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县衙改名“白玉竹”。
现在想想,“白玉珠”有什么不好。
父亲取这名字的时候,是将我看作掌上明珠的。
我却因为一个男人鬼迷心窍,忘记了每个人都是无可替代的。
上辈子,我关了肉摊,藏起了杀猪刀。
将银钱都拿来买胭脂水粉,读自己并不喜欢的诗集。
一味地学那等假模假样,最后活成了笑话。
宋清寒整日里两点一线,围着书打转,家里一贫如洗。
明明穷得揭不开锅,偏偏喜欢将手中的银钱赠予街边的乞儿。
我实在看不得他那狼狈模样。
主动请缨帮他操持家务,照顾年迈的母亲。
将自己最好的年华全部奉献给了我的少年郎。
他在外面干干净净、清朗无双。
我天天蓬头垢面,为了一个铜板跟人吵翻天。
到了宋清寒面前,还要收敛起真实面目,笑不露齿。
现在想想真是鬼迷了心窍。
攥紧手中的杀猪刀,惶然地心稍微被抚慰了几分。
罢了。
这辈子,两不相欠就是。
他走他的阳关大道,我做我的市井小民。
想通了之后,我哐哐就是几刀,干脆利落地手法引得路人称赞。
“玉珠手艺又精进了!”
“不愧是白家丫头!”
今日到底磕到了头,又碰到匪夷所思的事情,草草已经收拾好的肉低价卖掉。
回到后院,打算理理混乱的记忆。
没想到一回去,就闻到了不同寻常的血腥气。
虽然家中日日杀猪,但咱也不是那种邋遢人,每天都会熏一熏。
而且这种味道……明明就是有人流血!
地上也有很明显清除血迹的印子,如果不是日日在院中往来,肯定觉察不到那种细微的变化。
我握紧手中的刀,庆幸自己还有一把子力气。
走近西屋,血腥味逐渐加深,地上还残留着几滴鲜血,似乎是那人没有来得及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