒来,等到睁开眼已经是日上三竿了。

看见青奴还没醒,忽然想到昨晚的事情,他不想惊动她就准备自己起床。

没想到被他一动给吵醒了,看到他要起床,马上就要爬起来伺候他梳洗,只是看着青奴两腿走路有些不对劲但坚持要伺候他的样子,高顺也感觉很尴尬,有些自责昨晚太粗暴了一些。

不过青奴似乎很坦然,反而现在没了羞涩的感觉,就好像一个晚上就成熟起来了。

高顺搞不懂女人为什么会这么奇怪,不过他也不回去多关心这方面的事情。

等他跟青奴出了后院时,院里所有人都其刷刷的看了过来,他们瞬间明白了两人的关系。

所有人看向高顺的目光倒是没多大变化,但是看向青奴的目光却是复杂了很多,尤其是那些女人的,有羡慕和祝福,也有妒忌和怨毒的,不过青奴没有多少怯场,微微低头直接迎着目光走了出去。

“高公子早,想必也饿了,厨房有饭,是王嫂做的,我这就叫人去拿!”胡从走过来轻声问道,身体微微前倾,抱拳行礼,那样子俨然一副仆人做派了。

“那多谢胡老了!”高顺很客气,但没拒绝这种事情,他看的出,胡从已经准备依靠自己来生存了,而那位主动做饭的王嫂想必也是一样。。

其实胡从的目的跟青奴一样,都是为了活下去,只是行为方式不同,但都是找到了自己的生存之道。

他又看了一眼正站在门口一副守卫的黑娃,估计也是真正做出了选择了。

一位十四五岁的小丫头端着饭菜在厅堂里摆好,然后就在一旁静立等候起来,明显是婢女的角色,高顺记得她好像叫春芽。

高顺微微点头,明显,这几人都是聪明人,很快就找到了适合自己的角色,并很快进入。

其实他很赞同,大家谁都不欠谁的,既然要得到某种东西,那必然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才合理,这就是社会。

吃完饭,胡从禀报道:“公子,还有一件事,早上吕都尉派人过来,说是准备请您去一起查库的,但听说您还没起来,又说不用了”

高顺很特别的看了胡从一眼,对方则是将头再次向下低了一点,他都敢肯定,胡从肯定跟对方说了青奴在他房里的事情。

“行,我知道了,你们都自己去忙吧。如果自己有去处可随时离开,只要回来跟你打声招呼就行!”高顺随口说道。

青奴、胡从、黑娃、王嫂、春芽,他们都做出了选择,而且都很合适,他接受了,至于其他人,也都会去找自己的出路的。

“哦,对了,小六小七他们呢?刚没看见。”高顺问道,他对那两个小孩子还是很喜欢的。

已经要离开的胡从转过来回答道:“阿福要出去看看外面情况,他们两个跟着去了,这两个孩子挺机灵的!”

高顺听的出来,这是胡从向他求情,希望留下两个孩子。

“嗯,知道了,以后他们出去叮嘱他们注意安全,别跑太远!”高顺也顺口回道,意思很明显,高顺是接受了两个孩子继续跟着他活命了。

“是,多谢公子!”胡从的态度愈发的恭敬。

……

傍晚。

九原城西南角城墙下,便是粮仓,整个城内的粮草都囤积在此处,也是九原城的命脉所在。

平日里到了这个时间,这里除了守卫都几乎没多少人,但今天却是人声鼎沸,四处忙碌,好几百人还在不停的四处奔忙。

吕布一身铠甲,骑着一匹大宛马,威风凛凛,在所有人中总是那个最引人注目的一个。

进入仓库,主持查库的曹性赶忙迎了上来道:“都尉!”

“曹性,现在情况如何?”吕布一脸严肃问道。

曹性面色陡然复杂起来,叹口气道:“都尉,还未全部盘点清楚,不过大致情况已经掌握,现存粮草仅有两千百石左右,军饷十一万钱,布匹……”

吕布陡然脸色大变,整个人杀气腾腾道:“怎么会只有这么点,少了这么多?”

曹性也是浑身一颤,他这个硬朗的汉子此刻面对暴怒的吕布也是心惊胆战,赶紧道:“这钱粮府库一直都是魏子恒在管理,而且时日已久,只怕他早就……”

吕布陡然一把将曹性提起扔出三丈远,怒声道:“魏子恒,好一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枉我这么信任他,将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他,他竟然胆敢私吞这么多,给我查清楚,对他严加审问,一定要搞清楚哪些钱粮到底去了哪里!”

曹性赶忙爬起来抱拳:“是!大牢那边田午已经审了一天了,想必也应该快有结果了!”


高顺道:“曹司马不用介意,她们的确是无依无靠,在下暂时带着她们,也是因为救了他们不愿意再次看到她们遭受苦难,但高顺也是自身难保,若不是吕都尉照顾,就是连栖身之所都没有呢,曹司马若是有看中的,尽管留下,也算是救了她们一命了。”

高顺子这话说的是真心话,自己养她们几天还行,时间长了肯定不行。

曹性在这九原城也算是位高权重了,跟着他,这些女人也的确算是有活路了。

见他半天犹豫不定,吕布翻个白眼道:“曹性,你怎么这么墨迹了,既然高兄弟都说了让你选,你还赶紧挑。干脆啊,那五个你都要了,回头去,暖床的暖床,收拾家务的、做个饭的,不是本都尉说你,就你那院子里,都成猪窝了,也该收拾一下了,有几个女人也好,也能让人进去有踏脚的地方了。”

这话一出,顿时让曹性闹了个大红脸,尴尬的要死,这的确的打脸了,关键这是吕布说的,他还不敢反驳。

曹性赶紧抱拳道:“吕都尉教训的是,那,曹性就把他们五个都收了!”

见曹性一下子收了五个人,其他五个没有站出去的女人有其中两个顿时有些后悔起来,高顺看在眼里,笑笑道:“行了,你们先出去吧,吕都尉手下那些个军官很多都是光棍,让吕都尉回去说说,保证你们挑花眼!”

五个女人顿时面红耳赤,赶紧退下。

吕布大笑:“哈哈,高兄弟你这还真是有仁者之心啊,行,明天本都尉就把那些没女人的牲口给你打发过来,选一个回去,他们定然会记得高兄弟的好处的!”

一顿酒喝到最后,就连曹性也说不清楚自己对这个高顺是什么心情了,有恨意,也有感激,很复杂。

三人喝到半夜,高顺终于送走了吕布和曹性,那些包围的军士自然早就撤了,就跟一切没发生过一样。

院子里一下子少了7个女人,房间也宽敞起来,剩余的几个女人也开始思索起自己的前途来。

一个女人问道:“春芽,要是过两天再来了什么官挑人,你要挑什么样的?有钱的,还是长得好看的?”

一个房间里,三个女人躺着说悄悄话。

春芽红着脸小声道:“我不选,我就跟着高公子。”

另一个说道:“你这个死心眼,没看到今晚上的动静嘛,那些人直接就把院子围了,高公子都差点没命,这次是没事了,但你保证下次高公子也能平安无事?我知道高公子对我们有救命之恩,但是现在他也自身难保,咱们也不能在他这一棵歪脖子树上吊死吧!”

春芽赌气道:“你才歪脖子树呢,我就是要跟着公子!哪怕死了也愿意。”

“唉,你没救了。高公子身边已经有青奴了,你这相貌可比不了青奴,难道就做个端茶倒水的丫鬟啊!傻子!”

“……”

高顺也没想到,吕布竟然还真是雷厉风行,第二天不到中午,院子里就来了五个军官,全都带着礼物过来,见到高顺,点头哈腰,公子长公子短的,高顺倒是见过其中两个,当初喝酒的那天晚上就见到过。

随后,他把剩下的女人都喊出来,不过小七还小不算,王嫂年龄过了三十五了,说自己就跟在高顺身边做饭打杂过个日子就好,春芽、青奴自然都不愿去,最后就五个女人出去,正好一人带走一个。

至此,高顺救回来的女人老少16人,全都有了归属,高顺这边还剩下四个,一个小毛孩子小七,一个中年王嫂做了厨娘,14岁半的春芽做了丫鬟,青奴则成了高顺的贴身婢女兼职小妾。

院子里剩下16个人了,一下子男人占了大半。

除高顺外,还有11个男人,小六跟小七一样还小,也愿意留下,高顺直接养了;胡从做了管家,黑娃、阿福做了保镖和护院,其他7个人,暂时也都留在这里当打杂的仆役。

看到这场景,高顺也是无语,看来不管到了什么时代,男人都没有女人吃香啊!

而且他还发现了一个现象,胡从这老家伙明显对那王嫂有意思,没事就往人家跟前凑,这显然是老牛想吃草了啊。

不过当初剩下的战利品留下了一些,这些女人走的时候也记着恩情,除了个人的东西,一概没带,倒是让高顺这里还算富足,暂时衣食无忧。

就这么过了四五天时间,高顺也算把这个九原城摸清楚了,全城不大,三条东西走向的街道,五条南北走向的街道,两个方向最中间的两条街道都是最为宽敞,达到三丈宽,连接着四个城门,可以供战马驰骋。

这天下午,高顺刚刚从外面回来,见阿福守在门口,看见他马上过来说道:“公子,吕都尉派人来请您过去,说是有事相商。”

“找我?”高顺意外,点点头道:“那好,走吧。”、

城主府中,吕布坐在主位,脸上带着烦恼之色,下面站着曹性等好几个军官,见高顺过来,都纷纷问好。

“吕都尉,不知找高顺有何吩咐!”高顺上前对吕布抱拳行礼。

“高兄弟来了啊,本来想让你多休养些时间的,但是如今魏子恒下了大牢,这钱粮、政务,这些事情,本都尉实在头痛欲裂。高兄弟精通算学,胸怀博大,想必处理这些事情应该是轻而易举,还望多担待一下,给为兄分忧啊!”一看到高顺,吕布眼中发光,就好像陷入泥潭的人看到了救星一般,很是热情。

高顺也是惊讶,吕布要让他做钱粮官?

“吕都尉,这可是钱粮大事,关乎九原城的大事,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高顺没敢直接接下来,略微推辞道。

吕布大手一挥:“还考虑什么啊,我这脑袋都要炸了,还是你来合适!”

吕布直接转头看向下面其他人道:“自今日起,我吕布拜高顺为九原城户曹史,主管钱粮诸事,另,命其为屯将!尔等可听清了!”

众人都是是意外,高顺被拜为户曹史他们一点也不奇怪,毕竟现在没人可以胜任,高顺来做最合适,但任命为屯将,这就有些出人意料了,这可是真正的军职,下属有百人从属呢。

既然封了军职,那自然就要给他从属人马,大家巴不得自己手下的兵多一些,谁愿意分出去人啊。

不过众人嘴上还是痛快的答应下来:“诺!”

高顺也是有些懵,自己这就成官了啊?不断管理钱粮大权,还附带军职,有自己单独的人马?有这种好事?

但吕布下一句话就让高顺瞬间从高空掉落大地。

吕布说:“高兄弟,哦不,现在应该叫高曹史了,从明日起,你就到到任处理事务吧。不过目前九原城兵卒不齐,因此你这属下的百人从属先欠着,当然,你也可以自行征召,招到了人,只要跟我报备一声即可,钱粮军饷自然都会发上的。”

高顺嘴一抽,感情您这是打了个白条啊,兵员还要我自己去招!

而且回头军饷钱粮都跟你报备,然后我再自己给自己发出来……这事怎么想都感觉那么好笑呢。

吕布明显早就准备好好了,很快就有人送上来了户曹史的符印还有屯将的令牌。

“转眼就做官了?”高顺直到捧着那些符印回到小院还是一脸怪异。


高顺心头陡然有百万头曹尼玛奔腾而过,吕布这是吃错药了么?昨晚还跟他把酒言欢,早上还派人请他去查库,如今才一天时间不到竟然要派兵抓他,还说他私通异族!

高顺脸色难看无比,就算他刚到这个时代,也很清楚,任何时代私通异族,那绝对是诛灭九族的大罪,这是要置他于死地啊。

“胡说八道,恶意诽谤,曹性,我高顺昨天傍晚才进城,自问没得罪你们任何人吧,如此行事到底所图为何,不妨明说?吕都尉在何处?我有话说!”高顺冷冷盯着曹性说道。

士兵已经将这里包围了,几乎围的水泄不通,个个杀气腾腾,高顺只是神色严肃,却没有丝毫惧意。

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从陆战靴中拔出匕首,三分钟之内击杀曹性!

曹性嘿嘿一笑道:“高顺,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吕都尉喊你一声兄弟还真当自己跟他是兄弟了啊?想见他也容易,束手就擒,都尉心情好了自然会来见你,至于现在,都尉大人岂是你想见就能见的?”

高顺脸色阴沉,环视一圈,目光慢慢扫过一个又一个的军士,忽然,他看到右方士兵后面远处黑影里有一个高大身影,那明显是吕布,只是故意躲在房子的黑影里沉默不语。

高顺的心猛然一沉,果然,是吕布要为难他,但他实在想不出来原因。

“上!抓住他!但又反抗,格杀勿论!”曹性陡然下令。

高顺脸色一变,头也不会的说道:“关上门躲好!”

就在他话音还未落之时,他整个人人身形陡然一闪而逝,下一秒就已经出现在了一个冲过来的士兵身边,之间寒光一闪,那士兵已经直挺挺倒了下去,举起的长枪“桄榔”一声直接落在地上。

这一手,直接惊呆了所有人,那些士兵陡然动作一顿,脸色大变,曹性也是面色难看至极,就是远处的吕布也是目光闪动,双目中精光流转。

“上,杀了他!”曹性大喝。

他已经不记得吕布之前只是让他抓人而不是杀人了!

不过就在所有人愣神的过程中,高顺动作没停,一刀斩杀那个士兵之后,他打开了一个缺口,双脚在地上微微一点,就马上转了一个方向,如此同一只夜行的野猫,不发出一丝声音。

而且高顺走的是“S”形路线,每过一人就有一个士兵倒下,在五个人倒下之后,他的身形已经距离曹性不足三米。

这个时候,曹性陡然反应过来,高顺的目标赫然是他!

没错,高顺的目标的确是他。

他在猜测,吕布应该的确是下了命令,但如今躲在暗中观察,显然并非是铁了心要杀他,不然的话,自己亲自出手岂不是更简单,但曹性却是一口咬定要杀他,那他要想保命就必须要有谈判的筹码,而曹性作为九原城的二号人物,吕布手下的头号大将,必然是最适合的人选,吕布总不会傻到想要做个光杆司令吧。

曹性脸色大变,他这才明白,他之前本觉得已经高估了高顺,但此刻看来,还是低估了,而且是严重低估。

“杀!给我拦住他!”

曹性箭法不错,但武艺却是一般,因此看到高顺这种如同鬼魅一般的身法和狠辣异常的杀伐手段,全身都冷汗直冒,他感觉自己或许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不该距离高顺这么近。

不过高顺好歹也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面对危局却是临危不乱,仍然一把抽搐腰间佩刀,直接一刀朝扑来的高顺当头斩去。

高顺早就预料到有这么一招,根本就不在乎,直接举起匕首直接朝对方的兵刃格挡了过去。

一柄宽大的佩刀和和一把匕首,看起来似乎有些不成比例,但结果却是让所有人大出意料之外。

“当!”

一声清脆的金属撞击声响过,接着就是一声金属掉落地面的声音,紧跟着就是曹性的惨叫响起,三种声音连贯响起,所有人竟然半天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

但是远处是吕布却是看到真切,高顺刚刚举起匕首抵挡曹性的佩刀,但那佩刀竟然被高顺的匕首轻易斩断,赫然是一把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

然后高顺直接一刀朝着骑在马上的曹性大腿一刀刺下,顺手将他从马背上拉了下来,用刀抵住了喉咙,一连串的动作,行云流水,干净利落,迅捷无比。

“全部后退,不然我杀了他!”高顺冷着脸怒道。

“退!快退下!你们听到没有!”曹性真的被下破了胆,他彻底相信了高顺是真的有能力独自斩杀一队匈奴兵了。

不光是他信了,就是吕布也信了,因为事实就摆在眼前,他们这么多人围杀高顺,还是被高顺斩杀数人,同时俘虏了曹性,所谓的万军之中取人首级也就这样吧。

所有人听到曹性的话,都纷纷后退,给他们留出四五丈方圆的地方。

危机暂时解除!

身后的大门忽然打开,黑娃跟阿福冲出来,身上背着弓箭,手上提着之前缴获的匈奴弯刀,目眦欲裂。

后面胡从、青奴也跟了过来,脸色悲戚,就是小六小七也是泪眼朦胧的看着高顺想要冲过来,却是被王嫂和春芽死死抱住。

“公子!”

高顺微微点头,这两个看来还是很忠心,一把将曹性摔在地上:“绑了他!”

黑娃和阿福立刻用刀抵住曹性,让他动弹不了。

“吕都尉,高顺想问一声,如此何意?”高顺直直盯住黑影里的吕布。

吕布此刻也装不下去了,慢慢骑马走了过来,面色略显尴尬道:“咳,高顺,本都尉只是有事想要问你而已。”

“有事要问?”高顺环视一眼周围密密麻麻的士兵,你就这样来问话?

“既然都尉大人有话要问,随意派人前来召唤一声即可,为何要派兵围杀于我?”高顺高声质问。

吕布看向曹性,陡然怒道:“曹性,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本都尉只是让你前来请高兄弟过去问几句话,你为何要围杀于他?”

曹性目瞪口呆:“???”

这还有天理吗?命令不是你下的吗?这么多人在场呢,你就这么黑灯瞎火张口说瞎话,也不怕天打雷劈的?

“我……”曹性被人生擒,本就是一件极为耻辱的事情,此刻还被吕布这么颠倒黑白背黑锅,他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高顺道:“既然吕都尉有话要问,那不妨现在问吧!”

哪知道吕布看向高顺时却是目光闪烁了一下,忽然一笑道:“呵呵,没想到高兄弟这武艺如此不凡,倒是让为兄开了眼界了,不错!只是本都尉都到门口了,你也不请我进去喝口酒?”

高顺:“……”

曹性:“……”

所有人:“……”

这脸皮可真厚啊,这话都能说出口?

高顺也是心念斗转,转而笑道:“既然都尉大人有意,这有何难,都尉请进,不过我这里刚刚安顿下来,水有,但酒却是还未来得及去置备,还要请都尉下令让出一条路来,我打发院中一个人出去买些酒来。”

吕布也是表情一愣,他也反应过来,高顺才刚刚住进来,哈哈一笑道:“倒是为兄冒昧了。”

然后指着身边的牛二道:“去,到我府上拿十坛好酒过来!”

牛二是个耿直汉子,此刻满脸疑惑,他脑袋还没转过弯来,刚刚还打生打死的,怎么一转眼又要一起喝酒了,不过看到吕布瞪眼,赶紧就答应一声,带着两个人去取酒。

曹性直接内伤,我这半天是干嘛来了?我是谁,我这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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