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花黎真的是很小很小就认识了。我们从同一所高中到同一所大学,发誓要做彼此最好的闺蜜。
大学的时候,她喜欢上了林一。说实话,她眼光真差,那个人也没帅到哪里去,还不如我的眼光好——我喜欢他的舍友凌枫。
为了逗她,我故意说我也喜欢林一。好家伙,她果然开始跟我争风吃醋,哈哈哈哈!我表面上跟她一起追林一,实际上偷偷撩凌枫。那时候,我们俩为了给对方买礼物,紧衣缩食了好几个月。我给凌枫买了一双球鞋,她给林一买了一部苹果手机。
好家伙,真是卷啊!还好我没真的追林一,不然非得穷死不可。
在我的猛烈攻势下,凌枫这只小奶狗终于被我拿下了。我打算第二天就跟花黎坦白,让她震惊一下。
然而,意外先来了。我约了花黎在篮球场见面,而林一则约了她去教学楼。花黎明明答应了我,结果转头就奔向了教学楼。
地震发生了,花黎和林一遇难了。
挖掘的那一天,我看到她把林一护在怀里。坍塌的石块把花黎压得血肉模糊。花黎从小破个口子都要死要活的,这次居然死命护着林一!她最怕疼了,林一,你是怎么忍心的!
那一瞬间,我真想杀了林一。
最让我气愤的是,林一居然拿着保送名额继续读研。呵呵,真是可笑啊!她死了,你却活得风生水起。
十年后,公司高薪聘请了一位技术顾问,让我帮忙找住处。我看邻居的房子正好出租,便顺手做了个人情。没想到,搬来的居然是林一。我居然又见到他了。
哼,真是讽刺。他踩着别人的尸体,步步登天。
于是,在他搬来的第一天,我就给了他一个下马威。在公司里,我也处处挤兑他。这种感觉,别提多爽了。
那一晚,我做梦了,梦见了花黎。十年了,她从未入过我的梦,那是第一次。我每次跑向她,她就飘远了,最后变成了一只猫咪。
醒来后,我鬼使神差地去了宠物店。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