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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读佳作重生八零年代

别胡扯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小说《重生八零年代》,超级好看的穿越重生,主角是王素芬吴培忠,是著名作者“别胡扯”打造的,故事梗概:要想办法,让这个像亲弟弟一样的堂弟活出个人模狗样来。“春娃子!”吴应成按地方叫法叫着吴应春。“出来一下。”吴应春一见是吴应成,干瘦的干瘦的身体,像是猴一样蹦了出来。“哥,做啥?”“明天我要去一趟县城,想去不?”“当然想去呀,可就是我那老娘,你也知道...。”“没事,你就说......

主角:王素芬吴培忠   更新:2024-02-10 1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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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读佳作重生八零年代》精彩片段


这两个小妮子,上一世可是让吴应成操碎了心。

大妹成绩好,从小学到高中,到后面的大学,都没有让他操什么心,就是这个结婚,气得他肠子都快断了。

那么多的好男人不找,偏偏找了个油嘴滑舌的家伙,又花心又好吃还懒做,而大妹又是个好强的女人,家里家外,都是她一手包干,到了四十多岁,就累出一身的病。

结果倒好,这个渣男分了家产,又找了个年轻漂亮的。

大妹气得直接住进了医院,后来又单身了几年,这才找了个靠谱的。

至于二妹,从小都是个奸滑奸滑的小妮子,没人算得过她。

他做生意那会,人手不够了,让她守着店,别说被人骗了钱,有时还让别人多掏。

唯独就是一个,读书不认真,没事就跟几个男孩子疯,早早退了学。

人虽然聪明,可也只是小聪明吃大亏,最后也只能接手他不做的生意,做了一个普通女人。

不过,最不省心的,还是最小的,只是这一世,他已经被自己这个大哥给抹杀了。

不出意外的话,王素芬肚子里这个,应该是个男孩。

因为前一世打出来时,已经能看出来是个男孩,只是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

对于大妹的问题,吴应成之前打猎时,已经想好了对策。

那就是从小便教她分辨渣男,树立一遇渣男毁终生的强烈观念。

至于二妹,只希望现在多赚点钱,等自己命中的老婆来了,就不让她上班,直接交给她好好收拾收拾。

想到这里,吴应成急忙跑了过去,接住大妹吴彩华的背蒌。

“累不?”

吴彩华摇了摇头。

“不累。”

“笨,不累也得说累。特别是在男人面前,不要老是扮坚强。”

吴彩华被说得小脸直发蒙。

我这大哥今天是怎么了,说的话我怎么听不懂呀?

吴应成可不管她听不听得懂,现在唠叨,总比以后唠叨好。

“还有呀,看人不能只听,得看行动,好男人都是像哥这种的,话少,干事多。”

吴彩华更蒙了。

“哥,你今天话怎么这么多呀?

快去给二妹把脸洗了,我去给牛喂点水去。”

这不,又开始操空心了。

吴应成看着吴彩华牵牛的身影,摇了摇头。

“任重道远呀,看来这一世能做的事还有很多。”

这一世要做什么呢?

在重生之前,吴应成还真没有想过。

今天下午想了想,大概就是两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把自己家这一兜子人弄好,不要让他们再吃不该吃的苦,不要再上不该上的当。

第二件大事,好好建设一下自己的家乡。

虽然队上有几个不对眼的人,可他是个念旧的人,喜欢故乡的人,对这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都充满了久而深远的感情。

前一世,商海浮沉三十年,归来时,他几乎用尽所有家产,在已经落成的旅游大镇上修了一座三星级酒店,算是为家乡建设出了一点力。

可也只能算是小小实现了他的梦想,再想大的,没有那个能力,也没了那个精力。

这一世,他不求财富直追马芸、马化疼、王健林这种商界大佬,只求能让自己的家乡成为人人都羡慕的旅游大镇。

这个目标要实现很难,但不代表不能实现。

首先,地理条件是满足的。

他的家乡就在巴蜀省,坐拥名山丽水、大河俊川。

二十年后,得益于国家和政府的支持,这里将成为巴蜀省小有名气的旅游胜地。

而再往市里,则是一马平川的沃土山野,别墅、休闲山庄、大酒店,比比皆是。

可谓是要山有山,要水有水,要田有田,要地有地,要商机有商机。

若能把握,肯努力,他的两个目标,定能实现。

现在,最关键的就是启动资金。

为了这关键的东西,吴应成赶紧把二妹抱回家,几把给她洗了脸,便交给了吴培忠。

想了想,顺便以找门路为借口,要了些钱。

吴培忠想着他也是因为自己这个父亲,才走上了这条路,问也没问一句,便把家里不多的积蓄都拿了出来给他。

正好是二十块钱。

吴应成收好钱,又急忙来到二爸家。

二爸不在家,堂弟吴应春正在搓玉米,已经有了半簸箕。

吴应成所在的这个大家,不像别家,爷爷死的早,奶奶又不给力,没几年也死了,全靠吴培忠一个人撑起来的。

吴应成的二爸吴培义、三爸吴培孝又都是明理感恩的主,所以几兄弟感情一直很好。

上梁正了,下梁自然正,顺带着吴应成几个堂兄弟关系也不错。

特别是这吴应春,这小子虽然喜欢喝酒,但从小就跟在吴应成屁股后面屁颠屁颠地跑,特别听他的话。

连他二爸都经常好似嫉妒,实是开心的说,在自己儿子面前,吴应成的话,比他这个爸都管用。

上一世,吴应成有些喝酒的场合,都让他代上,还是给他出了不少的力。

只是后面二爸死了,二妈掌了权,嫉妒吴应成找了钱,便要死要活的让吴应春回来了。

吴应春回来之后,郁郁不得志,又没人能管住他,最后落得过酒精肝,早早地就死了。

这是吴应成前一世的第二个遗憾。

这一世,他一定要想办法,让这个像亲弟弟一样的堂弟活出个人模狗样来。

“春娃子!”

吴应成按地方叫法叫着吴应春。

“出来一下。”

吴应春一见是吴应成,干瘦的干瘦的身体,像是猴一样蹦了出来。

“哥,做啥?”

“明天我要去一趟县城,想去不?”

“当然想去呀,可就是我那老娘,你也知道...。”

“没事,你就说帮我个忙,我给你开工钱。”

“好,有个交代就行。”

“那你这会跟我走走,咱们再去唐家院子那边买点山鸡什么的,明天一起带上。”

吴应春听了这话,一脸不明白。

“哥,你买山鸡这些东西做啥,那玩意又...?”

吴应成急忙捂住了他的嘴。

“你再答应哥一件事。”

“什么事?”

“那就是这事,你千万不能跟别人说,一会我收了,你就偷偷放在你家地窖里,明儿一早拿出来就走。”

吴应春对吴应成是绝对的信任,也没多说,点了点头。

“好。”

二人一面说,一面往唐家院子那边走。


第三天晚上,鸡还没叫,王素芬便起来了,开始洗脸做饭,借着烧火那会,又把那又脏又乱的头发给收拾了一遍。

进了睡房,找出那件当年吴培忠给她买的的确良衣服,在油灯下对着小圆镜照了半天。

说不怀念那种衣食无忧、干干净净的城里人生活,那是假的。

可她是个知恩图报的人,是个有情有义的人,不能为了一已之私,便放下这么大一家子不管。

吹了灯,出了门,吴应成手里拿着火把,吴应春在那傻笑。

“王孃孃,你今天真好看,像个新媳妇。”

王素芬羞涩一笑,“老大,掌他的嘴。”

吴应成做势欲打,吴应春急忙背着枪朝前面跑了。

十五的月亮,像一个银盘,挂在高高的天上,如银的辉洒下来,照在山林间仅容鸡公车通行的小道上。

美丽而幽暗。

两男一女,也没有怎么说话,而是不时朝林子两边看。

山里人都知道,狼这玩意有月圆之夜出动的习惯,稍有不慎被它盯上,不死也得残。

就在去年,唐家院子的唐老二,趁着夜色,山更半夜想去偷别人的鸡,没曾想遇见一只与他有相同想法的狼。

一人一狼干了一架,最后狼挨了几棒子跑了,他的一只手也废了。

“王孃孃,哥,我怎么感觉渗得慌?”

走了一段,跑在前面的吴应春停了下来。

“嘘!”

吴应成把火把交给王素芬,取下了肩膀上的刷子枪,瞪大眼睛,看着四周。

山里人从小在山里长大,对山里的一草一木都有感觉。

就在刚才,他也闻到了风里那股子淡淡的血腥味。

傲物~!

突然,林子里传来一声狼嚎,嗖嗖几声,窜出五道黑影来。

绿绿的眼睛,吡开的狼嘴,发光的狼牙,夹着的尾巴...

一切都在证明,它们才是这片森林的主人—灰狼。

“慢着!”

见着吴应春要开枪,吴应成急忙制止。

狼这种动物非常的团结,不但表现在猎食方面,还表现在报仇方面。

今天要么就是把五只都给杀死,要么就最好一只别动。

一只狼不足为惧,可五头狼合作,那战斗力,能干掉一头熊。

而这些狼常年与吴培忠那样的老猎人作战,经验丰富,站位、躲避都相当有经验。

他们这两枪打出去,最好的结果就是打死两只。

可剩下三只,必然会趁他们换弹药时扑过来。

他们两个男人还好,抓伤咬着了,修养几天就好了。

可王素芬肚子里还有个弟弟呢,要是出了什么事,他这个当儿子的,该怎么和吴培忠交代,又该怎么和自己的良心交代?

“哥!?”

一旁,吴应春手已经有些发抖,五只狼见势,一步步慢慢靠近。

“别怕!”

吴应成不懂打猎,可他父亲懂呀。

如何分辨头狼、头猪这些事,他还是学过的。

这一会这家伙就猫在最边上,虽然位置不是头目位置,但目光自信而有力。

吴应成把枪口一转,对准那只狡猾的家伙。

“不想死就滚开!”

“傲物~!”

站在中间那只狼低声吼了一声,好像在说,它才是头。

吴应成才不上它们的鬼当呢。

这些家伙,在狩猎时的智商,相当于人类一个成年人的智商,16岁左右。

他就不信,一只头狼在面对火枪时,会不怕死的冲在最前面,就像热兵器时代,是不会有几个指挥官是冲在最前面的。

果然,头狼一见吴应成的枪对着它,往后退了一点,而紧挨着它的狼却上前了一点,好像在保护它似的。

吴应成知道,他老爸教的没错。

在与势均力敌的猎人对抗时,只有最强的野猪,才会冲在最前面。

“我数三声,你们再不滚,老子就真的开枪了!”

听了这话,吴应春也调转了枪头,对准了头狼。

两支枪,总有一支能把这家伙打成筛子。

而狼群一旦失去了头狼,战斗力就会急速跌落,直到选出新的头狼,战斗力才会回升。

那样就是四比三,他们有枪、有火把在手,要是真拼起来,谁特么也别想好过。

“一!”

吴应成知道,这些家伙懂得简单的人类语言,一面作势要开枪,一面大吼了一声。

“二!”

“S...。”

“傲物~!”

三字未出,那只头狼抗不住了,对天长啸一声,身子一跃,进了林子里。

其余四头狼一见,吡牙的吡牙,裂嘴的裂嘴,...

虽然是满满不甘,可还是跟着跳进了林子。

“呼!”

吴应成长舒一口气。

听父亲说,这些家伙虽然厉害凶惨,但一般也不和人较真。

可今天这是怎么了?

难道是重生不利?

回头一看,王素芬和吴应春也是一头的汗,看来吓的不轻。

“走吧!”

狼是狡猾的,谁都不能保证它们会不会回来,而且还要赶时间。

一句话,此地不宜久留。

“哥,你看那是什么?”

没走多久,走在前面的吴应春兴奋地喊了一声。

借着月光一看,吴应成终于明白那些家伙为什么不肯走了。

只见山路中间,竟然躺着一头大野猪。

两三百斤左右,肚子已被开了一道口子,肠子、肚子流了一地。

“哈哈!”

吴应春跑了过去,放下枪和背蒌,就要往肩上扛。

吴应成一脸无语。

“春娃子,你做啥呢?”

吴应春咬着牙,“哥,快来,帮个忙,我搬不动。”

“搬都搬不动,还能弄到县里去?”

吴应春恍然大悟。

“对哦。哥,那要不你在着等等,我回去把家里的鸡公车推来。”

“好啦。”

吴应成急忙制止,看了看两边的黑漆漆的林子,他知道那五个家伙还没有离开。

“割上几块肉得了。”

“啊!?”

吴应春一脸不干。

“凭什么?”

“又不是你打的,你说凭什么?”

“捡的比买的贵!”

“滚蛋!快点割!”

吴应成口中虽骂,但心里却没有生气,换做前一世的他,也会这么做。

这年头,猪肉要肉票,还要八毛多,他这野猪肉,还不要肉票,怎么也得一块二三一斤吧,这两三百的野猪弄下来,除掉内脏,一百七八十斤。

是多少钱,吴应成心里太有数了,可他知道,贪婪的结果就是自取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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