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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推荐《天才少女登场,假冒千金快闪开》震撼来袭,此文是作者“英英昭”的精编之作,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江天歌江铁军,小说中具体讲述了:前世她前世过得很苦哈哈。有多苦?被精神虐待,言语pua,物质克扣,被抢大学名额,被逼嫁给二婚家暴老男人,因反抗被打死,尸体被卖去配冥婚……意识到自己重生到了那过得很苦的前世,她开始反抗了!她是被恶意调包的真千金?假千金想继续当大小姐?做梦吧!打回原形!亲爹想相认?你不靠谱,不认。她一个计算机天才,不当这鬼劳子真千金,也能混得风生水起!咱凭借实力家财万贯,谁也不靠!...
主角:江天歌江铁军 更新:2024-04-26 2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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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先讲解拆字、字根这些理论的东西,中间再空出一天让他们消化吸收,然后再上机实践。
江天歌在讲台上准备的时候,教室里陆陆续续的有人来了。江天歌回头的时候,恰好和陆正西望过来的目光撞上,她抬头挺胸,煞有介事地用下巴点了点他,催他快点坐好、要上课了。
陆正西站在门口顿了一秒,才抬脚走进来。
几天前,还在胡同里呛声要打架的人,此刻却完全换了一副模样,穿着略显成熟的衣服,严肃着脸,眼神自信地巡视四周,的确是有当老师的模样。
要是不那么刻意,老师模样应该更足。最后看了一眼讲台上那双手背在身后的人,陆正西收回了目光。
江天歌知道自己面嫩,担心自己镇不住场子,她是特意去买了一套显年龄大的衣服,又不苟言笑,高冷地站在讲台上,拿捏出当老师的气质。
时间一到,她就开门见山,直切主题,开始上课了。
江天歌先对画在黑板上的二十六键位键盘做了个简单的介绍,之后就开始讲解输入法的编码规律和拆字规则。
刚开始,大家的反应都很不错,但随着讲的内容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大家脸上的表情就多起来了。
……
江向辉皱眉苦脸,小声嘀咕说:“不是学用计算机吗,怎么跟上语文课似的?”
一旁的陈四云听到这话,小声笑道:“怎么?老江,上学的时候,你的语文不是挺好的吗,我记得,有一次,你写的文章还被老师表扬了。”
他们这批人上学的时候,还没到那特殊的十年,学校里的学习氛围还是很好的,放学之后老师还会布置作业,让他们写文章,写得好的,还会被贴出来表扬。
几十年前的老历史被翻出来,江向辉干笑两声,说了声“好汉不提当年勇”,就不说话了,继续端坐着看黑板。
主要是,他心里心虚着。
当年那文章,也不是他写的,是他叫江援朝帮写的,谁知道他写那么好,还差点儿就把他弄得不好收场。
……
一口气讲了将近五十分钟,江天歌就停了下来,“大家都休息一下吧,十分钟后继续。”
主要是她要休息。
第一次这样一本正经地给人当老师,坐在下面的,还是一群军人,说没有压力,肯定是不可能的。
江天歌喝了好大一口水,坐下放松放松紧绷了将近一个小时的神经,有人拿着笔记本上来问问题,她就低声地解答。
陈四云盯着江天歌看了一会儿,就拿手肘撞了撞江向辉,小声说:“你觉不觉得,上面的小江同志,长得像你三弟?”
年轻的时候,他和江向辉同龄又同级,和江向辉交往得多。
因为江向辉,他和江援朝也没少见面,与江向辉的粗犷糙造不同,江援朝却是秀气儒雅的长相。
前段时间,江援朝回了北城,他也和江援朝打过照面。
十几年过去,他们年龄差不多的人,发福的发福,发腮的发腮,但江援朝,虽然身上的气质变得凌冽刚毅,但长相却没有多大的变化。
他对江援朝的外貌,印象很是深刻。
刚开始看到这位江天歌同志时,他并没有觉得她和江援朝有相像的地方,但细看,却能发现他们有不少相像的地方。
听到陈四云的话,江向辉想都没想,就否认说:“你别胡说。哪儿像江援朝了?一点都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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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歌带着高金兰在西府井站下车。
“这哪儿哪儿都有路,要怎么走啊?”看着前面好几个路口的路,高金兰苦着脸犯难。
送佛送到西。江天歌就顺着地图,带着她往榆钱胡同的方向去。
“啊!哎呀!桂芳!”看到前面的人,高金兰激动地大喊,“桂芳!我是金兰啊!我到啦!”
江天歌看向被叫做桂芳的人,她四五十岁的年纪,身上是常见的保姆打扮,头发规矩地梳在脑后,穿着规矩,干净,腰上还系着围裙。
“呀!金兰!你这么快就到啦!”周桂芳也很激动,快步地跑回来,手上提着的酱油被她跑得一晃一晃的。
两姐妹激动地抓着手,“走!金兰,我带你到家里去,昨天我就跟老爷子和老太太说了你要来,跟他们打过招呼了!”
高金兰笑得见齿不见眼的,她心里虽然很激动,但也没忘记江天歌。
“小同志,走,我们一起!桂芳,这个小姑娘可帮了我大忙,是她带着我,我才找到这儿的,我们把她也带上吧!”
周桂芳这时才注意到一旁的江天歌。
听到高金兰的话,周桂芳皱着脸说:
“不行。我是提前打过招呼,才能把你带回家里。我那雇主家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不能随便带人进去的。”
周听到桂芳这么直白的话,高金兰面色尴尬看向江天歌。
江天歌本来就没有去的打算,现在听到周桂芳的话,她对高金兰点了点头,就转身离开。
走了几步,就听到周桂芳压低着声音对高金兰说,“今天我那雇主家的三儿子回来,他可是在南边立了大功,回来要当大官的……”
渐行渐远,声音也越来越小。江天歌也没在意。
她一边走着一边找招待所。
榆钱胡同附近,就有一家招待所。
但从外面看去,门框上的牌匾破破烂烂的,门口堆着一堆没有清理的垃圾,江天歌看了一眼,就决定换一家。
又上了公交车,坐了两站,找到一家干净整洁的招待所。
定了房间后,她又问服务员拿了钥匙,去澡堂洗澡。
江天歌虽然没有洁癖,但她是习惯天天洗澡的人。
昨晚在火车上,没办法洗澡,在招待所的澡堂洗过了澡,把自己从上到下都收拾整齐了,江天歌才感觉身上舒坦了。
因为在火车上睡了一整天,江天歌现在不困,但却有些饿了。
北城最有名的,莫过于烤鸭了。江天歌研究了一番,决定去一家叫作御德坊的餐馆,听说那儿的烤鸭很出名。
御德坊的名头很响亮,“八十多年老字号”、“大师傅是宫廷御膳传人”、还有什么“末代皇帝的亲弟弟亲口称赞”,贴了不少标签,营销宣传得很到位。
门口的牌匾,内里的装潢摆设,应该也都是花过心思的,大气明亮,古香古色,的确有那么点儿宫廷御膳的味道。
看了下菜单,江天歌把想吃的,都点上了。最后,她犹豫了一会,点了一份豆汁。
上辈子,她也经常来北城。但每次出来外面吃饭,不是和同事一起,就是和朋友一起的,他们都不喝豆汁,所以她也一直都没有尝过豆汁。
今天,是她一个人出来吃,看着菜单上的那几个字,她就突然有些好奇,都说豆汁难喝,那它到底是什么味的?
听说有些老北城人,很爱喝豆汁。按照她的身世,她的亲生父母,应该也算得上是老北城人。
既然这样,那会不会,她也遗传了能接受豆汁的味蕾?
想到这,江天歌就有些跃跃欲试。
等了一会儿,服务员把豆汁送了上来。外观上看,它跟豆浆很像,都是乳白色的,很正常的颜色。
江天歌又凑近,闻了闻它的味道,味道也还好,并没有难闻的气味。
江天歌放下心来,把碗端到嘴边,喝了一大口。
豆汁进到喉咙,江天歌就感觉到不对劲了。
“呃呕……”
江天歌:“!”
灵魂和味蕾同时被虐待,是什么感觉?就她此刻的感觉。
她那有血缘关系的爹妈,根本没有把能接受豆汁的味蕾遗传给她!果然是不靠谱的!
“哈哈……”
江天歌:“……”
连喝了好几口水,把嘴里的那股味压下,江天歌才有时间扭头去看嘲笑她的人。
是一个剪着寸头、鼻梁高挺的男生,十八九岁的年纪。
看到她看过来,男生冲她咧嘴笑了下,露出两颗虎牙,从表情上能看出他有些心虚。
盯着他打量了一番,江天歌才收回目光。
——
“陆绪文,你干嘛?”李政云看陆绪文问发愣,也转过头,看到一个皮肤很白、长得很好看的女生。
他回过头来,疑惑地问陆绪文,“你认识?”
陆绪文摇头,“不认识。”
李政云脸上露出意味深长的笑,“不认识你还盯着别人看?还对别人笑?”
陆绪文不理他,只催促说,“快点吃,吃完我要回家。”
“欸,别呀,等吃完了,我们再去和附中那帮人打一场,好好挫挫他们的锐气,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嚣张。”李政云兴致昂扬地说道。
不管在哪里,每个学校,都有一些混日子的人。
本来,他们不是附中的,附中的那几个刺头,和他们也扯不上关系。但是,谁叫他们竟敢欺负他的妹妹,李政云就彻底和他们杠上了。
架是不能经常打,但总要在其他的方面,挫挫他们的锐气。
刚才,他们就在篮球场上,把附中那几个自称为是“球场霸王”的人,打得落花流水,灰头土脸,非常解气!
对待敌人,就应该要乘胜追击,一鼓作气地把他们的气焰都给消灭了!“他们肯定还在那儿,我们吃完再过去!”
但陆绪文却没什么兴趣了,“要打你们去打,我不去了。我九叔今天回来,我要早点回家。”
听到他的话,李政云几人都抬起头来,诧异地看向陆绪文。
“今天回来?”李政云也不惦记打球的事情了,他好奇地问道,“听说这次演习,你九叔又立大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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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歌点点头,随意地嗯了一声。
胖大姐也不在意江天歌的冷淡,很自来熟地说起来:“小姑娘,你来北城是干啥的?”
“我是来找我的姐妹的,她在大领导家里当保姆!我姐妹说也能给我介绍一份当保姆的活,当保姆吃香着呢,吃住全包,一个月还有好几十块钱!”
现在已经施行居民身份证登记制度了,外出不用开介绍信,出行方便了很多,再加上改革开放,出门打工的人就变多了。
外出打工的,要么南下珠省,进私人工厂当工人;要么北上,去条件好的人家里当保姆。
胖大姐打量了一番江天歌,热情地说:
“你是不是也是来当保姆的?有门路吗?要是没有,我帮你问问我姐妹,也让她给你介绍一户厚道的人家?”
“你可能不知道,那些人找保姆,都是要我这样,上了年纪,而且,还要有熟人介绍的!要知根知底,他们才会要。”
“你一个小姑娘,长得又俊俏,要是没个熟人带着你,可是很容易吃亏的。”
江天歌道谢,摇头拒绝大姐的好意。
到北城之后,工作的确是要找。她身上虽然也有钱,但如果只花不赚,迟早有一天会坐吃山空。
可能有点不谦虚,但她江天歌,确实是计算机天才。
虽然说现在国内还没用通网络,她这个计算机天才,一身本领无处使,闲得抠脚。但再不济,也不至于要去当保姆。
这几年,北城的中谷村电子一条街,也慢慢发展起来,有了后世“中谷村科技园”的雏形。
到了北城,她打算到那儿去看看。虽然还没有网络,做不了高技术的活,但与电脑相关的其他活,她却是能做的。
要是实在不行,还可以退而求其次。
她身手挺不错的。在北城,打家劫舍的事情干不了,但给人当个保镖还是可以的。
改革开放了,这几年,北城的KTV、舞厅之类的娱乐场所也挺多的,他们的保镖需求量,肯定不小。
……
列车进站,陆正西想去跟列车长沟通,先开他们这边的车门,让江援朝先下车。
但江援朝拦住了他,“不用。让其他乘客先下,我们走后面。”
一旁的宋达军笑着打趣说:
“老江,你不愧是能把敌人的老窝都端了的人,到北城了还能这么淡定,我要是像你一样,在南边待上那么多年再回来,现在可能都要飞着回家了。”
一时又好奇地问,“你们家,都知道你今天回来吧?不方便来车站接,应该都在家里等着你吧?别人可能不着急见,但你那小闺女,你也不急?”
江援朝笑着说道:“这些年都等了,也不着急这一时。”
想到家中的女儿,江援朝的心情有些复杂。
他是一个合格的军人,但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这些年,他舍身忘我,几经生死,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但唯一对不起的,就是自己的女儿。
十八年了,他们父女的相处时间,少之又少。
江援朝无声地叹了口气。
突然,外面响起一阵惊呼声,陆正西快速站起来,留下一句“保护好江同志,我出去看看”,就跑了出去。
……
江天歌是等其他人走得差不多了,才从车上走下来的。
刚下车,就看到前面一阵骚乱,人群里有人大喊,“有小偷!抓小偷啊!”听这声音,还有些熟悉。
江天歌转头看去,就看到刚才和她同一个车厢的胖大姐,一脸着急地追着一个男人跑,一边喘着粗气,焦急地喊,“他偷我东西,快抓小偷啊!”
那小偷应该是惯犯,偷东西手法娴熟,逃跑策略也是熟门熟练的,一边逃跑,一边目光凶狠地恐吓周围的人,让大家都害怕地躲开,没人敢轻易上前帮忙。
胖大姐体型胖,跑得慢,追了几步就气喘吁吁,脱力地跌坐到地上。
见状,江天歌把自己的行李丢给她,拨开人群就往小偷逃跑的方向追去。
小偷正在前面撒丫子地跑。
他对胖大姐下手,本来就是看到她长得又矮又胖,欺负她反应不灵活,追不上他。但没想到,半路竟然跑出一个多管闲事的人。
发现江天歌追来,他先是用目光恐吓,想把江天歌吓跑,发现没用,就只能咬牙撒丫子跑,还一边拿东西往后扔,想要阻止江天歌。
江天歌木着脸,侧身躲开他扔过来的东西,双眼紧紧地盯着小偷,一直追上去。
眼看着要被追上了,小偷心下急急,看到前面站着一个老人和小孩,小孩很小,两三岁的样子,他面露暴戾,向着孩子冲去。
看清他意图的江天歌,目光一冷。
从另一边跑过来的陆正西,也目光一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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