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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的罪第1章

发表时间: 2022-09-07

八年前,学弟在工地上杀了一个工友,杀人前,他给警察打了电话,预告杀人的时间和地点,并希望警方现在动身将他抓获。

杀人后,他找到了我。

他家里穷,请不起律师,所以他想到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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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前,我从法学系毕业,经手了第一起刑事案件,是帮我学弟打的。这是一起农民工杀人案。

案发时间是 2014 年 8 月 14 日,地点是工地宿舍 201。

凶手先是在下午三点给警方打电话,向警方预告杀人的时间和地点,并希望警方现在动身将他抓获。

期间警方试图劝阻凶手,但凶手只是和警方简单沟通一番,就挂断了电话。

在电话挂断的同一时间,凶手找了根绳子穿过宿舍顶部挂电风扇的铁钩,然后在绳子的一端打了套马结。

趁着被害人还在熟睡,凶手将绳结轻轻地放在被害人的脑袋周围。

然后站在远处,蓄满力气,用拔河的姿势向下拽绳子。

套马结收紧,勒住被害人的脖子,将其拖拽下床,高吊在半空。

一般而言,吊死一个人需要五分钟,悬吊期间,被害人会痛苦地挣扎,痉挛,眼球充血,气管闭合,所以他会不断抓扯颈部,试图呼吸。

在这五分钟内,只要凶手有那么一瞬间良心发现,只要他收手,被害人就不会死。

但凶手铁了心要被害人的命。

于是五分钟后,被害人停止挣扎。

又过了两分钟,也就是下午三点十八分,警察赶到,当他们推开门的一瞬间,能看见一个壮年男子被吊在房间正中央。

而那名凶手则坐在下铺,把绳子绑在了双人床的栏杆上。

警方当场对凶手实施了抓捕。

事后警方询问凶手为什么杀人,凶手的回答让人出乎意料。

居然只是因为二人在平日里干活的时候有过推搡,所以怀恨在心。

……

我刚才说这起刑事案件是给我学弟打的。

这位学弟在本案中不是被害人,他是凶手。

我学弟叫张和,篮球社认识的,趁着大三暑假去工地打工赚生活费,竟在工地杀了人。

事发后过了五天,他才想起要找我。

理由是法院给他派的法律援助律师不想帮他打官司,私底下已经推辞了好几次。

张和担心如果由这个律师帮他打官司,也许会出现律师当庭拒绝辩护的情况。

为了能减刑,他需要一个靠谱的律师,所以他想到了我。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

张和父母双亡,家里穷,请不起律师。

我当时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接下他的委托,可能是因为大学的情谊,也可能是因为我不相信他会杀人,反正糊里糊涂地就接了。

但是当我真正接手这个案子后,我才明白这是个多么错误的决定。

……

律师行业里,其实也有所谓胜率的说法,所以很多律师都会选有把握胜诉的案子接,我估计张和的法律援助律师就是这种人。

他之所以想要拒绝张和,大概是因为这个案子几乎没有辩护空间,是个彻头彻尾的铁案。

犯罪现场完整。

凶器在场。

嫌疑人认罪。

人证物证俱全。

这种几乎板上钉钉的案情,不论任何一个律师接手,都不会得到什么好结局。

何况是我这个第一次打刑事诉讼案的新人律师。

……

我花了三天的时间研究案件卷宗,尽我所能制定了一份辩护方案。

之后和看守所方面提出了见面申请。

在会面室与张和见面,我第一句便告知他。

「你至少会被判无期。」

张和当时的反应就是很惊讶。

「怎么会是无期呢?我有自首情节,应该轻判。」

闹半天他给警察打电话就是为了能获得轻判,这个行为多少有点法盲,于是我给他科普。

「自首是指犯案后主动投案,你是犯案前主动告知警方,属于明知故犯行为,罪加一等。」

他大约是后悔,也可能是不甘。

「可我……」

为了让他认清现实,我告诉他。

「吊死一个人大约需要五分钟,在这五分钟里,你会受到强烈的道德折磨,这五分钟内只要你松手,被害人就能活下来,但你没松手,你是铁了心要被害人的命,无期已经是最好的归宿了。」

「无期……难道我余生都要蹲监狱吗?」

「如果你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可以减刑成有期徒刑。」

张和侧过头看我。

「如果我表现良好,什么时候可以出狱?」

「快的话,服刑十三年就可以出狱。」

他当时听完我的回答,就像放弃挣扎一样,低下头,用恳求的语气对我说。

「麻烦学长了。」

我俯视着他的后脑勺,我那时候是真的想不明白。

这个家境贫困,在校期间老实本分的大男孩,怎么就会因为推搡而杀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