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地。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回过神来,不死心地往前凑了凑,眼巴巴地看着学姐,带着一丝哀求的语气说道:“学姐,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真的特别喜欢写作,这是我从小就有的梦想!我保证,我会努力适应社团风格的,我可以学习,可以改变,只要能让我加入文学社。”学姐被他的执着深深打动,犹豫了好一会儿,才缓缓说道:“那这样吧,你先加入社团,试用期一个月。如果这一个月里你的表现不能让大家满意,可能还是得离开。”林晓一听,连忙用力点头,那急切的模样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
与此同时,苏然也在为社团的事儿发愁。他热爱篮球,对篮球的热爱就像熊熊燃烧的火焰,从未熄灭过。一心想加入篮球社的他,找到篮球社社长时,却被对方一脸为难地告知,社团人数已满,暂时不招人了。苏然一听,心里顿时像被泼了一盆冷水,有些失落。但他可不是轻易就会放弃的人,眼珠子滴溜一转,一个大胆的想法在他脑海中诞生——自己组建一个篮球社团。
苏然行动力超强,说干就干。他先是在学校的公告栏上贴了一张色彩鲜艳、极具吸引力的招募启事,上面详细地写了社团的宗旨、活动时间以及招募要求。为了扩大影响力,课间操的时候,他还站在主席台上,激情澎湃地发表了一番演讲。他讲述了自己对篮球的热爱,对组建社团的规划,以及对未来比赛的期待。这一番充满激情的演讲,还真吸引了不少热爱篮球的小伙伴。
他们聚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着社团章程。有人提议训练时间定在每天放学后,也有人觉得周末也可以安排集训;在设计队服的时候,大家更是各抒己见,差点争得面红耳赤。有人喜欢简约的黑白配色,觉得经典又大气;有人则偏爱鲜艳的荧光色,认为这样在球场上更醒目。而林晓这边,也在努力地适应文学社的生活。他每天都早早起床,背诵经典诗词,积累词汇;晚上做完作业后,还会坚持写作,一遍又一遍地修改自己的作品,逐字逐句地推敲,满心期待着能得到大家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