恤,皮裤,铆钉靴——一个与这宁静乡村格格不入的“摇滚暴走族”。
他长腿一跨下了摩托,动作利落,目光像探照灯一样,瞬间锁定在我怀里抱着的象棋盘上,紧接着,那目光如同被磁石吸引,死死地钉在了我背上——不,是我背上搭着的那件东西上!
之前换健身球时,我嫌抱着太热太麻烦,就把那件一直搭在臂弯里的旧外套(一件我妈淘汰下来的、灰扑扑的夹克)随手穿上了。
此刻,这件毫不起眼的旧夹克,成了这位摇滚青年的终极目标!
“卧…卧槽!
卧槽槽槽!!!”
他发出一连串的惊叹,眼睛瞪得溜圆,几步就跨到我面前,手指颤抖地指向我的后背,“这…这纹样!
这走线!
这…这难道…难道是传说中的‘青龙偃月’款?!!”
什么青龙偃月?
我完全懵了。
顺着他的目光,我费力地扭头,才看到自己旧夹克背后,靠近肩膀的地方,确实用深蓝色线绣着个图案——一条简笔画似的、歪歪扭扭的龙,盘绕着一轮更歪歪扭扭的月亮?
那还是我上初中时中二病发作,自己用缝纫机瞎扎的!
线头都没藏好!
“哥们儿!
不!
姐!
亲姐!”
摇滚青年激动得语无伦次,完全无视了我怀里沉重的棋盘,炽热的目光几乎要把我的旧夹克烧穿,“你这件!
这件战袍!
太TM有范儿了!
简直是行走的摇滚圣物!
充满了野性不羁的灵魂!
跟我这气质绝配!
卖给我!
不!
求你换给我!
你开价!
随便开!”
他一边说,一边已经开始动手脱自己身上的外套——一件极其扎眼的、鲜红如血的、缀满了闪亮金属铆钉的皮夹克!
“等等!
你干嘛?”
我被他这阵仗吓到了,抱着棋盘连连后退。
“换!
用我这件跟你换!”
他动作快得惊人,“刺啦”一声拉链响,那件红得耀眼的皮夹克已经被他脱了下来,带着他的体温和一股浓烈的皮革混合着古龙水的味道,不由分说地塞进了我怀里,同时一把将我身上那件灰扑扑的旧夹克给薅了下来!
“哎!
我的衣服!”
我怀里瞬间多了一件沉甸甸、硬邦邦、铆钉硌人的皮夹克,而我的旧夹克已经到了他手里。
“成了!
交易达成!
不许反悔!”
摇滚青年像护着绝世珍宝一样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