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口的喘着气,可能是跑步来的时候太着急,所以脸上全是汗。
我穿着牛仔裤,白衬衫,用手轻轻拿起他擦汗用的白毛巾,然后慢慢的擦拭去他脸上的汗水,可能是太过于羞涩,他的脸红红的,耳根也微微发红。
那年我和老伴在一起了。
接着我们来说说,他结婚后的消息吧,后来断断续续听到了一些他的故事,那个叱咤风云的人,怎么会有媒体不争相报道呢,有时我也会不经意间看到他的报道。
后来慢慢的他也淡出了大众视野。
再后来,他的·十几成了人们口中的津津乐道之事,也给后来的人无尽地力量。
那年,枫叶红满了枝头,我们相互搀扶在红枫树下渐行渐远,人生有时候是充满戏剧性的。
三我们的故事结束了,好像一个长长的梦。
突然,清醒了!
我的思绪飘了回来,看到这一本故事的主人翁。
我也在感慨,不如写封信吧!
那年若不是遇到了32岁的他,或许我的人生也应该和大多数普通人一般的平庸吧!
光阴荏苒,在遇到你的7年里,我看着你,从青年,走向婚姻,走向成熟,即使我25岁之后,你我再无交集,我也只是,你资助的其中一个人,可是喜欢你的,不止我一人吧!
可是年少时的喜欢,即使淡然了,也会留存在心底很久。
时光变迁得数年里。
我依然是感谢那时伸出援手的你,那时没有因为我的年少无知,没有因为我的情窦初开,对你抱有的似有若无,不知是崇拜还是爱意的表达。
给了我正确的引导,那时我对你的喜欢,你怎么又会不知道呢!
确实有些事情,有些关系需要自己有把握,有分寸,但是,遇到正确给以正确方向的人也很重要,你并没有因为我年轻,就利用我的崇拜。
我也知分寸,渐渐明白了,爱意,不是崇拜,也不是所谓的一时兴起。
日子,可真快呀!
我想茫茫人海,你都快忘记我了吧!
你早已结婚生子,我也在我的人生里找到了,属于我的幸福,虽然,我的那个他,和你天差地别,可是呀!
我喜欢的是我的那个他,不是你,对吗?
现在看到我给你寄的信,你也会,替我开心吧!
毕竟,那年你的善良已经开花结果,有了,好的结果。
我想,你的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