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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怀妆傅景明元毅辰全文阅读

沈怀妆 著

其他类型连载

我虽家财万贯,但论地位,和长公主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傻子也知道选公主。那两位公子鄙视一番元毅辰,又将话题转到长公主的哥哥——明王身上。

主角:沈怀妆傅景明元毅辰   更新:2023-02-02 1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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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怀妆傅景明元毅辰全文阅读》精彩片段

我以为,既然撕破了脸,元毅辰很快就会同意和离,没想到,硬是拖到了开春,他始终不肯点头。


妙樱陪着我唉声叹气,她刚从沈府回来,说我老爹听了我的遭遇,难过得少吃了半碗饭。


我正感叹我们父女情深,没想到元毅辰居然来了,手中还拿着一张纸。


我连敷衍都懒得敷衍,直接问:「你来作甚?」


他脸上有隐藏不住的喜气,将休书扔在我脸上,一扫往日的阴霾,「你已不是元家妇,趁早搬离元府。」


我愣了愣,这算是喜从天降?


还是妙樱提醒我看看休书,我这才反应过来,仔细看了一遍。


不得不说,元毅辰还是一如既往的无耻。


休妻的理由,居然是无所出!


我为什么无所出,自己心里没数吗?非要头顶草原才会高兴?


罢了罢了,只要能离开,无所出就无所出吧。


我一刻也不愿多等,迅速开始打包行李,好在家中宅子多,元府附近就有一座。


妙樱出门喊了几十个沈家人,将我的嫁妆搬到沈家宅子里。


我出嫁时的嫁妆有九十九抬,搬完后,库房变得空空落落。


至于其他我置办的东西,自然是要全部带走的。


床单,被褥,衣裳,家具,锅碗瓢盆,样样都是花了大价钱买的,拿去当铺里换成银子也是好的。


元毅辰院子里的东西也不能落下,我亲自指挥人搬,目光仔细搜寻,生怕漏了什么。


正在喝粥的谢柔顾不得面子,挺着大肚子上前质问:「你在做什么?夫君已经把你休了,你凭什么动元家的东西?」


我笑了,怪不得她总是用莫名其妙的表情看我,好像我欠她钱似的。


原来是觉得我的荣华富贵都是元家给的,所以迫不及待想取而代之。


「你刚来京城,不知道我的身份也情有可原。那我现在告诉你,我乃大祈第一富商沈在先的独女,你所睡得床铺、桌椅、器具,甚至你身上的布料,皆是我花钱买的。」


考虑到她肚子里还有个孩子,我十分大度得把她的东西都留了下来。


在日落之前,我施施然走出元府。身后,随从扛着已经长出新芽的梧桐树,大口地喘着粗气。


至于元府的老夫人看着空空荡荡的家和院子里的几个大坑,被气昏了过去,那肯定与我无关。


我只知道,在我踏出元家门槛的那一刻,是我这两年中最轻松快乐的。


至于沦为笑柄和谈资,我毫不在意,毕竟我依旧可以穿最好的衣裳,戴贵的首饰,赚最多的银子。


我没有回沈家,家中兄长已经娶妻,虽然并不介意我回去,可我毕竟是被休,说出去不好听。


我与妙樱寻了处别致的宅子,活得自由自在,大摇大摆地花钱,不用再担心,我的行为会给府上抹黑。


西郊的酒楼也初见规模,单看雏形,已经可以将京城最好的酒楼比下去。等到建成,不知又是何等壮观。


生活突然变得多姿多彩,我趁着时间充裕,将产业仔细巡察一遍,金算盘上下拨动,最后得出一个惊人的数字。


我感叹一句:「这么多钱,岂止是八辈子花不完,八百辈子也花不完啊!」


妙樱投来一个幽怨的眼神,而后撺掇我带她下馆子。


「走,小姐带你花钱去!」我揣上一沓银票,笑得人比花娇。


妙樱翻了个白眼:「整个酒楼都是你的,花什么钱?」


我哑口无言,无法反驳。


若是问哪里的小道消息最多,那除了青楼,就是酒楼。


大厅最为热闹,我与妙樱坐在角落里,邻桌是两位身着华服的公子,而他们谈论的,正是我的前任夫婿。


「也不知道景昭长公主看上他什么了,论身份,论才学,论相貌,他有哪一点出众?」


「就是,听说为了尚公主,连糟糠之妻都休了,此等德行,当真令人不齿。」


妙樱憋笑,我默默道:「我才不是糟糠。」


不过总算明白,元毅辰为何突然同意放我走,原来是找好了下家。


我虽家财万贯,但论地位,和长公主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傻子也知道选公主。


那两位公子鄙视一番元毅辰,又将话题转到长公主的哥哥——明王身上。


「听说明王打算娶亲,你家妹妹终于有机会了。」


另一位公子笑骂:「我家可不敢高攀,不知道哪天连祖宅都亏进去了。」


我若有所思地嗑瓜子,妙樱听着他们的话,时不时捂嘴偷笑。


我摇摇头,不由得感叹,明王也是活该被嘲笑。



 明王的事迹算不得秘密,简而言之就是个败家子的故事。


作为陛下的胞弟,他深受陛下信任,早年他出宫建府,各种赏赐如流水一般,一时间风光无限。


可某一天,京城当铺里突然出现一件御赐之物,一石激起千层浪,陛下这才发觉,他最宠爱的弟弟已经沦落到靠典当东西为生。


要说明王的家底,定然十分丰厚,俸禄,赏赐,食邑,若是正常开销,那也是八辈子都花不完的。


可明王有个癖好——经商。


大祈对商人颇为宽容,甚至鼓励经商,朝廷的一大重要税收便来自商人。因此像我爹那样的经商能手,在陛下眼中,也是为国家做出贡献的有功之人。


可明王,那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经商奇葩,做生意必赔得血本无归,只要有他入股的商铺,不出三个月,必定关门大吉。


不少商铺因为被他看中,老板连夜关张,溜之大吉。


三年前,他也亲自前往沈家,表示自己想和沈家合作,到西北苦寒之地开绸缎庄。


他信心满满,直言那里的人都穿粗布衣服,没有像样的绸缎庄,若是开一个,定能大赚一笔。


我与老爹对视一眼,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同样的情绪,而后无情地拒绝了明王。


后来他不死心,当真跑到了西北开绸缎庄,流水般的银子砸进去,连个水花都没激起,又灰溜溜地回到京城。


那时我已嫁到元家,便甚少听到他的消息。


倒是没有想到,她妹妹居然会看上元毅辰。


就着八卦,我与妙樱吃了一桌子菜,回过神是,肚皮已经高高鼓起。


我撑得难受,忍不住悄悄松了松腰带,这才舒服了几分。


「小姐,你得注意形象啊,你这个样子,将来如何嫁人?」妙樱将裙子往上提了提,完全就是五十步笑百步。


好在我们坐在角落里,不会引起关注。


此时饭点已过,大厅有些冷清,原本滔滔不绝的两位公子抹了抹嘴,敲着二郎腿开始八卦明王的感情史。


我听得正兴起,忽然那两人猛地一惊,从椅子上摔倒在地。


顾不得疼痛,又立马起身行礼:「参见王爷。」


我一回头,只见一袭绛紫色华服的男子,面若冠玉,风姿倾城。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但我依然被明王的美貌折服。


此等绝色,便是败家,也让人生不出半点不喜来。


「小姐,咱们怎么办?」


妙樱也是认得明王的,不过此时,我觉得还是装作不认识比较好。


明王看上去心情不坏,但我莫名害怕,总觉得他下一句话便是邀我一同去西北卖布。


我与妙樱低头装鹌鹑,忽然一道清澈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沈小姐,好久不见。」


我抬头干笑:「王爷还是这般玉树临风。」


「噗嗤——」


明王身后,一位清秀的少年笑出了声,再开口,却是女子的声音:「哥哥,我可总算见到了你的沈小姐,当真是个妙人儿。」


叫明王哥哥,那她岂不是……景昭长公主!


至于她说了什么,那都不重要!


明王皱着眉,似乎对长公主的话有所不满,他看向我,欲言又止。


这种时刻,我只需要装死,眼观鼻鼻观心,一言不发。


「沈小姐,若是得空,可去王府做客。」说完他似乎觉得不妥,补充道:「舍妹也在。」


我满口答应,至于去不去,那都是后话。



我还未再见景昭长公主,却听到了她的婚讯。


街头巷尾都在讨论这件事,元毅辰再一次沦为笑柄。


原来,陛下赐婚景昭长公主与庆德公世子,与元毅辰没有丝毫关系。


我总算舒了一口气,这才像话,那样娇俏的小姑娘,怎么能给元毅辰那个傻子当续弦。


听闻长公主喜爱作画,我当即从库房里翻出一幅吴大家的神仙卷,命妙樱送去明王府。


本是一件小事,哪知第二天,明王居然亲自登门道谢。


我连忙换了衣裳去见客,一路上发现许多陌生的人,有的抬箱子,有的捧盒子。


正当我一头雾水时,明王起身迎了出来,平静地道:「沈小姐送的礼物太贵重,在下受之有愧,在府中挑了些俗物,回赠小姐,还请笑纳。」


我心说,东西也不是送给你的……忽然转头看向妙樱,她也难掩震惊。


看来是送错了人。


这时也不能再反口,只好干巴巴地道:「王爷太客气了,您喜欢就好,也不值什么钱。」


早年吴大家扬名之前,曾在沈家做客,白吃白喝当然不好意思,就画了许多画赠予我爹。


后来他一朝成名天下知,画作万金难求,我爹这才命人将满满一屋子的画收起。


说来确实不值钱,几顿饭罢了。


明王沉默了半晌,幽幽道:「沈小姐果然财大气粗。」


我选择保持沉默。


气氛变得尴尬起来,我只好偷偷打量明王送来的东西。


看一眼,珠光宝气,华丽不凡。


第二眼,好像有哪里不对。


累丝金凤簪,双鸾衔珠金步摇,金丝凤纹锦缎……


这是想让我死?


我两股战战,声音颤抖,就差给他跪下了,「王爷,我还不想死啊!」


他愣住:「谁要你死了?」


看他的样子,难不成不知道他送来的是什么东西?


「小女只是平民,用不得凤凰图样,王爷折煞小女了。」


他看了眼自己带来的东西,沉默片刻,淡然道:「东西留着,以后就能用了。」


这东西只有后宫的娘娘和公主、王妃能用,我就是留到天荒地老也用不上啊!


等等!


莫不是他看上我了?


或许是看上我的钱?


思考片刻,还是后者的可能性更大。考虑到沈家的产业,以及明王败家的速度,我摇了摇头,终止了这个可怕的想法。


他也没再久留,临走前,还告诉我一个最新的八卦:「元毅辰已经开始变卖东西了。」


没想到堂堂王爷也关心八卦,我瞬间觉得关系亲近了许多,连笑容都灿烂了几分,「多谢王爷。」


至于谢什么,他应当知晓。



 五月,天气已经变热,西郊的游人也开始增多。


倚栏眺望,一边是一望无际的金色麦田,一边是郁郁葱葱的杏子林,走进了才能发现,橙黄的杏子挂满了树枝。


梧桐酒楼开业第一天,我盛装出席,暗红色的织锦裙,为了应景,用金线在裙摆绣了大片的杏花,与头上的赤金杏花簪遥相呼应。


我大方地面对客人的打量,吩咐小二为每桌客人都赠送一盘刚采摘下来的黄杏。


杏子酸甜开胃,引得众人交口称赞。


不少人当即决定,吃完饭,再去西山摘杏,这才不虚此行。


去往西山的路上皆是商户,吃的玩的用的应有尽有,比起城中的繁华,此处别有一番风味。


明王也屈尊前来捧场,见到我,他眼睛似乎亮了几分,「沈小姐,此地真是妙极,不知在下能否入股?」


我绞尽脑汁想着如何拒绝他,他倒十分善解人意,主动道:「我开玩笑的。」


行吧,你很幽默。


我与他并肩走在青石路上,山间凉风习习,也不觉得热。


「王爷当初似乎也想买下这块地?」每思及此我便十分庆幸,还好我砸的钱多。


明王停下脚步想了想,忽然露出笑容,一时间,漫天的风光全都失去颜色,只剩下眼前的无双容颜。


「我曾答应一个小姑娘,要给她种一块最大的地,种最多的粮食,让她有吃不完的绿豆糕。」他叹了口气:「可惜,囊中羞涩。」


我皱着眉头,总觉得这段话在哪听过。


好像,是很小的时候,一个小男孩对我说过。


那时大祈发生洪灾,粮价飞涨,许多百姓吃不上饭。


而外地的灾民为了求生路,纷纷涌进京城,街道上每天都能看见尸体。


沈家有不少存粮,可对成百上千的灾民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父亲支了粥棚布施,粥越煮越稀,最后一锅粥里只有一把米,看上去像清水一般。


我喝着清粥时,那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手里拿着一块绿豆糕,清甜的香味,顿时引得我口水直流。


我拿一碗清粥换了绿豆糕,而后将绿豆糕掰碎,扔进了锅里。


灾民众多,粥不够分,只能紧着孩子。


一个个面黄肌瘦的孩子狼吞虎咽,将碗底舔得干干净净,回味着那一丝丝甜。


我与男孩坐在一旁,他静静地看着我流口水。


锅里的汤水被刮得一滴不剩,我最终也没能尝到绿豆糕。


直到分别时,男孩对我说,他以后会为我种最大的地,种最多的粮食,做吃不完的绿豆糕。


他坐在华丽的马车里,表情认真严肃。


我说:「我会成为大祈最厉害的女商人,赚最多的钱,把你的地和绿豆糕全买走!」


眼前的人和记忆中的男孩重叠在一起,虽然很是违和,但也勉强能说得过去。


他一直将儿时的承诺记在心里,我心中感动,同时又有几分肝疼。


合着您老败家还是为了我?


想到那些打了水漂的银子,我不仅肝疼,肉更疼。


作为整个大祈未来最厉害的女商,我平生最恨三件事:一,亏钱;二,亏钱;三,还是亏钱。


看了一眼明王的脸,我又默默叹气:罢了,这点钱还是亏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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