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是故意的,把车开到荒郊野岭,勾引我们几个孩子去踩踏。”
“孩子说要赔钱,结果对面狮子大开口,被我们拒绝后恼羞成怒。”
“都是养了二十年顶顶好的孩子,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每天一条,在镜头面前诉说冤屈,提升热度,试图用舆论裹挟司法审判。
有些自诩正义人士在这个“余爸”底下留言。
“余爸别怕,只要孩子没做错,上了法院咱们也不怕。”
随后网友被拉黑了。
截图发在主页上,说自己帮余爸说话,不知道为什么被拉黑。
这下好了,一根筋变两头堵。
网友这下子也琢磨出不对劲。
到底是冲浪多年,只留下等子弹飞的中立评论。
开庭当天。
我胜诉。
按照法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杨奇作为主犯判一年有期徒刑加罚款,其他三人作为从犯,则判了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