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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恨皆逝,无情不似多情苦好书

谈笑封侯 著

现代都市连载

热门小说《爱恨皆逝,无情不似多情苦》是作者“谈笑封侯”倾心创作,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沈傲沈修止,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母亲去世那天,我换上了白色的裙子,为她戴孝。七岁的沈傲冲上来,用锋利的剪刀划烂我的裙摆,往我身上泼了一整桶劣质的红油漆。“今天是我妈妈的生日,你穿得这么晦气给谁看?她最讨厌白色了!”不愧是那个人的儿子,父子俩偏爱的对象都是同一个人。我的皮肤因为过敏而泛起密密麻麻的疹子,鲜血和油漆混在一起,腿上的伤口又疼又痒。沈傲得意地嘲讽:“别以为你嫁给我爸爸,就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了,那个位置永远都只属于我妈妈!”“不要脸的小三,这辈子都别想让我承认你的身份!”看着这个明明拥有我的血脉,却从另一个女人肚子...

主角:沈傲沈修止   更新:2025-05-06 1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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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沈傲沈修止的现代都市小说《爱恨皆逝,无情不似多情苦好书》,由网络作家“谈笑封侯”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热门小说《爱恨皆逝,无情不似多情苦》是作者“谈笑封侯”倾心创作,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沈傲沈修止,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母亲去世那天,我换上了白色的裙子,为她戴孝。七岁的沈傲冲上来,用锋利的剪刀划烂我的裙摆,往我身上泼了一整桶劣质的红油漆。“今天是我妈妈的生日,你穿得这么晦气给谁看?她最讨厌白色了!”不愧是那个人的儿子,父子俩偏爱的对象都是同一个人。我的皮肤因为过敏而泛起密密麻麻的疹子,鲜血和油漆混在一起,腿上的伤口又疼又痒。沈傲得意地嘲讽:“别以为你嫁给我爸爸,就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了,那个位置永远都只属于我妈妈!”“不要脸的小三,这辈子都别想让我承认你的身份!”看着这个明明拥有我的血脉,却从另一个女人肚子...

《爱恨皆逝,无情不似多情苦好书》精彩片段

沈傲笑嘻嘻地蹦进来,嘲讽大笑:
“蠢货,盐水和辣椒汁泡澡的感觉舒服吗?这可是我对你的一片孝心哦,是不是很感动啊?”
“你享受着本属于我妈妈的一切,就要付出代价!”
他厌恶地看了我一眼,离开前赶走了菲佣,不许她扶我起来。
我狼狈地趴在地上,看着鲜血将地上的水染红,久久无言。
当年我被取走卵子的时候,也是流了这么多的血。
后来那颗卵子和沈氏集团总裁的精子结合,变成试管婴儿,放进了天生无卵的沈夫人的肚子里。
再后来,那个拥有我一半血脉的婴儿出生了,是个男孩儿,叫沈傲。
沈家的沈傲,沈夫人的沈傲……恨我入骨的沈傲。
重新洗净身体,我从浴室走出,一眼就看见了坐在沙发上的沈修止。
若说沈傲的眉眼和我相似,那么他身上那股天潢贵胄,不可一世的冷傲气质,就完全遗传了眼前这个男人。
他扫了一眼我身上的红疹,淡淡道:
“小傲这次是有点淘气,过敏药给你带来了,吃掉,别影响晚上的宴会。”
即便前妻亡故,但每年她生日这天,沈修止仍会在沈家大摆宴席,他不许任何人忘记他心爱的人。
这些年我在沈家谨小慎微,对他的话,总是下意识立马执行。
刚吃下药,沈修止身后的仆从就半强硬地将我摁在沙发上,控制住我的手脚。
两个带口罩的男人掏出调料杯和纹身针,毫不犹疑地刺进我腿上的伤口,我顿时痛得脸色惨白。
沈修止居高临下地俯视我:
“小傲虽然淘气,但你更不该在绾绾生日这天,故意穿她不喜欢的颜色,我说过,这个家里,不许出现任何绾绾不喜欢的东西。”
“做错事,就要接受惩罚。”
一个小时后,原本的伤口变成了一朵艳红绚丽的玫瑰,花蕊处还有未干涸的血珠。
那是叶绾生前最喜欢的花和颜色。
而她的腿上,也有同样的纹身。
见我面容苍白,沈修止缓和了脸色,屏退了众人。
他单膝跪地,轻轻吻上那朵玫瑰,唇一路向上,沾染了几分情欲。
“记得今晚换上绾绾最喜欢的红裙,只要你安分守己,我可以考虑还给你一颗卵子。”
“但你永远也不许再像今天那样,差点让小傲知道真相,小傲只属于绾绾,谁也不能跟她抢儿子。”
沈修止对自己的能力和身体向来自信。"



沈修止出现,看到我手上的血和冻得青紫的指尖,缓声道:“起来吧,希望这次能让你彻底长记性。”

“我已经让私人医生在你房里等着了,去治伤吧。”

我摇摇晃晃地起身,重新拿出离婚协议,在上面盖了血指印。

“既然我可以离开了,沈总,请签字吧。”

沈修止愣了下,眼中涌上怒意:“你心里嫉妒绾绾,做了那种恶毒的事,我都已经不跟你计较了,你还没完了是吧?”

“好,我成全你,我倒要看看,你是不是真的那么有骨气,舍得下富太太的生活。”

“叶繁星,今天只要你离开沈家半步,就再也别想回来!”

他迅速签好字,将协议丢在我脚下,愤怒地转身离开。

<我小心翼翼地捡起那张纸,看着上面龙飞凤舞的大字,露出释怀的笑容。

我终于自由了!

扶起行李箱,一瘸一拐地走出沈家老宅。

从今天起,我再也不用受任何人威胁,再也不用小心翼翼地过活。

我打了一辆车租车,司机问我去哪,我想了想:“先去殡仪馆,然后……去机场。”

我带走了养母的骨灰,然后飞往了洱海。
"


他是沈傲的父亲,是我法律上的丈夫,他英俊孤傲,杀伐果断,仿佛生来就能够吸引所有人的注意。

可无数个应酬回来的夜晚,他一边对我肆意发泄,一边低喊着叶绾的名字。

然后在第二天清醒时,漠然地告诉我:“你只是帮绾绾抚养孩子的保姆,不要生出不该有的心思。”

他不许我触碰叶绾的东西,不许我穿叶绾讨厌的颜色,不许我做叶绾不喜欢的一切,否则就要接受惩罚。

刚进沈家的第一年,我的身上总是伤痕不断。

我在无休止的疼痛中,终于了解到叶绾的喜好。

也终于明白,不管我在沈家呆多久,多努力去讨好他们父子,也永远替代不了叶绾。

我收回了那份喜欢,变得谨小慎微,活得如履薄冰。

时间代表不了什么,血缘也代表不了什么。

叶绾是沈修止的挚爱,是沈傲心里的完美母亲。

他们愿意亲近和叶绾长相相似的叶灵雨,却永远不会回头多看我一眼。

我笑了笑:“前夫而已。”

时间一晃,我的民宿已经开了大半年,我洗掉了玫瑰纹身,和程野也混得越来越熟。

他总是把店丢给员工,然后在我这待上一整天,有时带来几盘自家厨师研究的新菜,有时是他酿的玫瑰酒。

好多次,客人都以为两家店其实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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