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王驰的男孩子,是在五年级吧。
他是班长,一个成绩好,长得好的聪明男孩子。
那时的他,在我生命里是像一束光的存在。
记忆里他总是穿着白衬衣,深色长裤,干净清爽得叫我无端生出许多欢喜。
他不会像别的臭小子一样四处捣蛋,狗憎人厌;也没有同龄人那种幼稚可笑。
那时喜欢一个人,很简单,就是想着每天能多看他几眼。
我终于在六年级当上副班长,总算能跟他一起处理班级事务。
我默默努力许久的事情,一旦实现,每一天的空气都甜丝丝的。
那时,一个班级就是我的小世界。
这个小世界里有不少漂亮的女孩子,曾有调皮的男孩子逼问他喜欢哪一个。
他也不生气,玩笑地点了一个又一个,大家哄笑说他梦想是当皇帝。
点到我那一刻,我努力让自己没有任何异样。
可他最是端方,并没有跟哪个女孩子暧昧过。
我知道,年纪太小了,未来还那么长。
六年级是我整个小学生涯最快乐的时光。
数学老师推荐我们班级前四名去参加了一个周末培训班。
原以为汇集了全城最优秀的学生,结果除却我们,别的学校来的是真的需要补习的孩子。
于是我们无聊地上了几节课,就相约逃课去玩。
从小镇巷子的街头窜到街尾,从烧卖吃到麻辣烫……那个周末我们四个像仓鼠,腮帮子鼓鼓囊囊没歇过。
那个时节,街头巷尾都是一树繁花的泡桐。
雾蒙蒙的灰紫色花朵与白灿灿的七里香交织,是那段记忆最鲜亮的颜色,其他人事物都自动退进了特定色彩的浓雾里。
这种逃掉补习课逛吃逛吃的好日子,仅此一次。
第二周,我们就被逮了。他们被家长拎着按时丢进了补习班。
我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天高皇帝远,本可以一个人逍遥快活地在田间地头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