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我跑出医院,爬上了对面空无一人的天桥。
系统告诉我,唯有自杀才能回到原来的世界。
深秋的晚风带着一丝丝凉意,我的头脑越来越清醒。
姜明月曾是我在这个世界唯一的依托。
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
只要从这里跳下去,我和姜明月都永远不会再见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给了姜明月。
姜明月很快就接通了,她声音急切:“暮山,你终于醒了!”
我的声音如常,但被风给吹得一片一片的,支离破碎。
“明月,床头的花枯萎了,再带一束铃兰来看看我吧。”
结婚后,我们便同居了。
她每天早上都会在我的床头放一束花,有时是玫瑰,有时是向日葵,后来她发现我对铃兰情有独钟,便只送我铃兰。
每时每刻,她都要保证那束铃兰是新鲜的。
有一次,不知道是不是被太阳晒的,到了晚上就蔫巴巴的,她怕我不开心,不顾我的劝阻,非要在雨夜驱车去二十公里外的花草市场给我买最新鲜的铃兰花。
她说,她想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送给我,因为我值得。
但在最后的这个时刻,电话那端的姜明月却没有立马答应,而是推脱道:“暮山,公司的项目正在关键时刻,我走不开。”
“你先好好休息,我保证,明天早上你一醒来,就能看见最新鲜的花,就像往常一样。”
我在她面前从来是体贴的、善解人意的,也从来不会撒娇。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明月,我看不到新鲜的铃兰花,晚上会睡不着的。”
“你来看看我好吗?
就这一次。”
姜明月还是没有答应。
“暮山,你知道我很想见你,但我真的没办法。”
“明天我会带满屋子的铃兰来看你,好吗?”
姜明月刚说完,就情不自禁地娇喘了一声,而后慌张地用咳嗽来掩饰。
是傅锦书。
他们两个人在一起。
我的眼泪已经被风吹干了。
这七年的长夜,就这样结束吧。
“不用了,以后都不用为我准备铃兰花了。
“话音落下,我直接挂断了电话。
头上的一轮明月如此璀璨温暖。
我和姜明月也曾在这样代表着团圆的明月下幸福地生活。
现在,她却亲手将这一切毁于一旦。
姜明月,从此,我们不再见,你也无需给予我半分光辉。
我缓缓张开双手,“扑通”一声巨响,我坠入了深不见底的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