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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荒?不存在的!她要夺了这江山完整版

平淡生活 著

现代都市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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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李云泽叶雨桐   更新:2024-05-11 1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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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荒?不存在的!她要夺了这江山完整版》精彩片段


叶明轩已经从娘和妹妹的口中得知,这个神仙很大方。

又听妹妹说是给她的辛苦费,也没再推辞,拿着那把肉干就去干活了。

说再多的客气话,都不如来点实际的,把人家的地盘收拾好,那才是真的感恩呢。

叶雨桐把肉干烤好,又烤了点小饼干,打了几杯西瓜汁,又去地下室拿了几样水果。

看娘和大哥正在那里挖地,两人都出了不少汗,就喊道:“娘,大哥,今天就到这里吧,咱们吃点东西回去了。”

李文秀擦了擦汗说:“桐桐,天还早,要不我和你大哥再干会吧,这地还没挖多少呢。”

作为一个庄稼人,看着那么多地空着,不种点什么,她心里很着急。

叶雨桐忙劝道:“娘,不着急,我刚才想起来,神仙说过,山上的牛可以用来犁地,我给忘记了。”

她刚开始真把山上的两头牛给忘了,还是刚才烤肉的时候,听到山上的牛叫声,才想起来,以前买的两头牛是用来犁地的。

李文秀不赞同的说:“桐桐,那头母牛怀了小牛,不能让它干重活了,这也没多少地,我和你大哥二哥两天就给挖完了。”

“娘,不是还有一头公牛吗?明天就把那头公牛牵来犁地。”

她心想,那头牛从买回来就好草好料的养着,以前它小,种的地也不多,林雨桐就自己干。

可现在牛已经养大了,地里又那么多活,总不能还让它看着,我来干吧?

想啥美事呢,买它来就是干活的,又不是当宠物的,就算是宠物,在她这里也不能吃白食。

叶明轩放下锄头,问道:“妹妹,这块地种什么呀?”

“种小麦和稻米,再种些红薯和土豆,神仙说,这几样粮食产量很高,如果把这些粮食种好了,以后咱们就不愁吃的了。”

叶明轩没听说过这两种粮食,不解的问道:“妹妹,红薯和土豆是什么啊?”

“红薯就是早晨我放在粥里煮的那种,有很多种吃法,神仙说一亩地能产几千斤呢。

土豆也是一种吃食,但没红薯甜,可以炒菜,炖菜,产量和红薯差不多。”

叶雨桐和他说了一下红薯和土豆的多种吃法,还有如何种植。

李文秀和叶明轩都听愣了,一亩地产几千斤?我的娘嘞,这到底是什么神仙作物啊?

他们凡间的土地,一亩上等田最多收个两百斤粮食,那还要天天在地里伺弄,才能有那么好的收成。

下等田能收个百八十斤都不错了,几千斤,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叶雨桐看他们两个呆呆的,心里特别骄傲。

粮食能有这么高的产量,让百姓们不再挨饿,多亏了现代的袁爷爷,和农业科学家们的辛苦付出。

没有他们几十年如一日的在田间地头辛勤奔波,哪来的这些高产粮食?

“娘,大哥,现在别管这些了,咱们快去吃点东西,回去睡觉了,我好困呀。”说着还打了一个哈欠。

两人瞬间回神,去溪边洗了下手脸,就跟着叶雨桐回了小院。

小院中间放了一个圆桌,上面放着几杯西瓜汁,一盘小饼干,一盘肉干,一盘草莓,一盘车厘子,还有几个香蕉和苹果。

叶雨桐招呼道:“娘,哥,快坐下吃。”

两人干了那么久的活,也有些饿了。

特别是叶明轩,这个年龄,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时候,那肚子就是个无底洞,多少东西都装得下。

平时都是克制着自己,连野菜草根都不敢多吃,就想着省几口下来,让娘和妹妹多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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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空间的西瓜刀拿出来,出了房门。

叶明轩和李云泽两人站在大门的两边,李文秀和叶明哲又站在他们身后。

看到她也出来了,几人都朝她摆手,示意她赶快回屋。

叶雨桐停顿了一下,就拿着西瓜刀回去了,不过她没关门,就站在门口的阴影处,准备来个突然袭击。

脚步声越来越近,李云泽对叶明轩比了一个三的手势,两人同时举起了手里的家伙。

李文秀也听到外面的脚步声,知道肯定不是流民,应该是对他们家熟悉的村里人。

可他们家徒四壁,这是人尽皆知的事,这些人半夜来他们家又是何居心?难道仅仅是为了偷东西?

不对,她想到什么?心里一凛。

如果她的名声坏了呢?那她的几个孩子后半辈子都抬不起头,还怎么在村里立足?

到那时再拉他们去卖,谁还会替他们家说话?哼,真是好歹毒的心思。

是谁这么恨他们家?大田?还是老宅的那些人?又或者是村里曾经和他们结过怨的人家?

李文秀现在毫无头绪,现在也不是分心想这些的时候,先把来的人收拾了再说。

他们家的门是用木条拴起来的,轻易就能打开。

门外的人轻轻拨弄了两下,门就吱呀一声被推开了。

月光下,三个人影轻手轻脚的往院里走来。

李云泽轮起棍子,朝前面的那人后颈部打去,那人都没来得及出声,就昏死过去了!

后面的两人惊的“啊”了一声,就准备跑路,李文秀怎么会那么便宜的放过他们?

两人刚转身,李文秀和叶明轩叶明哲就拿着家伙,狠狠的往两人身上招呼。

叶雨桐也拿着西瓜刀跑出来了,不过她没有砍人,只举着刀在旁边看着,如果娘和哥哥们打不赢了她在上。

这西瓜刀砍在人身上可不是小事,现在还没有逃荒,天下也没有大乱,万一出了人命,他们家会很麻烦的。

她现在不能节外生枝,把这几天平安的过去再说。

另两个贼人被打的嗷嗷叫,李云泽怕惊醒村里人。拿着棍子往他们后颈部敲了一下,两人瞬间没了声音。

等三个贼人都被打趴下,李云泽也倒在了地上,嘴里还喷了一口血出来。

“平安!你怎么啦?”

“妹夫!你没事吧?”

几人都着急的围过去,也顾不上躺在地上的三个贼了。

李云泽摆摆手说:“我没关系,岳母,大哥,先把这三个人处理了,等他们醒过来,就治不住他们了。”

他如果没受伤,解决这三个人不费吹灰之力,但他现在不能动,家里不是女子就是孩子。

这三个男人块头这么大,如果他们醒过来,有了防备,家里这几个人根本都不是对手。

李文秀还在想怎么解决这三个人,她刚才已经看清楚了几人的样貌。

有两个是叶家村有名的泼皮无赖,还有一个是隔壁村的,也是出了名的混账货。

自家连个成年的男人都没有,如果把三人送到官府,他们往自己身上泼脏水怎么?

还有她的桐桐,今年才九岁,如果背上那样的名声,还有什么活路?

如果这次轻易的放过他们,那以后他们家谁都敢来去自如了,要想个一劳永逸的办法才行啊。

叶雨桐拿了一根草绳出来,指着地上的人说:

“娘,大哥,二哥,先把这三个人捆起来,用衣服堵住他们的嘴,把他们的腿打断,丢到村头的大坑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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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泽笑道:“不必还给我,如果岳母大人执意不收,那就放在你那里,如果家里有什么需要的,你去买就是。”

叶雨桐听了他的话,心里好笑不已,这少年还挺会来事的。她笑了笑,没有拒绝。

两人本来就不熟,把正经事说完,一时没找到话题,气氛有些安静。

叶雨桐把那半碗有些浑浊的水端起来,“那你好好休息,我先出去了。”

李云泽忙点头道:“好,请慢走。”

她走到门口才想起,这人不喝水是不是怕上厕所不方便?

她也没多想,转身就问道:“你要不要方便?”

李云泽听了她的话,脸瞬间爆红,心里尴尬的想,这姑娘都不知道害臊吗?怎么能问男人这话?

叶雨桐看他这副尴尬的样子,想起这是封建的古代,她把这少年当成一个小孩了,根本都没多想。

她现在也有些尴尬,摸了摸鼻子,描补道:“那啥?我先出去了,你有什么事就喊一声。”

李云泽看她落荒而逃的背影,忍不住失笑,还是一个小孩呢,应该是没想起男女有别。

叶雨桐回到房间,越想越觉得好笑,古代的人可真纯情啊,一句话都要脸红半天,笑着笑着就躺在稻草上睡着了。

叶家老宅

叶张氏看着老儿子大孙子扛着行李回来了,忙放下手里的碗。

着急的问道:“大庆,明祥,你们怎么回来了?是出什么事了吗?怎么把行李都背回来了?”

两人把行李往边上一放,就瘫坐在椅子上,叶大庆说:“娘,先别问了,快给我们倒点水喝。”

叶张氏忙对旁边的二儿媳妇黄云琴说:“站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去倒水,没听到你三弟说渴了。”

“是,娘,我这就去。”

黄云琴说着就快步往厨房走去,小叔子渴不渴她才不管,但她的宝贝儿子明祥走了这么远的路,肯定渴了。

叶大庆和叶明祥把碗里的水喝完,才长舒了口气。

他们收拾东西准备回来的时候,郑员外的孙子就来学院和夫子告假,说家里人准备去京城探亲,要请几个月的假。

走的时候又把夫子拉到一边小声的嘀咕了几句,夫子马上回屋找山长商量。

过了没一会儿两人就出来通知大家,说学院放假两个月。他和明祥就把所有的行李都扛回来了。

叶老头听儿子和孙子说完,沉默了一会儿道:“大庆,你们夫子就说让你们放假,没有别的了。”

叶大庆摇摇头说:“爹,真没有别的了。”

又忽然想起,这段时间镇上的很多富户都举家搬走了。

他们学院有几个同窗,也请假去外地探亲了,镇上又多了很多逃荒的,而且粮价也越来越高。

他越想越不对,沉声道:“爹,娘,咱们家现在还有多少粮食?”

叶老头看了他一眼,说:“还能撑两三个月,怎么啦?”

“我和明祥回来的时候,高粱都卖二十六文一升了,听说明天还要涨。”

他话音刚落,叶张氏和叶大壮就大声道:“什么?高粱卖二十六文钱一升?,怎么会那么贵?以前不都是几文钱一升吗?”

“高粱还算便宜的,小麦粉和粟米涨的更多。”

一家人都被这个粮价惊呆了,他们这段时间都在山上找吃的,没到镇上去,这才多长时间粮食就涨了好几倍。

叶雨晴却在心里冷笑,现在觉得二十六文钱一斤的高粱贵,这价格可是未来几年最便宜的了。


“娘,那你先吃吧,吃饱了再去干活,等会儿摘的菜放在地下室就行。”

“好的,我知道了,桐桐,你也吃点吧!”

“娘,我刚才已经吃过了,你慢慢吃别着急,吃饱了再去干活,我就先出去了。”

她其实想去空间的卧室里睡一觉,那里的沙发床是她选了很久才买的,躺在上面可舒服了。

可两人都在空间里,万一家里来人怎么办?而且隔壁茅草屋还住了一个大活人,想了想还是出去睡吧!

她提着半木桶水出了空间,水是在小院井里打的,晚上用来煮粥。

躺在那堆稻草上,她反而睡不着了,想着隔壁房间的那个少年,到底是哪一家的庶子。

门第应该不会太高,要不然他师傅也不会把他送给一个小村姑冲喜,可能是家里真的没有活路了,才给他做了这样的决定。

想着逃荒路上带着一个半死不活的累赘,她又想叹气了。

他们一家连个壮劳力都没有,大哥虽然十二岁了,但瘦弱的身体,感觉一阵风都能吹走。

她娘也是很秀气的类型,不像有些农村妇女长的五大三粗,一看就不好惹。

她和二哥更不用说了,瘦弱的就像两个小鸡仔,一看就好欺负。现在又多了一个连路都不能走的少年。唉,前路艰难啊。

她躺在那里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起来喝了一碗水,想了想又在木桶里盛了一碗,走到隔壁,拍了拍简陋的木门:“笃笃笃。"

“请进!”里面想起那个少年的声音。

叶雨桐推开门,那少年躺在那堆稻草上,旁边放了一个碗,里面还有大半碗水,他的嘴唇很干,都有些脱皮了。

她停顿了一下,笑着说:“我给你送碗水过来,没打扰你休息吧?”

“没有打扰,多谢你了,听二哥说你也受伤了,不知好点没有?”李云泽说着就要起身。

叶雨桐忙摆摆手:“你躺着,别起来了,等会儿再扯着伤口。”

李云泽听她这样说,也没勉强起来,他得尽快让自己好起来,如果身上的伤再加重,那只会拖累他们。

叶雨桐把那碗水放在他旁边,“你等会儿喝这一碗水,这水沉淀的久了些,里面没有那么多杂质。”

这个是空间井里的水,叶雨桐怕他看出什么来,所以才这样说的。

李云泽叹道:“我已经听二哥说了这里的情况,这样的年月,能有口水喝就不错了,如果还挑三拣四,那真是该死了。”

说着就把大师留给他的包袱打开,拿出里面的荷包。

“这里面有些金子,你拿给岳母大人,让她多买点粮食放起来,如果再这样旱下去,粮价会越来越高,以后有可能拿钱都买不到粮。”

他们一行人被人追杀着,东躲西藏的从京城到这里,差不多用了两个月。

这一路看到百姓们的惨状,还有几个藩王和大皇子的所作所为,以后这天下的形势,恐怕会越来越糟糕。

唉,底层的百姓想有条活路,真是太难了。

叶雨桐看了看他递过来的那个荷包,想了一下就接过来了。

以后这人要跟着他们吃喝,还要伺候他,他出些钱也是应该的。

再说了,就他们家这条件,一看就穷的叮当响,若以后经常拿粮食出来,这人肯定要怀疑。

现在有他给的这些金子,粮食也有了出路,他在这里也能住的安心点。

“那我就先拿着了,等会再把你刚才的话和我娘说一下,但我先说好,如果她要是不收,我再拿来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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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秀和大儿子各提了大半桶水从村里回来。

他们半夜就去村里排队等着分水,等了两个时辰才分了这一点。

木桶里面的水看起来很浑浊,就是这样,两人也像提着宝贝一样小心翼翼,生怕撒一点出来。

叶明哲正拿着锄头在山脚下挖草根,看到娘和大哥回来了,提着竹篮就往家跑。

“娘,大哥,咱们今天分了多少水?”边说边往两个桶里看。

看着比昨天还少还浑浊的水,他皱着眉头,像大人一样叹了口气。

李文秀摸了摸儿子的头,问道:“你怎么出来了?不是让你在家里看着你妹妹和妹夫吗?”

“娘,我没走远,妹妹和妹夫都没醒,我想着挖点野菜和草根等你们回来吃。”

听小儿子说女儿和女婿还没醒,李文秀眼神黯淡了些,但还是强打起精神。

她男人上个月被抓去参军了,孩子都没成年,她如果倒下了,那个老巫婆不知道怎么对她几个孩子呢?

叶明轩把水提到院里,想了想问道:“娘,咱家还有没有银子?

要不带妹妹去县里看看吧?听说宝善堂的大夫很厉害,一般的病,几服汤药下去就好了。”

“家里还有六两银子,但县里宝善堂的大夫上个月就搬去京城了。”

上次带闺女去镇上看病,镇上的大夫说他治不了的时候,李文秀就准备去县里宝善堂。

但大夫告诉她,县里宝善堂医馆已经搬走了,让她不必奔波。

还说孩子身体很虚弱,来回几十里路,等她们走到县里,恐怕孩子都折腾没了。

听了娘的话,叶明轩沉默了。

这几天为了妹妹的伤,能想的办法都想了,连冲喜都用上了,可妹妹还是没醒过来。

叶明哲看娘和大哥的脸色不好看,就把篮子里的草根拿出来,盛了一点水冲洗了下,递给两人。

这就是他们今天的饭,家里还有一点粮食,是娘和大哥带妹妹去看病的时候买的。

但那是留给妹妹吃的,他们身体好,吃点野菜草根垫一下就行了。

他拿了一根放在嘴里嚼了嚼,说:“娘,大哥,你们也吃,今天的草根又甜又嫩。”

李文秀心疼的看了看小儿子,他们这里已经半年多没下雨了,草根也越来越硬,怎么可能会嫩?

别人家里多少还有点存粮,他们被分出来的时候,除了平时用的东西,其余什么都没分给他们。

她手里虽说有点银钱,闺女这次生病也花了不少了。

前几天在镇上花高价买了些粮食,但她和两个儿子也舍不得吃,就每天给闺女煮点稀粥。

叶明哲边嚼草根边道:“娘,我已经把妹妹的粥煮好了,你去喂妹妹吃饭吧,我和哥哥再去挖点野菜,咱们留着以后吃。”

说完就跑到房里,小心翼翼的端出了小半碗稀粥。

李文秀忙接过来说:“再去拿个碗过来,分一半给你妹夫。”

叶明哲听娘说要把粥分给妹夫,不乐意了,“娘,咱家就一点粮食了,还不够妹妹吃的,给那小子喂点水就行了呗,干嘛还给他喝粥?”

没等李文秀开口,叶明轩就打断弟弟的话。“咱们既然选择给妹妹冲喜,那妹夫就是咱们家的人,以后不准再说这些话了。”

“是,大哥。”

叶明哲也知道刚才的话有些小气了,但那是救命的粮食啊,给那小子吃了,妹妹吃什么?

叶雨桐躺在那里,听着外面几人的说话声,心里很不是滋味,替那个逝去的小姑娘遗憾,这么疼爱她的家人,她却再也享受不到这种温暖的亲情了。

既然命运让她来到这里,那她一定会替小姑娘守候她的家人。

至于他们说的妹夫和冲喜,叶雨桐完全没往自己身上想,还不知道她已经多了一个小相公了。

她从稻草上起来,穿上那双打满补丁的布鞋,朝外面走去。

正端着碗进屋的李文秀,看到站在门口的闺女,眼眶瞬间红了,一只手摸了摸女儿的脸。

哽咽着说:“桐桐,你可算醒了,娘和你哥哥们都快急死了?”

叶雨桐看着面前的妇人,人看起来十分瘦弱,穿着一件灰扑扑的衣服,上面打满了补丁,摸着她脸的手上布满老茧。

这就是原主的娘亲,今年才二十八岁,可看起来就像三十多岁的妇人。

叶明轩和叶明哲也看到她了,两人高兴的跑过来,“妹妹,你总算好啦。”

叶明哲说完就呜呜的哭起来,叶明轩也红了眼眶。

叶雨桐看着眼前激动的三人,心里很复杂,虽然知道这是一本书,可眼前站着的却是活生生的人,而且是宠爱她的家人。

虽然宠爱的是原主,可现在她过来了,那眼前的三人,也算是她的家人。

在那本书里,他们的结局都很惨,原主的娘在逃荒的路上为了省下粮食给他们兄妹三个,被饿死了。

大哥叶明轩为了护着弟弟妹妹,抢水的时候被人给打死了,最后就剩下二哥叶明哲和她。

二哥为了给妹妹换点粮食,把妹妹托付给父亲的结拜兄弟永昌叔,就把自己给卖了。

叶雨桐拿着二哥卖身换来的粮食,哭着跟着村里人继续往京城走,这期间那个老巫婆几次想把卖她,都被永昌叔给拦下了。

可到了京城,她悲惨的日子才刚刚开始。

堂姐借着重生的先知在京城结识了贵人,还做起了生意。

而她女扮男装,跟着永昌叔和他十岁的大儿子在码头上干活,每天累死累活才换两个黑面窝头。

就是这么脏累的活,也不是谁都能干的,要不是看在永昌叔力气大的份上,人家才不会要她。

这种日子过了两年,灾荒年总算过去了,可接下来的战乱,让他们这些人也不敢回村,怕被抓壮丁。

一次在码头上帮客人卸货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个花瓶?

随行的仆人正准备拿鞭子抽她,从船上下来的平原侯次子摆了摆手,就不耐烦的带着人走了。

叶雨桐大松了口气,她当时还不知道那就是平原侯次子,只觉得这个人不光长的好,人也心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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